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CSR政策组合分析与实践探究

CSR政策组合分析与实践探究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理论与实践分析的基础上,CSR政策能够被分为四个方面的主题行动。这四方面的CSR政策及时提供了详尽的画面,然而随着政策领域的前进,政策主题也会发生相应变化。提升CSR意识的经济激励就是附带的相关的CSR出口补贴。很显然,类似的旨在增强CSR能力的税收法案最终有效地提升了民间组织作为独立和重要的利益相关者的能力与地位。这条法规充分体现了CSR政策的软性法律特征。

CSR政策组合分析与实践探究

在理论与实践分析的基础上,CSR政策能够被分为四个方面的主题行动。而根据主题内容的差异,在同一主题中可以采取多个不同CSR工具。四个方面的主题主要是:

(1)提升CSR意识、建设CSR能力。由于CSR自愿的特性,管理行为和企业绩效表现都取决于企业和利益相关者对于社会环境的关注程度。因此,对于政府的一个重要的活动就是,在这些团体中提升CSR意识、建设CSR相关能力。

(2)加强审计、提高透明度。企业经济、社会和环境绩效的可靠信息是决定投资者、监管者、雇员、供应商和顾客行为的一个先决条件,只有在这个基础上,这些群体才能做出相应的博弈行为。政府在提升企业CSR报告的质量和传播方面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

(3)促进社会责任投资(SRI)。考虑经济、社会、环境和其他伦理道德在投资上的标准,SRI把股东利益与利益相关者们广阔的利益结合。培育SRI有助于将CSR融入股东资本主义运行体系中。

(4)以身作则。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先导行为能有效促进CSR,特别是,这种行为有助于:

◆促进公众采购更加可持续化;

◆把SRI的原则应用于政府基金(包括公众养老基金);

◆在公共机构采取CSR管理系统(例如EMAS)和审计;

◆报道政府在社会、责任体系方面的绩效。

四方面的CSR政策及时提供了详尽的画面,然而随着政策领域的前进,政策主题也会发生相应变化。

把政策工具与政策主题共同组成一个矩阵,我们就得到了CSR政策矩阵,这个矩阵系统地描述了CSR政策领域。

表7-2 CSR政策矩阵

(续表)

(1)提升CSR意识,建设CSR能力。

毫无疑问,法律工具很难应用于这个领域。提升人们对可持续发展和CSR政策意识的一个法律工具就是“环境宪章”,这是2005年通过的法国宪法附件,为法国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宪法依据。法国官方宣布,在2004年没有通过的相似的可持续发展的法国公共采购法之后,这个宪章具有一个里程碑的意义。

提升CSR意识的经济激励就是附带的相关的CSR出口补贴。例如,在瑞典,只有在企业签署一个反贿赂的协议之后,对外国的投资才会授予出口信用证和国家担保。通过将对外投资与CSR挂钩,政府接触到了那些通常很少会注意CSR的公司。另一个经济工具就是对捐款给民间组织的企业提供税收减免,这也打造了CSR的能力。2000年,英国政府重新发起了1986年就有的“给工资”方案,就是对那些通过特定的机构捐钱给民间组织的雇员提供免税。这个重新发起的活动用了20亿英镑的公共宣传费用,政府也承诺在2000—2004年间对所有的“给工资”捐款配套10%的政府补助。结果,“给工资”项目捐款从1999年的290亿英镑,到现在,已经有超过500万人捐款,捐款总额为890亿英镑。很显然,类似的旨在增强CSR能力的税收法案最终有效地提升了民间组织作为独立和重要的利益相关者的能力与地位。

在提升意识方面,使用较多的工具是自我说明、情报信息类的,如研究和教育活动的资助、CSR类网站和报告之类的信息资源、政府赞助的指导建议经常被国际机构采用,如联合国契约,还有如英国“给工资”、丹麦的“我们共同的意识”之类的CSR运动。(www.xing528.com)

到目前为止,最流行的合作类工具就是政府与企业间协商的协议。正如有些研究所揭示的,只有通过协商而且在等级制度下执行,这些协议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不仅有利于提升意识,也有助于增加透明度的伙伴类工具,就是将利益相关者聚集在一起,例如欧洲的多利益相关者论坛,也称为多利益相关者倡议,如GRI全球报告倡议组织、森林管理委员会。一个CSR类永久性的国际合作组织就是瑞典的Globalt Ansvar(意思是“全球责任”)。为了让瑞典的企业更加关注全球范围内的社会责任,以瑞典外交部为首的四个瑞典部门在2002年共同发起了一个合作组织,这是一个聚焦在CSR的瑞典全国性组织。

提升CSR意识、建构CSR能力的混动工具就是将合作与信息方面整合在一起的中心或者平台,例如荷兰的CSR知识和信息中心。在荷兰社会和经济议会的建议基础上,2004年,荷兰政府建立了这个中心,每年的预算大约在100万欧元。在建设CSR能力方面比较有名的将信息和经济方面混动的工具是生态管理和审计计划(EAMS),一个在EU指导下的环保管理系统。在自愿的基础上,这个组织帮助其他机构提升环境保护的绩效。

(2)加强信息披露,增加透明度。

企业CSR信息披露和透明度都可以得到提升,尤其是在CSR报告、标签和利益相关者打交道的环境里。在欧洲,在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提升方面最有名的法规提议就是法国2001通过的“新经济条例”。该条例要求在法国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超过600只的股票要在年报中披露社会公益和环保方面的信息,或者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这条法规充分体现了CSR政策的软性法律特征。因为它并没有指定披露信息的程度和质量,也没有规定执行机制或者对未履行行为的惩罚性措施。法国证监会有义务去监管企业财报中的财务信息,但CSR信息的监管仍然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在丹麦、荷兰、瑞典和西班牙也存在类似的法规(Holgaard and Jørgensen,2005)。对于托管的CSR报告,正反双方激烈辩论之后,EU或EU内的国家都没有采取更为严厉的法律规章。相反,一些政府通过对优秀CSR报告奖励的方法来推进企业信息披露(经济工具),在全球契约等规章基础上发布各国特定的报告准则(信息工具),促进利益相关者论坛(合作工具),尤其是与那些对当地社团有着主要影响的港口和机场。

由于缺乏实施CSR报告规章的力量,认证标志不仅是最老的方法,也是促进企业透明度最重要的工具。标志是混动的工具,因为他们结合了信息的特征(主要是目标消费者)与企业的经济动机(如市场营销)。虽然政府赞助的标志经常被管制,他们也是和CSR自愿的特征相吻合的,因为企业并不一定要使用它。第一个环保标志就是德国的低碳标志“蓝色天使”,这个标志是1978年开始采用的,远远早于CSR或者CSR政策在欧洲被广泛讨论。同时,国家和国际的标志也有几十个了,但绝大多数仍然关注环保议题,而不是CSR更广泛的定义。然而,近年来,政府已经在这方面“丢掉了阵地”:很多著名的标志是被多利益相关者建立、发展的,如森林、船舶管理委员会,而不是政府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

(3)社会责任投资(SRI)。

对于CSR而言,SRI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层次,因为它在股东资本主义核心中添加了社会、环境和伦理的关怀,有后来居上之势。2007年,比利时政府通过了一条法案,禁止比利时投资者为比利时或境外牵涉伤人案的矿山类企业投资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融通。配合该法案,比利时政府提供了相应的禁止企业名单,以便能更好地推行法案的实施。然而,与其他CSR法律政策工具一样,这条法案依然是典型的软性工具,因为对专业投资者的信息披露要求并不高,相应的国家权力机关也很难获取相应违法行为的信息。有其对违法行为的惩罚也没有详细的规定。瑞典则通过了要求更严的SRI法律。2000年,五个政党通过了被称为公共养老基金的法案。该法案要求瑞典全国的养老基金披露在基金投资活动中对环保和伦理事务的年度商业计划,以及这些计划对基金管理活动有何影响。虽然基金活动有可能阳奉阴违,但该法案还是促成了一个相对稀缺的结合了信息、合作和经济方面的SRI混动创议。2007年,六个基金中的四个基金建立了联合伦理委员会,将CSR对话引入了基金的投资行为。伦理委员会为企业和基金的投资提供建议,并且当企业无法遵守委员会的CSR准则时,基金有可能决定退出股份。一个相似的混动的SRI倡议就是法国抚恤备用基金(FRR)。和瑞典的伦理委员会一样,FRR一样在他们要投资的企业中探查和推动CSR。

一个SRI经济倡议就是荷兰绿色投资计划,这是1995年由荷兰税务局主导,三个部门联合发展的。通过对借款人和投资者提供税收减免,该计划推进了要达到特定环保标准的认证项目的绿色投资。绿色投资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得到了银行的支持与合作,已经吸引了20万投资者,实施了大约5 000个绿色计划。

推动SRI的两个信息工具,一个是绿钱(www.gruenegeld.at)网站,是由澳大利亚环保部门与环保组织在2001年合作的产物;另一个是荷兰的可持续货币指南,是2002年由荷兰环保部和荷兰的民间组织共同合作的产物。

(4)以身作则。

通过以身作则,政府能够推动可持续发展和CSR。当管理系统和报告实践与CSR政策工具脱节时,社会责任投资相应也比较少,政府通过多项举措来推进可持续政府采购(SPP)。

2004年3月,为了简化和升级现有的采购规范,两个政府采购的欧盟法规被采纳。虽然这两个法规并没有为SPP开出药方,他们为考虑社会和/或环境标准开创了可能性。一个针对欧洲SPP的调查显示大多数EU成员国都及时更新了他们的采购法。许多政府也为如何使得公共采购更加具有可持续性提供了建议。例如,欧洲委员会出版了公共环境采购手册。在澳大利亚,环保标准目录“Check IT”、“绿色事件”指导方针和政府守则通用规范等为绿色政府采购提供了指引。然而,2004年,澳大利亚内阁会议拒绝采纳后者的修改版,因为他们认为GPP的成本并不清楚。成本效益比较是SPP和GPP在欧洲推行的关键阻力。

与以往单类工具效果有限不同,多种工具混合使用是非常必要的。通过鸡尾酒疗法,能够更有效地将不同工具的优势发挥出来,更为重要的是,能够取长补短,通过有机的整合实现政府收益的最大化。而且很多政府都热衷于多管齐下,希望通过多种工具的复合使用起到较为完善的效果。通俗来说,政府通过布道、大棒(或者说是软棍子)、胡萝卜、捆绑等方法来吸引各个体共同参与CSR。虽然在软性和自愿政策之外,政府规章制度对于所有企业都有强制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政策主题不适合硬性法律规范,实际上正好相反。从这个方面来看,政府经常强调CSR政策能够补足现有硬性法律的不足。

近年来,雾霭现象在全国越演越烈,对人民健康国民经济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举国上下日益关注污染问题,各级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监管。

其实,多年来,政府与学界一直在探讨如何更有效地实施CSR监管。在比较研究中,也有学者分析国外好的经验与做法。但由于国情的差异,我们不能简单照搬照抄,而更应当实事求是,走出一条新路。不夸张地说,在这一方面,中国已经走在了新兴国家甚至是许多OECD成员国的前列。

对于政府,这个新工具也是一个新挑战,因为它要求政府采用新治理模式和方法,不是仅仅依赖惩罚,更多地是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鼓励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以及激励并促使企业实际行为超越法规的底线要求,这就要求我们不能用传统管理思维方法,而必须优化政府规制、创建新治理模式,并在新治理模式中更好地发挥CSR的作用。

【注释】

[1]陈先发、包永辉、周剑虹:《淮河之水何日清?》,《新华每日电讯》,2000年12月17日。

[2]陈先发、包永辉、周剑虹:《淮河之水何日清?》,《新华每日电讯》,2000年12月17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