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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队日常记录体系的建立与优化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生产队的簿记体系可以区分为日常记录体系与会计核算体系。在联民大队一带,大多数劳动都以生产队为单位统一安排,称为“队工”。10成工不等于10分工,10成工只是某个劳动力做一天的队工的记录,他实际上可以得到多少工分还取决于他的底分是多少。队工由生产队记工员负责记录。在小组承包的情况下,小组不得不每天派人记录每一个农民的劳动情况,犹如记工员记录队工一样。现金收支是生产队日常记录的重要内容,由生产队出纳负责。

生产队日常记录体系的建立与优化

生产队的簿记体系可以区分为日常记录体系与会计核算体系。日常记录体系包含两个层面:一是生产队的日常劳动(工分)记录;二是生产队日常现金与实物的收支记录。会计核算体系包含三个内容:一是农民个人及其家庭的劳动工分、实物分配、现金分配的核算,以及家庭畜牧业的情况;二是生产队实物、现金收支的核算,以及固定资产等;三是制作生产队粮食、经济收益分配方案。我们先考察生产队的日常记录体系。

工分是农民家庭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工分制度是一整套复杂的体系。每年秋冬季节,生产队都会召开队务委员会会议,重新讨论生产队的工分制度,制订工分政策。工分政策涉及劳动工分的记录与计算方式、畜牧工分标准、每一年工分的结断时间、生产队干部的误工补贴等,所有这一切都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农民家庭的收入,都可能引起生产队内部的争论。在生产队里,为了更好地实现工分记录中的公平与公正,生产队常常发展出一套复杂的工分记录制度。

队工记录。在联民大队一带,大多数劳动都以生产队为单位统一安排,称为“队工”。生产队一般把每一天安排成三个时间段,三个时间段相加共10个时间工分,或者称10成工。10成工不等于10分工,10成工只是某个劳动力做一天的队工的记录,他实际上可以得到多少工分还取决于他的底分是多少。如果他的底分是男全劳动力10分,那么,他就可以获得10分工;如果他的底分只有5分,那么,他只能获得5分工。10成工或者10个时间工分不等于劳动10个小时,实际的劳动时间因白天的长短而不同。这种情况给记工员带来了麻烦,由于记工员根据钟表的时间来记录工分,但是,生产队记录的10个时间工分不是10个小时,那么,记工员在记录工分的时候,不得不把钟表的时间折算成劳动时间工分。海宁红旗人民公社东方红大队联丰生产队队务委员会为记工员提供了精确的折算方案:1975年1月份,生产队规定每天劳动430分钟为10个时间工分,其中上午150分钟、中午170分钟、下午110分钟;在记录社员工分的时候,如果迟到10分钟,应当扣除时间工分0.233分![105]3月份天气转暖,大地复苏,农活也慢慢多了起来,从3月1日到3月8日,联丰生产队把每天10个小时的实际劳动时间增加到460分钟,劳动时间的分布是上午150分钟、中午170分钟、下午140分钟;这时,如果迟到10分钟,需要扣除0.218小时工分。3月9日以后,劳动时间延长到每天490分钟,其中上午180分钟、中午170分钟、下午140分钟;如果某农民出工迟到10分钟,就需要扣除0.2个时间工分。联丰生产队5月份每天劳动时间延长到了550分钟,上午210分钟、中午170分钟、下午170分钟;迟到10分钟只要扣除0.182个小时工分。

队工由生产队记工员负责记录。每天下午,记工员就要到生产队里“走一圈”,询问每一个农民出工的情况。队工记录的是劳动时间,部分农民家里有事,例如部分农民家庭没有老人或者小孩帮助烧饭[106]妇女就必须提早半个小时回家,记工员会扣除这些农民的时间工分。但是,记工员很难下手扣除那些上工迟到的农民的工分,因为大家都是亲戚、邻居,用农民的话来说,做事情可不能做得“血淋淋”的[107]

承包工(又称定额工)记录。在工分制度中,承包工是仅次于队工的重要工分,承包工通常应当区分出小组承包与个人(或者家庭)承包两种情况。小组承包指生产队根据底分把绝大部分农活[108]均匀地分配给两三个小组,在相关的农活按质按量完成以后,生产队给每一个农民记录承包工分[109]。在小组承包的情况下,小组不得不每天派人记录每一个农民的劳动情况,犹如记工员记录队工一样。然后,小组再根据承包定额计算每人实际工分所得,小组承包的劳动效率通常比队工高,所以,实际工分都可以得到提升。例如,某个小组承接了生产队的承包定额工共计13 000分,由于小组里的农民们提高了劳动效率,完成承包定额只投入了10 000分,那么,小组就可以给所有人增加30%的实际工分。小组在结算清楚后把每一个人的工分报给生产队会计。个人或者家庭承包指个人或者家庭直接承包并完成生产队的农活,任务完成,就可以记录工分。有时候,承包工的记录没有任何疑议,例如,摇1.5吨小船去盐官装东西,回到队里,记录工分,谁也没有话说。有时候,承包工也引起争执,例如,承包削桑园里的草,有人削完了,地里仍留着少量的草,要不要给全额承包工分?

其他工分的记录由记工员或者会计负责,但是,与队工、承包工相比,其他工分更容易“漏掉”,需要干部与农民的共同关注。误工指外出开会或者做其他工作的工分,记工员只在田地里转,看不到外出的人员,他们需要主动到记工员那里记录工分。猪羊工分通常根据饲养的时间与出售的重量记录工分,记工员很难准确掌握每家猪羊的买卖情况,因此,农民们必须留下买卖的收据,及时到记工员或者会计那里去登记。买工分或者照顾工分直接由会计记录。有的农民在外面赚钱,他根据生产队的规定出钱购买工分,给出纳交了钱,会计就记录工分。照顾工分由队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然后由会计直接记录到该户的工分账户中。

在生产队里,工分是农民最关心的事情。生产队记工员负责记录工分,隔些日子就把工分记录清单汇总后交给会计。会计进行核对、计算、汇总,抄录在生产队劳动工分公布榜上。会计负责每一个月向全体农民公布每一个人的工分记录。生产队劳动工分公布榜通常张贴在生产队“公房”的墙上,在刚刚公布的时候,每天总有人前去核对自己和全家的工分,每次都有人提出这样或者那样的疑问。然后是回忆、找证明人,最后修正错误。这就是生产队时期的工分“月月清”。

现金收支是生产队日常记录的重要内容,由生产队出纳负责。出纳是生产队队务委员会的成员,与生产队会计一起被称为“内当家”。出纳管理生产队的现金,在“一分钱要掰成两半用”[110]的年代,“公家”的现金是“大家都盯着的”,这种状态给生产队出纳带来了压力。出纳工作看似简单,做好却很难。现金日记同时记录现金的收入与现金的支出,我们先看生产队现金的收入登记。生产队的现金主要来源于出售农副产品。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控制着农副产品的流通渠道,生产队不得不把大宗农副产品销售给国家规定的部门。在联民大队一带,生产队把蚕茧销售给隶属供销社的茧站,把麻卖给隶属供销社的麻站,把稻谷销售给国家粮管所,把肉猪、鱼销售给国家食品公司,等等。所有这些部门都严格按照国家指定的价格收购生产队的农副产品,支付给生产队现金;生产队出纳则把现金登记在日记账上。但是,生产队部分农副产品的销售没有纳入国家计划,由生产队到农村集市中去出售,其中,山芋苗的交易数量较大,涉及人员众多,价格变化复杂,给出纳的现金日记带来了困难。首先,生产队长负责核准销售山芋苗的数量并派出销售人员,有时,他“忘记”向出纳交代相关情况。出纳不清楚哪些人上街去卖山芋苗,没有及时向他们收取山芋苗款,有些人就把山芋苗款挪用了。我们在“四清”运动的交代材料中看到,一些大队干部的贪污行为就是“私分山芋苗款”[111]。联民大队“四清”开始的时候,章默兴担任生产队出纳,他从海宁高级中学毕业,充满着革命豪情。但是,工作队发现出纳账里山芋苗的现金缺少了,章默兴便成了怀疑对象。半个世纪以后,章默兴仍然记得这件事情给他的冲击[112]。其次,在很多情况下,出纳清楚哪些农民受生产队长的派遣上街去卖东西了,但是,有些人交钱“很不爽快”,出纳催了两三次,还没有收到“公家的钱”。生产队少数人没有公与私的概念,他们卖了生产队里的山芋苗,就在街上随便用“公家的钱”。回家以后,出纳向他收钱,他们轻描淡写地说,自己“喝了一开烧酒”,钱用掉了些,“过几天凑齐了再给”。“几天”是个模糊的概念,不知道到哪天才可能交钱,出于无奈,出纳有时只能把钱转成个人借款。

生产队的现金收入登记部分涉及劳务收入与家庭非农业收入。有些劳务活动由生产队直接组织,收入由出纳统一收取。但是,1970年代中期以后,联民大队一带的家庭非农业收入大量增加,一些农民进了社办企业工作,拿着企业的工资;另一些农民私自外出做泥水匠、木匠、竹匠等,直接获得现金收入。联民大队的一些生产队规定,外出的人员必须交纳收入的10%给生产队,作为生产队的集体提存,才能拿生产队的各类实物。出纳执行生产队的政策,但是,不管如何努力,他仍难以收到这笔钱。在现金日记账中,生产队出纳同时要记录现金支出,下面摘录联民大队红江生产队1972年1月、2月的现金日记,这两个月收入较少,支出较多,有助于我们对支出情况做些简单的分析。

表6-15 联民大队红江生产队1972年度现金日记账 (单位:元)

续表

资料来源:联民大队红江生产队会计资料。

我们从表6-15中可以看到,1972年1月,红江生产队合计支出现金84.42元,其中主要是农业支出,该月还有4笔管理费支出,用于干部到公社里开会[113]。2月份生产队合计支出289.31元,主要用于蚕业支出。在2月份的现金支出登记中,陈阿二1月份的药费令人关注。陈阿二的药费数字不大,却有6笔之多。所有这些费用开支都发生在1月份,账目却记录在2月份。这说明,出纳不是根据票据的日期来做现金日记,而是根据“做账日期”来登记。现金日记中2月份的累计支出并不是2月份生产队实际的现金支出,而是2月份出纳做账体现的现金支出。(www.xing528.com)

与收取现金相比,出纳支出现金的工作容易操作。但是,后者也会遇到困难。生产队里的现金都存放在出纳那里,生产队里少数人可能窥视“公家的钱”,想办法不时拿些钱来消费。陈世福从高级社开始就担任联民大队的领导人,他“四清”时期下台,1970年代初出来工作,担任四联窑厂的负责人;在陈家场,他辈分最高,有几个小伙子都叫他“阿太”了。陈世福喜欢喝酒,早晨,“叫一开酒,点碟小菜,日子像神仙”。口袋里没钱怎么办?方法之一是向生产队借钱。陈世福家本是“倒挂户”,很难从生产队里再拿钱,但是,他一开口,出纳能怎么样呢?1970年,陈世福家“倒挂”90.78元,他却断断续续从生产队里拿了184元。1971年,他家“倒挂”86.20元,他先后从生产队里拿走现金251.40元。在陈家场,另一个令出纳头痛的人是陈建民。陈建民长期担任生产队长,年纪较大,偏爱“喝点小酒”,用钱糊里糊涂。“借”是他获得现金的办法。1971年,他家“倒挂”137.66元,却从生产队里先后得到现金158.40元;1972年,他家“倒挂”53.22元,从生产队里拿到现金165.07元。在生产队里,向出纳借钱几乎都是“有借不还”,为了遏止无理借钱,队务委员会对借钱作出一些规定,这些规定可以管住一般农民,却较难对付陈世福、陈建民这样的人。

实物分配是生产队运行的重要机制,实物分配记录是生产队日常记录的第三大重要内容。在人民公社时期,国家控制着农副产品的流通与销售,支配着农业生产资料与重要日常生活用品的供应,监管着农村集市,关注着农村基层干部与农民们的市场行为。计划经济制度的强有力推行极大地压缩了农民与外部世界的物资流通,减少了农民的市场交易活动,从而提高了村落自给自足的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民公社是别具一格的历史演化时期,一方面,无论从制度的设计与运行,还是从技术的引进与推广,人民公社都有力地推动着中国农村的现代化进程;另一方面,村落的社会生活却因更封闭、更自给自足而继续保持着传统的因素。自给自足的生产队需要进行实物的分配。实物的分配与记录有三个重要特点。

其一,及时性。农民们每天在田地里劳动,部分收获的物品可以运送到生产队的仓库或者共育室里,大部分收获的物品都需要当天分给农民家庭,当天做好分配记录。春天,春花收获,农民们割起小麦大麦,都挑到生产队的水泥场地上,脱粒以后,大麦和小麦柴及时分给农民。油菜拔起以后,一般都在田地里搓出菜籽,油菜梗就在田地里分配。春天,蚕宝宝吃剩下的桑叶茎、蚕宝宝的排泄物都是羊的好饲料,蚕室里隔几天就分配一次。夏天,“双抢”时节,农民们忙着抢收早稻、抢种晚稻,收获物的分配成为“双抢”时生产队的重要工作,是令农民们头痛的一件事情[114]。秋天,山芋收获的时候,山芋地里的所有东西都要在当天拿回家。陈家场的山芋地多数在离家4里远的塘南,山芋产量高,分量重;山芋藤体积大,搬运困难。所以,当生产队通知收获山芋的时候,一些农民担心着如何把分配的山芋和山芋藤运回家。

其二,参与性。凡是在生产队里劳动过一段时间的人,几乎都直接参与过生产队里的分配,都曾经帮助记录实物分配的信息。生产队随机的实物分配一般由生产队长安排分配人员,由生产队会计提供分配清单。例如,某一天生产队里组织30人剥麻皮,这个农活需要分配麻叶与麻秆[115]。生产队长从30人中挑选出5人,安排他们在下午吃过点心后负责分配。生产队会计会为他们提供两份分配的单子,其中分配麻叶的数字根据农民家庭饲养羊的数量计算,分配麻秆的数字根据农民家庭上一年的劳动工分计算[116]。又如,秋天收获山芋,下午需要分配山芋和山芋藤,队长指定了分配人员,会计需要提供分配清单。这一次,山芋藤根据农民家庭养猪的数字分配,山芋根据农民家庭的口粮分配。会计掌握着每个家庭口粮占全队总口粮的百分比,他用这个百分比乘以山芋的总量,就得出了每户可以分得的山芋数量。分配人员拿到实物分配的清单以后,需要确定分配秩序(如从田地的东面分到西面,还是相反),然后再按照人员名单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分配人员在每一户的后面打上勾,把分配的清单交给会计。

其三,生产队会计是实物分配记录的关键人物。生产队的实物分配通常循着三大原则进行:一是按劳分配;二是按需要分配;三是按猪羊分配。生产队会计事先根据不同的原则计算出每一个家庭在全队中所占的百分比,以备随时用。每一次分配完成以后,分配人员都要把分配清单送给会计,以便会计进行折算、汇总。由于分配大多在劳动工地上进行,分配的柴草、蚕沙都饱含水分,所以,会计在计算重量的时候需要打折。我们注意到,生产队会计在打折的时候,更愿意迎合农民的心愿,把折扣打得“重一些”[117]。实物分配的清单很多,会计需要把同一类清单汇总,制作成一份可以纳入会计账目的实物分配分户清单。下面的表6-16是经过会计汇总的1978年红江生产队春粮分配分户清单。

表6-16 红江生产队社员预分春粮分户清单(1978年7月6日) (单位:斤、元)

续表

资料来源:联民大队红江生产队会计资料。

生产队全年分配的实物品种繁多,会计需要把不同的类别汇总成不同的清单。在红江生产队的所有分配记录中,家庭名单都按照同样的顺序排列,陈和尚是该队家庭名单中的第一号家庭。我们从红江生产队的许多分配清单中摘录了陈和尚户的数字,希望能从中看到1978年一个三口之家从生产队里拿到的各类实物。

表6-17 陈和尚户1978年全年分配实物、现金清单(单位:斤、元)

资料来源:联民大队红江生产队会计资料。

像劳动工分的情况一样,实物分配也直接牵动着每一个农民家庭的神经,因此,生产队会计汇总了每一类实物分配的数字以后,都在全生产队进行公示,并且,所有最后存档的清单都需要盖上每一个农民家庭户主的图章或者按上户主的手印。半个多世纪以后,我们看到当年留下的每一张实物分配清单上都密密麻麻地盖着图章或者按着手印,仍深深感慨于生产队运行中对于每一个农民家庭的尊重,感慨于每一个农民家庭对于生产队事务的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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