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维
【摘要】企业是国家财政主要的活水源头,而县域非公企业税收则是县级财政收入的第一支柱。县域非公企业的规模决定县级财政的规模。党的十八大以来,非公企业迅猛发展,为社会进步、财政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也面临诸多深层次的新问题。本文结合宾阳县的实际,就新常态下县域非公企业对财政贡献问题作探讨。
一、宾阳县非公企业的总体状况
1.发展质量不断提升。至2015年底,全县非公企业发展到3950家,占全县企业总数的98%,比“十二五”初增长324.94%;非公企业注册资金总额46.8亿元,比2014年增长20%;规模以上非公企业达58家,占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的93%,其中年产值超亿元的非公企业达38家,占全县年产值超亿元企业的90.48%;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完成产值128.32亿元,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92.86%。非公企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96.45亿元,比2014年增长10.93%。
2.经营领域逐步扩大。至2015年底,宾阳县非公企业经营领域已从商贸流通、制造加工、房地产开发、饮食服务逐步扩展到电子商务、教育医疗、金融服务、文化旅游、公共设施、法律咨询等多个领域,覆盖了国民经济的大部分行业,呈现多领域涉足、多门类发展的态势,特别是在第二、三产业经营领域所占比重逐年攀升。全县限额以上非公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达47家,实现销售总额8.51亿元,占全部限额以上销售总额的76.38%。
3.产业特色势头强劲。全县已形成建材、纸品、缫丝、农产品加工、小五金、竹编等多个优势产业和林品加工、造纸及纸品加工、金属制品及机械加工三大产业集群。其中宾州镇以编织、林品加工等轻纺工业为主,黎塘镇以建材、食品加工业为主,新桥镇、思陇镇以纸品加工业为主,甘棠镇以农机具制造业为主。三维轨枕等一批铁路轨道及配件生产和机械制造企业以及彬伟装饰材料、东林木业等10多家林品加工企业,佳达纸业、江南纸业等一批纸品加工制造企业,已在黎塘工业园区集聚,形成引领发展之势。
4.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全县85%以上的就业岗位来自非公企业,一批民间资本陆续投入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并发挥作用。在精准扶贫中,先后有42家非公企业参与扶助39个贫困村,占全县48个贫困村的81.25%。
5.财政贡献逐年增加。2015年,全县缴税5000万元以上的非公企业有2家,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有10家,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有30家。非公企业对财政贡献达到10.64亿元,占全县税收总额的87%。
二、县域非公企业对财政贡献呈现的新特点
1.引进企业贡献多,本土企业贡献少。2015年,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非公企业贡献7.24亿元,占非公企业财政贡献的68%;本地企业贡献3.4亿元,占非公企业财政贡献的32%。
2.新兴企业贡献多,传统产业贡献少。2015年,全县新兴非公企业(含技改企业)财政贡献达到7.13亿元,占全部非公企业财政贡献的67%;传统产业贡献3.51亿元,占全部非公企业财政贡献的33%。
3.既有税源贡献稳,新增税源贡献活。根据全县2016年的税源分析,实施“营改增”后,预计全县既有企业财政贡献达13.03亿元,占比达到81%;新增缴税非公企业12家(含技改企业),预计财政贡献2.48亿元,占比约19%。根据对全县在建重大项目的分析,未来2~3年,宾阳县预计新增缴税非公企业10~20家(含技改企业),可上缴税收1.5亿~3亿元,新增非公企业对后续财政贡献的拉动力非常强劲。
4.重点行业财政贡献稳中向好,产业结构调整明显加快。宾阳县近三年重点行业非公企业财政贡献稳中向好,呈现结构性变化。主要缴税大户变为势头强盛的高铁轨道制造行业,其次是茧丝加工和林品制造业。顺应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势,部分造纸、制革等高耗能、高排放、产税低的产业逐步退出,绿色、生态、创税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始登场。三维铁路轨道制造公司以科技为引领,与铁道科学研究院等多家科研机构开展合作,技术处于世界最前沿,生产的混凝土制品、铁制品、橡胶制品、尼龙塑料制品和城市轨道交通配件等达到600多种,不少产品通过了国家鉴定,获得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认证证书,不仅成为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的铁路配件企业,而且是目前国内生产普铁、高铁轨枕产量最高的企业,产品出口国外。2015年,三维轨枕公司上缴税收8706万元,同比增加4991万元,增长134.36%。
5.财政技改资金给力,部分缴税趋势向下的非公企业财政贡献势头显现。新洋丰肥业公司得到财政奖补90多万元技改资金,完成年产40万吨专用复合肥新项目建设,2015年投产后形成强大拉力,2015年上缴税金1485万元,同比增加503万元,增长51.38%。茧丝工贸公司依托财政奖补的70万元,采用循环废水利用技术改造,节能减排效果明显,产销两旺,2015年上缴税金514万元,同比增加341万元,增长197.11%。目前全县已向财政申请2016年度技改项目资金补助的17家非公企业,大部分缴税趋势向下。项目实施后,将为财政增收注入新的增长动力。
三、存在的新问题
1.亿元以上非公企业缴税波动大,稳定性不足。2013—2015年,全县近40家产值亿元以上非公企业中仅有15家连续3年上缴税收保持稳中向上。回落比较明显的有成跃铁路轨枕、英德肥业等。
2.企业融资难,缴税底气乏力。据统计,宾阳县各非公企业对扩大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平均为150万元,最大需求为2000万元。非公企业融资非常困难。一是银行办理融资过程中,仅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就涉及住建、国土等多个部门,加上各项中介费、咨询费、财产保险、公证费等,费用占到了融资总额的3%~5%,且融资手续烦琐。担保公司方面,同样需要支付各种费用,还要交纳10%~15%的保证金及办理反担保手续。二是多数非公企业主体缺乏银行认可的有效抵押物,发展前景不确定,信息不对称,银行放贷难。三是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后,贷款审批权逐步上收,县一级银行的授权、授信权限降低,支持非公企业发展的信贷资金有限。个别金融机构的信贷未做到“一碗水端平”,在规模上“重大轻小”,在身份上“重公轻私”,在地域上“重外轻内”。四是宾阳县目前还没有一家正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不仅资金规模小,而且运作模式不规范,担保成本高。民间借贷虽然快捷、门槛低,但一般月息在2~5分,有的甚至更高,而手续不齐全的民间借贷有悖于国家金融政策,影响社会稳定。
3.扶持资金“小而散”,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不明显。目前,县级财政支持非公企业发展的贴息贷款等财政资金总额每年约1亿元,加上其他共享的财政资金,最多不超过2亿元。同时,基于上级对口业务等因素,经信、科技、人社、财政等部门对各种非公企业财政资金进行多头管理,“撒胡椒面式”补助方式较多,难以集中起来组合安排配套使用,导致财政资金支持非公企业的整体效果不明显。(www.xing528.com)
4.非公企业“用地难”,降低其财政贡献动能。每年上级批复给宾阳县的用地指标不能满足非公企业发展的需求。相当数量的非公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创业先期阶段,选择“先租后征”模式进行经营。随着宏观土地政策变化,国家对土地报批的手续要求越来越严,规划、社保、环保等部门要求也越来越高,报批前期工作越来越多,“先租后征”如今成为遗留问题。企业发展空间受到限制,影响了扩大生产和产业升级,进而降低其财政贡献的动能。
四、思路对策
(一)培育非公企业持续缴税的新动能
一是打造引领力强、比较优势明显的持续缴税型非公企业。3年内力争打造年缴税超亿元的非公企业2家以上,年缴税5000万元至1亿元的非公企业3家以上,年缴税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非公企业10家以上,年缴税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非公企业40家以上。二是财政预算资金要重点向涉及非公企业发展的领域倾斜,尤其要对工业园区建设给予充分保障,逐步完善交通、电力、给排水、通信、土地“三通一平”等配套设施建设,改善硬件环境。三是出台财政奖励政策,对获得广西名牌、广西著名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的非公企业,优先列入财政支持技术改造、产品创新计划,优先安排享受财政贴息贷款等。力争3年内全县非公企业注册商标要达到700件以上,国家级著名商标达到2件以上;自治区级著名商标达到30件以上,自治区级名牌产品达到15件以上,国家地理标志商标7件以上。四是积极向上争取地方债券、贴息贷款和技改扶持资金等专项资金,探索在用好用活经信、科技、人社、财政等上级各专项涉企奖励扶持资金的基础上,灵活安排县本级配套资金和预算资金,将各部门相同或基本同类的企业扶持资金整合起来,联合在新兴产业“种子队”、成长性企业“潜力股”中开展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科学制定申报条件,让这些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参与竞争,集中财力扶优扶强,着力打造高铁轨道配件、建材制造、林品加工等一批支柱产业和更多的产值大户、纳税大户。
(二)发挥政策调控作用,扶持非公企业提质增效
一是从降低社会保险缴费上帮助非公企业“降压”。主要是降低非公企业失业保险费率,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规定的3%降至2%,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如政策条件允许,对失业保险费率还可以适当调降。同时,创新抓好失业保险非公企业稳岗补贴政策的落实,对全县符合条件、提出申请的各非公企业给予企业稳岗补贴。二是从申报技改项目补助资金上帮助非公企业“强身”。设立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扶持资金等专项资金,通过贴息、奖励、补助等手段,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各非公企业增加资金投入。在2015年为18家重点非公企业申报争取2173万元技改项目资金补助的基础上,2016年重点对技改技术尖端、引领力强、创税率大的震铄木业桉木芯免漆板、英德肥业废液桉树肥等20多家非公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进行扶持。三是支持非公企业建立自主创新平台,帮助非公企业“壮体”。重点是完善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优先安排高新技术产业化扶持资金,支持非公企业建设自主创新平台,大力实施高新科技成果产业化工程,对新上的关键和共性技术的项目,产、学、研联合开展的创新项目给予大力扶持。在此基础上,重点扶持双健科技、东林木业等30多家骨干非公企业融入绿色、生态等元素,以争取更多的节能环保、循环利用、技改研发等专项资金,用于自主创新,并促其与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平台,开展技术和产学研合作。对有条件的三维轨枕、东林木业和桂合缫丝等20多家龙头非公企业,从财政层面帮助其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培养研发团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三)完善投融资平台建设,畅通企业融资渠道
一是完善投融资平台建设。财政部门与金融、发展改革委、经信、科技、工商、环保、税务等部门配合,利用宾阳县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将企业登记、纳税、处罚、年检等相关信息纳入征信内容,完善非公企业信用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为非公企业贷款融资建立信用平台。与此同时,争取2~3个自治区和市级的投融资集团在宾阳设立分支担保机构,以壮大投融资实力。政府要主导建立好政银企沟通机制,构建双向互动、合作共赢的银企关系。二是构建银行支持企业融资新动能。重点是引导各商业银行结合非公企业融资的特点,建立专门针对非公企业的信贷标准,争取县一级银行提高对非公企业的授权、授信额度。在贷款环节、准入条件等方面,优化信贷业务流程,积极开发适合非公企业发展的小额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贷款、存单质押贷款、供销合同质押贷款等贷款新品种。引导各商业银行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权和林权等“三权”抵押融资新办法。三是引导非公企业提高自身融资动能。帮助非公企业拓展融资思路,建立对称信息,强化信用意识,规范信用行为,杜绝不良信用记录,以诚信获取银行信贷支持。引导非公企业以合资、股份制等形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消除家族式管理所带来的融资障碍。四是积极向上争取地方债券、贴息贷款和技改资金,并发挥其助推非公企业扩张升级的“次融资”作用。对地方债券的使用,在优先保障公益性项目资金的同时,要结合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实际,争取自治区、南宁市财政、金融部门的支持,适度增加地方债券支持额度,并界定地方债券支持县级非公企业发展的比例、范围和条件,特别是对信用优良、产业强劲、缴税靠前的非公企业应优先支持其发展,让企业通过地方债券的支持聚集各生产要素,同向发力市场,创造最佳经济效益。
(四)保障非公企业用地,提高企业贡献财政动能
一是站在发展高度,科学化解企业用地遗留问题。企业在过去发展中使用土地不规范问题,表面上看是违规用地,实质上是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问题。因此,针对非公企业反映强烈的土地遗留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走访排查,摸清底数、归属和类别,进行专题研究,在不违背国家土地政策的前提下,逐级上报反映,从实际出发予以妥善解决。二是以“内合”带“外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内合”即凡非公企业扩能改造,在符合城乡规划且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内部整合存量建设用地,用于改扩建多层标准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按有关规定减免容积率增加部分的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外用”即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非公企业充分利用乡村闲置厂房、集体闲置土地兴办企业。国土部门要对闲置厂房、集体闲置土地的使用设置条件,规定非公企业得到闲置厂房和土地后要及时开发利用,禁止肆意圈地和二次转让牟利。凡得到闲置厂房和土地后不按规定及时使用,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国土部门要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一定比例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的严格依法收回。三是优化配置土地后备资源。要争取上级调剂的用地指标,率先推行建设用地“占优补优”的用地报批机制。同时,贯彻落实《广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用足用活土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等政策,优化配置土地后备资源,保障非公企业项目用地。
(五)落实减税降负政策,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当前,要迅速彻底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等自治区、南宁市减税降负服务实体经济各项政策,将降低建设成本、暂停收取工业项目建设共管资金,降低用能成本、落实汽车充电桩用电优惠政策,降低人工成本、下调基本养老保险等缴费比例和降低融资成本、防止金融机构放贷时搭售理财基金,降低物流成本、减免道路货运企业车辆市内路桥费,减轻税费负担、减半收取工业用地土地交易服务费等财政政策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切实减轻非公企业“成本包袱”,保障企业“轻车上路”。
(六)以实施“营改增”为契机,加强非公企业税收征管与服务
宾阳县全面实施“营改增”后,虽然能进一步促进增值税链条完整,有效消除非公企业营业税的重复征税现象,总体上减轻纳税人负担,但在具体执行上正面临政策执行分歧、征纳双方适应复杂、税务机关监管趋难等问题,涉及的非公企业税负增减也因有不同差异,存在不同“杂音”。财政部门与国税、地税等部门要提早介入,制定“一盘棋”方案,确保执行政策上下一致、口径相同。要及时研究解决全县“营改增”工作中出现的共性与个性问题,特别是要对实施“营改增”后的非公企业缴税进行科学预测,摸清底子,搞清“营改增”对财政收入可能减少多少额度,需要采取怎样的措施办法加以应对,计划从哪些行业、产业挖掘填补,心中必须做到明白、有数。并制定与“营改增”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非公企业税收征管分析、税源监控管理和企业纳税评估,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把“营改增”惠及非公企业发展的新成效充分反映到税收上来,实现税收支持财政、财政反哺企业、企业积极纳税的良性循环。
(七)建立一整套财政鼓励非公企业增加纳税贡献的奖励机制
制定出台宾阳县纳税大户奖励办法,对财政贡献大、依法诚信纳税的本县非公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要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在优秀企业评比、信用等级评比、奖励扶持资金安排等工作中,对优秀纳税非公企业及其管理者给予倾斜,不断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非公企业踊跃为财政做贡献的良好局面。
(作者单位 宾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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