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斯密理论中并不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相反,对于经济人与道德人的关系,斯密进行了系统、辩证的分析。在《国富论》中,斯密举例指出:“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斯密认为,正是由于人们自利的需求,借助市场经济的作用,通过“看不见的手”这一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把经济人与道德人的最终目标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完美地实现了“自利”与“利他”的统一。
所谓“看不见的手”,斯密在《国富论》中进一步解释为:“每个人都在力图应用他的资本,来使其生产品能得到最大的价值。一般地说,他并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所增进的公共福利为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他个人的安乐,仅仅是他个人的利益。在这样做时,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去促进一种目标,而这种目标绝不是他所追求的东西。由于追逐他自己的利益,他经常促进了社会利益,其效益要比他真正想促进社会利益时所得到的效果为大。”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斯密进一步强调了经济人“客观为社会”的效果远大于“主观为社会”的效果,突出了“自利”与“利他”、“经济”与“道德”的和谐统一。
吴蕾(2006),卢升鹏、顾宝炎(2011)等学者认为,所谓“斯密难题”是对斯密著作误解而产生的。因为受资源有限性等原理的束缚,经济学往往会存在一个假定,就是经济活动往往是一个零和游戏,结果不是损人利己,就是损己利人。但一方面,人们的利益并非只是来源于经济收益,例如,人们能够从帮助别人中获得幸福,即斯密提到的“同情心是关键心理因素”;另一方面,经济活动有时并不是一个零和活动,人们往往可以通过合作增加各自的收益。所以斯密认为道德生活中应该“利他”,这并非否定人的利己动机和行为,而是要非常明确地向人们指出,道德的人应当把利他作为目标,实现利己和利他的统一(吴蕾,2006)。最终,实现社会整体福利的增长,这也是斯密的经济思想与伦理思想的融合点。
而在斯密之后,许多经济学家,如李嘉图,也曾试图将经济与道德统一起来。由于李嘉图分析的基础是建立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所以他认为所有行为的最终目的就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个人利益和公众利益统一也是基于这一基础,也是道德衡量的基准。这与前文所说的斯密的经济伦理思想不谋而合。(www.xing528.com)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一书中指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经济学科曾经被认为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不仅是他,亚里士多德也认为经济学和伦理学是一体的。他强调从表面上看,经济学研究目标似乎只是在追求收益的增长,但在更深层次上,经济学必须包含伦理学和政治学相关内容,包括对更基本目标的分析和评价。正如《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所说的“挣钱是不得已而为之,财富显然不是我们真正的要追求的东西,只是因为它有用或者因为别的什么理由”。
相较于伦理学,现代主流经济学更加关注工程学的发展与作用,这也是现代经济学与伦理学间的隔阂。据此,阿马蒂亚·森对此提出了尖锐的批评:“随着现代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隔阂的不断加深,现代经济学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经济学研究与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的分离,使它失去了用武之地。”阿马蒂亚·森还深刻地指出:“现代经济学不自然的‘不涉及伦理’(non-ethical)特征,与现代经济学是作为伦理学的一个分支而发展起来的事实之间存在矛盾。”阿马蒂亚·森认为,伦理学与经济学能实现相互补充、共同发展。借助伦理学的研究目标与视角,福利经济学能够得以进一步发展。同时,借助经济学的分析,伦理学也能拓展其研究范式。经济学与伦理学的融合与跨学科研究存在一定的苦难,要完成这一目标,似乎要打破悖论。但是否应该进行这两个学科的跨学科发展,主要取决于期望回报。在这一点上,潜在的期望回报依然是相当可观的。因此,从隶属于伦理学的经济思想,到与规范相结合的古典经济学,再到疏远伦理学的现代经济学,再到伦理学与经济学的重新融合,经济学又一次回到了伦理学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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