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家庭农业生产经营中,家庭是一个整体,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是家庭的有机组成部分,家庭成员共同参加劳动,一起享用劳动的收获。因此,家庭内部不需要评定每一个人的劳动贡献,也不进行收益分配。但是,一旦超越了家庭范围,农业劳动就需要记录与核算。
家庭之间的劳动协作主要有雇工与伴工两种形式。在雇工的情况下,当某个家庭雇用长工或者短工,他通常根据“人”或者“劳动量”支付现金或者实物作为工资。所谓根据“人”,就是雇主根据雇用的人的情况支付工资,即雇用一个人干一工支付多少工资。雇主在支付工资时,要区分雇用的人是成年男人、成年女人还是小孩。成年男人是男全劳力,他们有能力承担最繁重的农活,例如踏水车、罱河泥、摇船等,因而可以拿到最高的雇用工资。成年女人是女全劳力,她们没有能力承担部分男全劳力的农活,只能拿低于男全劳力的工资。雇用小孩的情况较少,如有的话,雇主会根据小孩的情况给出工资。在传统农村,雇用工资的多少有约定俗成的规矩,雇主根据雇工在雇用期间完成的劳动量支付工资。例如,某个家庭雇人垦一轮桑树地,不管雇来的人花多少时间,只要垦完了地,雇主就支付一定量的工资。在传统农村,几乎每一样可以清晰计算的农活都有相应的报酬定额,在雇工过程中,大家都会“按规矩办事”。当然,在实际的雇工中,通常都同时兼顾人与劳动量,某户雇用一个人干一工,雇主与雇工都知道一工应该干多少农活[64]。在伴工的情况下,两个农户相互帮忙,大家都不支付工资。伴工双方都会按劳动量进行计算,伴工通常并不当场结清,但大家都会记住欠工的情况。
农业合作化运动从一开始就必须建立全面、准确、公平的评工记分制度,否则难以核定每个劳动力的劳动投入情况,从而难以进行收益分配。从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一直到人民公社,评工记分制度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不断精细化的过程,其中也出现过两次大的干扰。第一次干扰发生在人民公社成立初期,伴随着共产主义的憧憬,大公社初期提出“放开肚皮吃饭,鼓足干劲生产”的口号,短暂地实行了供给制,办起了公共食堂,导致了整个评工记分制度的混乱。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评工记分与收益分配制度的混乱是大人民公社时期普遍灾难的重要原因。第二次干扰出现在“文化大革命”高潮时期。1968年4月3日,中共中央转发农业部关于《全国学大寨大队劳动管理现场会纪要》,向全国推广“大寨式评分”。这种评工记分方法取消劳动定额,以突出政治为主要评分依据,以出勤工日为计算基数,不问劳动的多寡和优劣,谁背“语录”多,“斗私批修”好,谁的工分可能就多。在海宁的部分生产队,一个月、一个季度或半年评一次工分,大家先根据人的政治思想表现民主评定标兵工分,然后,每个社员对照标兵,自报公议。公议时以政治思想表现为主,参照个人的“三度”(劳动态度、技术程度、辛苦程度)确定工分。农民们称这种评工分方法为“大概式评分”。“大概式评分”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造成“出工一条龙,生产磨洋工,收工一阵风”的现象。当时,除春节休息几天外,社员天天到田头,生产还是搞不好,产量还是提不高。
“大概式评分”在红江人民公社的影响并不大,到1970年代,各个生产队都已经发展出一套适合生产队情况的评工记分制度,我们来看看联民大队一带的情况[65]。
评工记分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评工分”。其实,在1970年代,“评工分”是一个名实错位却大家都心领神会的概念。农民们都知道,生产队里评工分,评出来的并不是一个人真的有多少工分,而是一个人的“底分”。有底分未必有工分;有底分的人必须去干活以后才能有工分。这是一个“概念滞后现象”的绝妙实例。1950年代中期,刚刚跨进农业合作社的农民们白天下地劳动,晚上坐下来评工分。昏暗的油灯下,大家反复讨论每一个农民白天劳动的情况,并设法给他评出一个工分,其间有数不清的计较与争论。由于农业劳动复杂多样,缺乏标准化的衡量,评工分以此为根据,自然就困难重重,所以,当年流传着一句话叫“生活好做,工分难评”。
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以后,联民大队一带完全改变了合作社时期的“评工分”办法。生产队不再在每天劳动以后为每一个人评工分,而是根据一个人的体力、劳动技能、劳动态度等情况给他评出一个“底分”。底分是一个人劳动一天,即“做一工”实际可以获得的工分,如某人的底分是8分,那么,他劳动一天,实际获得的工分是8分。每一个人的底分评定以后,生产队记工员只需要记录每一天的劳动时间,汇总以后由生产队会计根据底分计算出每一个人的实际工分。每一个人的底分相对稳定,生产队几个月、半年甚至一年才评一次工分。评工分的内涵变了,但是,“评工分”这个概念长期沿用。
在生产队里,评工分是一件涉及每一个农民的大事,通常在“双抢”“上岸”[66]或者冬天进行。评工分采取“自报公议”的方法,每一个农民先自己报一个底分,然后大家评“值不值”?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评工分轻松自如。评工分犹如爬梯子,他们已经爬到了梯子的顶端,已经成为男、女全劳力,每次评工分大会只是为他们重新确认一次底分而已。对于那些想“向上爬”的农民来说,评工分是一件十分纠结的事。自报,报多少?报低了,会觉得吃亏;报高了,怕被别人议论,怕“在政治上影响不好”。在当年的意识形态场景下,政治的考量会影响少数人的“自报”。1970年10月3日晚上,陈家场在生产队共育室里召开评工分社员大会,在“自报”环节,本书作者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决定把底分报得低一些,以表示自己还“做得不够”,要进一步“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下面是当天深夜的记录。
白天下种,晚上评工分。
我报了8分半,评论结果9分半。我自己觉得农业上各方面太欠缺了,贫下中农给了我很高的待遇,我应各方面更加努力工作。
评工分的会议开得挺不错。我到农村后,这是一次使我最满意的会议。好就好在大家都发扬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通过评工分,更鼓起了革命干劲。[67]
评工分会议开得再好,也总是充满着争论。大部分人都顺利通过“自报公议”。有些报高了底分的农民,社员大会上不一定能对“加多少”达成一致意见,一般让队务委员会最后裁定。但是,评工分大会往往会因为一两个人的工分问题弄得面红耳赤。在陈家场,顾家两兄弟常常是争论的焦点。顾新堂1962年从嘉兴回乡务农,他耳朵有点聋,干活不够灵敏,工分长期在9分到9.4分之间徘徊,一直到1970年代初期,他才达到了10分。他的堂弟顾新庭以“泰山压顶不弯腰”的称号而闻名四联地区,他长得瘦小,力气较差,但“嘴巴很坏”,总是骂骂咧咧地攻击别人,积了很多冤家,自报工分时想报高一些,当然会招来反对声。别人一批评,他马上反击,于是,会议上一片吵闹声。
评工分社员大会一结束,接着就召开队务委员会会议。社员大会上一定会“留下尾巴”,队务委员会要最后拍板,定下每一个社员的底分。队务委员会会议结束后,生产队会计公布评工分的结果。
社员底分的公布榜受到部分农民的特别关注。那些第一次参加评工分的农民关心自己的“起评底分”,因为起评分低了,以后每次评都会“吃亏”,所以第一次评很重要[68]。那些“工分有变动”的农民要看一看工分变动的情况,他们可能会根据“工分的变动”调整自己的劳动。有的人感觉自己的底分评得比较高,在刚刚评好了底分的那些日子里,他会卖力干活,怕别人说自己“不值这个工分”[69]。有的人感觉自己的底分评得低了,他会在日常的劳动中更多炫耀自己的体力与劳动能力,以便为下一次评工分创造条件。1970年代初期,说起评工分,陈家场人就会讲起“两只猫”的故事。陈志芳小名小毛,陈望杰小名毛毛,两人小名都是毛,而“毛”与“猫”读音十分相近,陈家场人称他们为“两只猫”。两人都出生于1954年,1970年他们的底分都到了9分。在以后的两年里,“两只猫”劳动时处处逞强,试图超过男全劳动力。他们担子挑得比别人重,垦田垦得比10分的男人快,罱河泥的速度与队里最强的男人不相上下,等等。由于“两只猫”功夫下在平时,评工分时就有了收获。1972年,他们都拿到了10分底分,成了生产队里的男全劳动力。东方红生产队的陈关明是回乡干部,身材矮小,体力较差,他在自己的回忆录里讲述了为提高底分而历经艰难的故事。
男劳力差的或年老的都根据他能力评给他工分,也有低于妇女的工分。男子个矮体弱但年轻者,被评为低分不但影响口粮和收入,甚或是一件非常尴尬的事情。陈关明身材矮小,素来体单力薄。初务农时,还不如文弱书生。队长让他与毛头小伙和老弱者一起。他参与挑粪,只让挑半担,而粪水溅出桶外。初时,劳动底分只有6分,不免有照顾性质。渐渐地,他欲跳出此圈子,跟着多数人去干活,队长派他同妇女们在一起,被戏称为“妇女队长”。他不仅当不了妇女队长,还远不如一般妇女。虽说妇女的最高底分只有男劳力(最高10分)的八成,可谁都知道海宁农村妇女“狠”。这个“狠”是“能”的意思,她们插秧、车水样样都会,同男子一起送粪,一道挑“传担”河泥[70]。百几十斤的担子挑在肩上,步履稳健,不喊吃力。如果老在6分这个水平上,让人耻笑不说,自知枉为男子。陈关明于是勉力再闯一闯,参与男劳动干活。后与下乡知识青年一起劳动,除摇船不敢参与外,凡重体力的活,包括传担挑羊灰,搭配踏打稻机[71],他都敢干了,以致底分升至9.4分,可以加入男子汉们行列中。可实际上,他只有一米五几的个头,90来斤的体重,担上是自己体重的1倍半以上甚至近2倍的水河泥[72],尽管路程近,不免三步一摆。更有甚者,遇到挑水河泥穿越桑林,传担挑羊灰翻越渠道走下坡,别人尚有潜力,他已是一百二十分的付出还难能胜任。[73]
底分较低的想提高底分,一旦达到了男女劳动力的最高底分,反而比较轻松了。在联民大队一带,男全劳动力的最高底分是10分,女全劳动力的最高底分是7.5分或者8分。男全劳动力的底分已经“碰到天花板了”[74],但女全劳动力的底分还留有余地。陈家场女劳动力的最高底分是7.5分,可祝六宝干农活样样在行,力气与男人差不多,她评了8分底分。在联民大队,女人最高的底分是9分,2001年3月25日,胡少祥专门写了一篇日记回忆这件事。
女劳动力高于8分者极少。如联民仅有一名叫王雪宝者,被破格评到了9分工,是唯一的一个。因为她在干重活、挑河泥、挑粪担或者轻便的活,都能和男子同样干,而且不亚于男子,她不愿和女子一起干活,却偏要和男子干重活、脏活,所以评她9分,实际上还是偏少的,而她最多一定不要,9分已经是破天荒的了。[75]
评工记分制度的日常工作是“记工分”。在生产队里,需要记录的工分包括队工、组工、定额工、误工、补贴工、购买工以及猪羊工,所有这些记录工作都称为“记工分”。实际上,联民大队一带各个生产队记录的队工、组工并不是工分,而是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只有经过会计的核算才成为实际的工分。
1队工
队工是农民参加生产队长安排的集体劳动而获得的计时工分。队工有两大特点:一是生产队社员共同劳动,后来人们称为“大呼隆”;二是按时间记录。队工所记录的是劳动时间[76],而不是真正的工分,但是,农民们都习惯于把记录队工称为“记工分”,把记队工的农民称为“记工员”。生产队集体劳动由队长安排。在陈家场,生产队长通常在晚上就把所有安排记录在小纸条上,第二天早上,记工员“泰山”边吹洋号[77]边吆喝着某人到某地去做什么[78]。在“文化大革命”高潮的那几年里,陈家场全体农民每天都在指定时间去公房门前的场地上集中,升五星红旗。大家齐声朗读《毛主席语录》,读得最多的是《毛主席语录》中的第一条[79]。接着,生产队长陈建民开始派工。
陈家场把一天时间区分为三段,上午占四成,下午以吃点心为界,各占三成。不管一天劳动多少时间,都记录10分。生产队设专门的记工员,他在吃完点心以后,就拿着记分簿去记工分。记工分是一件麻烦的事。生产队里有100多个人,记工员必须逐个记录劳动内容、劳动时间,且不说工作量很大,他们常常还分散在不同的地方劳动,记工员如何能做到“不漏记工分”?当然,更令人头痛的还在于,记工分本身就是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博弈,记工员处在这种博弈的浪尖上。
队工又称记时工[80],记工员记录的是每一个农民劳动时间,但农民们恰恰大量“逃离集体劳动时间”。出工的时间到了,有的农民还刚刚跨出家门槛,个别农民还没有离开自留地;上午9点50分广播响了,一些妇女请假去烧饭,说起来“扣一成工分”,但是,个别妇女“烧烧饭就不来了”;收工的时间明明还没有到,有的农民早已悄悄回家,因为他们干的活只有一两个人负责,“回家了,别人也不知道”;催芽等农活本来就有间断,干这类农活的农民“一半时间在队里干,一半时间在自留地里,却要拿全天的劳动工分。如果晚上做了些事情,还要拿加班工分”;等等。记工员每天都碰到诸如此类的现象,他是否扣那些农民的工分?如果扣工分,可能会引起争吵;如果不扣工分,在“负攀比”的作用下,出工迟到早退的现象会愈演愈烈。
诸如此类现象的背后是传统农民的惯性,小小的记工员怎么可能抵挡?一旦“逃离集体劳动时间”妨害到农时季节,队务委员会一定会出面干预,具体规定迟到早退的时间,超过时间,“一律扣除工分”。队务委员会派人监督,也支持记工员“大胆扣工分”。于是,集体劳动的情况有所好转。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又回到了老样子”,直到队务委员会再一次出面干预。如此反复,队工的记录就是在这样的张力中展开。2001年3月中旬,人民公社时期联民大队的大队会计回忆了当年队工记录的情况,下面是他的一则日记。
计时工也叫活评工,贪简单的生产队干部都是不搞定额,不搞计件工的,实际上计时工也有很多难处。一个生产队至少有上百人劳动,不分操作组,不搞定额,采取“大呼隆”生产劳动,看起来似乎省,有什么农活大家一起干,或者一部分在东边干,一部分在西边干,一起收工,一起出工,东边先完成再去西边帮忙,这样做社员意见少,出点劲也是一天,偷点懒也是一天,所以一般生产劳动只能随水氽,不那么出劲,叫作“出工不出力”。
但是,工作是好安排,反正大家到那个地方去做就是了。不过,里面隐藏着两大不足,即:生产进度很慢,一是不出力,二是伤蚀功夫(也叫撞煞)。人多脚密,反而影响进度。农闲时候倒没有什么关系,生产的无效工分多一点,反正都是全小队的社员,每个劳动日折价低一点,但总收入仍然是一样的。可是在农忙季节,使用这套方法的不多,一般都要抢季节,采取措施,定额到组、定额到户和定额到人,就会大大加快生产进度。
计时工分的计时比搞劳动定额还难,上百个人劳动就设一个记工员。比如定于每天劳动8小时的话,就记10成工,即每个小时记1.25个工分成。那么7点半上工至11点吃饭,12点出工至2点半休息,3点钟出工做到5点钟休工。但是,上百人出工,从7点半开始有个别人到8点多还刚出工,当然,过8点应该扣分,但是,在这半个多小时之内先后出工,一时掼不断时间,每个差1分钟或2—3分钟,4—5分钟,怎么扣分法,当然100多个人不会前后相差100多分钟的,大部分是同时出工的,但在这半个多钟头之内,可以说是络绎不绝的,你说如何记分?而且,每日出工三次,早上、下午和休息之后,有的人当然是少数,也有特殊情况,三次都迟到。
迟到是应该扣分,但是比较难。如果在10分钟内基本到齐,再过10分钟他刚来,迟到20分钟可以扣分,或者迟到30分更应该扣分。但如果中断不间断的话,就很难记工分。早退倒有请假的,口头打个招呼,我有什么事情,现在几点钟了,把我的工分记一记。往往迟到是不打招呼的,也有个别来得过分迟,当然可能有什么要事,也在刚来时打个招呼。少数不自觉的人也有,迟到了乘人不备,钻入人群干了,如果记工员没有看到,就给他记全了,或者给全天忘了,日后他打反经[81],是人家的不是。人多了而且一天三次出工不整齐,要记好记准工时,是十分艰巨的。记了工每十天或半个月还要抄公布榜公布,至少到月末,无论如何要进行公布,否则,如有漏记和重记,难于判断谁对谁错,时间短,大家还能记得起来。[82]
1988年,本书作者在海宁地区搜集到朝阳人民公社东方红大队联丰生产队1974—1975年完整的工分记录资料,这份资料十分宝贵,为我们提供了一份当年记录工分的真实样本,使我们清楚地知道生产队里的每一个劳动力每一天的基本活动情况。下面引录一个片断(见表6-1)。
表6-1 1975年东方红大队联丰生产队社员劳动工分出勤记录(底分10分)
资料来源:1975年联丰生产队社员劳动出勤工分记录。
2定额工
队工中存在着两大难题:一是大量存在的“逃离集体劳动时间”现象;二是集体劳动中的“磨洋工”现象。这两大难题导致集体劳动生产效率低下,如果听之任之,一定会严重影响生产队的集体经济。生产队用定额工来解决队工中的难题。
所谓定额工,就是根据农民完成劳动定额的情况记录工分。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民公社时期的定额工就是传统农村中以“劳动量”支付工资雇工方式的延续,所以,生产队很容易搞劳动定额,因为在传统农村中,绝大多数农活本身都存在“份额”,只要稍做调整,就可以制定出一整套劳动定额标准。2001年2月24日,胡少祥在日记中写到了当年剥络麻时采取定额工的具体做法,他写道:“有的农活采取到人的措施,比如有一块麻地1亩或者2亩,麻草长得特别旺和密,靠1个组的劳动力,不知要多少个白天才能解决。生产队把这块田分成几个组一起分块干,或者把工分定得高,1个轮头1个竹签,上面写着10分、15分、12分,谁把这个签中的麻草除完,给这个竹签里的工分,记在谁的名上。这样,发挥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有的人1天掘麻草2—3个签,当天所得工分40—50分。”[83]
浙北地区农活多样复杂,农忙、农闲差异大。在农闲的时候,农民们干活慢一点也不会影响农时季节,也不会导致农民间的矛盾,因为大家都可以干得慢,都可以干活时间少却拿同样的工分。农忙的情况就不一样了。为了迫使农民们“自觉地”努力干活,很多生产队在农忙时采取了定额管理制度,把生产队的农活设定定额,农民完成多少定额,记多少工分。浙北地区原来每年只种一季水稻,自从改成双季稻以后,每年的“双抢”成为最忙的季节,下面是海宁的水稻区双山人民公社的生产队长们制定的部分水稻劳作定额标准(见表6-2)。
表6-2 双山人民公社农业劳动定额与计酬标准
续表
资料来源:海宁市志编纂委员会:《海宁市志》,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5年。
定额工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的效率,但是,定额工引起的问题同样使生产队长们头痛。如果说队工的问题在于缩短劳动时间或者在同样的劳动时间里少干活,那么定额工的问题就是在同样的时间里尽可能多干活,而不顾劳动的质量。在人民公社时期,各个生产队采取了种种不同的办法来保证定额工场景下的劳动质量。但是,由于农业劳动品种太多、太复杂,由于大多数农业劳动本身都是非标准化的,由于农民们智慧而又机灵,生产队长们谈起队工下的效率、定额工下的质量,都只有摇摇头,再加上一个字:“累!”(www.xing528.com)
除了农忙时采取定额管理办法以外,队务委员会经常对繁重的农活、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农活进行定额管理。繁重的农活搞定额,工分一定很高,如何保证公平?当年流行的方式是抓阄。生产队每年都有很多机会摇船外出,外出的近与远极大地影响了工分的少还是多,以及谁可跑更远的路线。摇船需要搭档,2个人或4个人摇船外出,与谁搭档关系重大,如何决定?在陈家场,凡愿意参加摇船的男人都自愿报名。报名结束,有多少个人,就写多少号,让每一个男劳动力来抓号。于是,男劳动力排出了一个序列,所有的外出都按照这个序列轮流,这就同时解决了摇船外出的两大问题。罱河泥的情况有点儿不同。罱河泥需要抓两次阄,一次决定罱河泥的男劳动力的序列,另一次决定生产队内部10多只河塘的序列。陈家场每年只罱内河河泥,罱河泥的定额工分以船计算。生产队里有10多只河塘,每只河塘里的河泥情况各不一样。有的河塘河泥深,罱起来容易,罱河泥的农民更可能拿到高的定额工分;有的河塘在前一年干河时挖过河泥,塘底河泥只有薄薄的一层,罱起来难,运气不好的农民只能拿很少的工分。如何决定谁轮到哪一只河塘?抓阄。
3组工
组工就是分小组劳动记录的工分。组工是队工与定额工的结合。就生产小组与个体农民的关系来看,农民们在组里劳动,只记录劳动时间,就如同队工。就生产小组与生产队的关系来看,生产队把所有劳动按照定额的方式包到小组,所以,组工就是定额工。一方面,由于组向生产队承包,组里的农民们都知道,干得快一点,大家的工分都会高一些,因此,组里的劳动积极性相对比较高。另一方面,生产队常常把全部土地与劳动力平均分成两三个组,组与组之间的劳动竞赛激发了农民的面子观念与好胜心,促成了劳动效率的提高。在联民大队一带,每年的“双抢”都会分组作业,分组以后,农民单位时间的劳动工分一定超过10分。例如,某生产队共向生产小组承包各类农活,只要按质按量完成农活,就可以记录劳动工分8 000分。生产小组共60人,底分合计400分。如果按照常规干活,小组花20天时间才能完成全部承包农活。生产小组接到承包任务以后,加快了劳动速度,结果10天就干完了全部农活。生产小组记录下每一个农民的组工,即按每天10个时间单位记录劳动工分[84],这时,由于生产小组“一天干了两天的农活”,组工可以折合的实际工分翻了一倍。例如,一个全男劳动力的组工10分工,他现在实际可以获得的工分是20分。
4误工
误工指生产队的人员参加大队的工作而得到的工分[85]。表6-3反映了1970年度联民大队全年的误工情况。
表6-3 联民大队1970年11月底止误工结算表 (单位:分)
续表
资料来源:L村会计资料。
我们可以根据表6-3对误工做出分类。其一,误工表中的“误工”一栏是大队干部或者大队工作人员如植保员的工分补贴。其二,误工是大队集体单位如渔场、三八牧场、窑厂中工作人员的工分补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大队集体单位的收益并不分到各个生产队,人员的工分却要由生产队负担。其三,误工指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人员的工分补贴,如合作医疗站里的赤脚医生、学校里的民办教师、机站里的放水员等。我们从上面的分类中可以看到,在人民公社时期,干部的工分补贴仅仅是误工中的一部分,相当一部分的误工是公共服务的工分支出。这就是说,那时候,国家为农民提供的公共服务经费很少,乡村的公共服务绝大部分由农民自己负担。
与在田地里干活相比,赤脚医生、教师、干部的工作比较轻松,联民大队一带的农民都把误工称为“安耽工”。安耽工与辛苦工同样是“真金白银”,同样拿生产队里的白米柴草,这让直接参加田地里劳动的农民心里不平衡。有的农民以此作为“磨洋工”的理由:“人家办公室里坐坐也照拿10分工,凭什么要我们拼死拼活干?我们也慢慢来。”更多的农民背后讲怪话,如果他们在田里劳动,看见一位拿着大队误工的人路上走过,会投去异样的目光。联民大队一位民办教师回忆说:“我们下午3点多钟就放学了,我批完作业,也就4点多一点。我想早一点回家,家里还有自留地等着我去做。但我一般不会在太阳落山前回去。走在回家路上,田地里干活的那些人看着你,心里不是滋味。如果回家早,我一定想办法绕开有人干活的地方。”
5补贴工
补贴工有两种不同情况:一是生产队给队干部的补贴。例如,红旗生产队每年给生产队长、会计、出纳、保管员一定的工分补贴,其中,会计的工作量最大,每年给600分工的补贴。二是生产队提供的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补贴。
首先,社会福利性质的补贴工优先支付给工伤人员。集体生产劳动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事故,例如,搭“山棚”时从高处摔下来,摇船外出时落水受伤,造房子时被砖砸伤等,碰到这些情况,生产队就给当事人补贴工。1975年年初,向阳生产队农民徐德兴在集体劳动中受伤,生产队给了他80工补贴工,他听到后很高兴地说:“这就可以安心养伤了。”其次,补贴工“配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1970年代中期,联民大队制定了支持计划生育的相关补贴工政策。1973年,联民大队规定人工流产7天假期,工分照付;引产15天假期,工分照付;结扎30天假期,工分照付,按生产队同等劳动力给予报酬[86]。1975年,联民大队的计划生育补贴工作了一些调整,规定女人工流产50分、放环20分,男扎输精管150分、绝育300分,以上工分的领取需凭医院证明[87]。再次,补贴工还专门给一些可以享受优待的特殊人群,如革命烈士家属、义务兵家属(包括消防、武警、民警的义务兵家属)和生活困难的革命残废军人。1982年7月19日,红江人民公社召开会议,传达省民政局有关指示,周生康在《工作笔记》里记录了相关内容。
关于今年对烈军属的照顾,据省民政局批转的文件办事。
优待的对象和标准。享受优待的对象是:革命烈士家属,义务兵家属(包括消防、武警、民警的义务兵家属)和生活困难的革命残废军人。
优待标准:要从当地实际出发,由社员民主讨论。对革命烈士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要给予照顾,使他们的生活高于一般社员的水平。对义务兵家属一般优待相当于当地一个整劳力全年收入的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这个标准。
优待的形式和负担:一般应继续采用优待工分的办法。优待的工分同他们自做的工分一样,参加现金和实物分配,全大队负责摊交。也可按工分值付给,进行全大队负担上交。公社意见按整劳力50%标准。[88]
6购买工(或称为“买工分”)
生产队里有的农民自由外出做工,包括五匠与小工,有的进入社队企业工作,他们不参加生产队集体劳动,在外面拿工资。他们仍是农业户口,“对生产队没有贡献,却要在生产队里拿粮食、柴草等生活必需物资”,生产队如何处理与他们的关系?在联民大队一带,大部分生产队都会要求他们购买工分,或者至少交纳10%的公共积累,作为他们在生产队里分得生活物资的前提。1960年代,部分公社、大队企业为职工“买工分”。职工在企业里工作,只拿少量补贴,企业把他们的工资转到生产队,队里给他们记录工分。由于这种做法不利于调动职工在企业里工作的积极性,到1970年代中期,红江人民公社已经没有企业采取买工分的办法,都直接发给职工工资。
“进了个人口袋里的钱,要他挖出来,难!”无论是企业里的职工,还是自由外出的工匠、小工,面对着生产队的决定,都是视而不见,根本不会花钱买工分。有些人比较老实,如实地交出收入的10%给生产队,例如,胡少祥每年几次在供销社茧站做临时工,他总是自觉地交出生产队的公共积累,“剩下90%作为家庭的生活开支”[89]。向阳生产队的贾锦芬是老实的精明人,她每天早上6点赶到蚕种厂上班,做到中午12点下班,然后急匆匆走7里路回生产队,一直做到晚上6点才收工。既然参加了生产队集体劳动,当然不需要交公共积累了。但大部分人连公共积累也不会交。照道理,生产队可以扣他们的粮食柴草,但在实际分配的时候,谁下得了手呢?外出的人外面拿工资,生产队里拿物资。部分人家全家工分的打算金额不够所拿物资的折价,年终就成了“倒挂户”。“倒挂户”的农民依然外出,依然外面拿工资,队里拿物资。年年“倒挂”,年年如此。生产队里劳动的农民忿忿地说:“我们辛苦劳动,他们‘白吃’,他们剥削了我们!”
7畜牧工
饲养猪、羊的农民家庭把猪粪、羊粪给生产队,生产队给农民家庭记录工分,这样的工分叫作畜牧工。在人民公社中,生产队都自行制订处理畜牧工的方案。下面以联农大队向阳生产队为例,该队于1974年11月17日在社员大会上通过了处理猪的方案[90]。
毛猪处理
1量1只猪自留地,全年要完成130斤净白肉,完成11个半月。
(1)饲料粮:1斤净白肉付1斤原粮。
(2)全年白肉超出130斤,超1斤奖1斤原粮,1分工。
(3)全年没有完成130斤白肉的,少1斤扣1斤原料,1分工。
(4)全年不养足11个半月的,每月扣20分工。
2管理工每月15分。
3经济报酬根据上年,出售净白肉1斤付人民币0.25元。
4因病毒死亡,猪圈里不能再养猪,无法完成上述(1)至(4)条者,到年终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5猪饲料地每只八厘。
白肉率计算方法:购入小猪打对折,过栏猪[91]40斤以上打六折。死掉小猪,40斤以上打对折,41—70斤打六折,71斤以上打七折。[92]
记工分是一件十分繁琐的工作,每天都要记录,每一个细节都不能出错。在人民公社中,每一个生产队都配一名记工员,负责绝大部分的记工分工作;平时,部分工分[93]直接由生产队会计记录。在很多生产队,会计每月结算一次工分。他汇总每一个人的工分,把按时间记录的工分折算成实际工分,向生产队社员公布每一个人的工分记录,并负责处理社员们提出的“记录错误”问题。最后,生产队会计把每一个人的工分都登录到《工分分户登记簿》里。下面展示1972年联民大队红江生产队《工分分户登记簿》中章祥宝户的工分记录(见表6-4)。
表6-4 联民大队红江生产队章祥宝户1972年全年工分表(单位:分)
资料来源:联民大队红江生产队会计档案资料。
如果我们仔细看看章祥宝每个月的劳动工分,可以发现她的劳动工分在月与月之间分布极不均匀,其中6月和9月劳动工分特别多,8月特别少,为什么?原来,生产队把4月、5月的定额工都放到了6月,把7月、8月的定额工都放在了9月!在表6-4中,猪工分只有一个总数,其实,该队是全大队养猪情况记录最详细的生产队,队里专门备了账本逐笔记录全队每一头猪的买进、卖出情况,表6-4中的猪累计工总数就来自那个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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