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1年的两年间,长春基本上完成了国民经济主要部分的恢复工作,具备了进一步发展建设的条件。长春市委、市政府以此为契机,制定出以兴建汽车厂带动长春城市建设,变消费城市为生产城市的经济发展战略。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1年的两年间,长春基本上完成了国民经济主要部分的恢复工作,具备了进一步发展建设的条件。1951年,国家在孟家屯车站对面、铁路以西地区兴建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长春市委、市政府以此为契机,制定出以兴建汽车厂带动长春城市建设,变消费城市为生产城市的经济发展战略。与此同时,长春被国家列为东北工业基地重点建设和规划的城市之一,借此发展之势,长春有步骤、有规划地开展城市建设工作,相继兴建中国第一座铁路客车制造厂——长春客车厂,以及中央部属的机车车辆厂、柴油机厂、东光无线电厂、东北光学精密仪器厂等多家大中型企业;创建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地质学院(后改称长春科技大学)、东北人民大学(今吉林大学)、长春汽车拖拉机学院(后改称吉林工业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吉林兽医大学(后改称解放军军需大学)、吉林军医大学(后改称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航空学院、长春光机学院、长春冶金建筑专科学校等一批大专院校;兴建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长春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中国汽车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省、市地方投资的500余处工业、教育、医疗卫生、邮政电信、商业、饮食服务、金融及配套工程也相继开工。正是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正确决策,为长春城市建设和发展带来了历史性转折,特别是围绕一汽和中央部属企事业单位工程施工为主线的城市建设步入高潮,推动城市的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城市功能日臻完善,人居环境大为改善。(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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