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源审计通常由财务审计、效益审计和管理审计组成。能源审计属于管理审计的范畴。通过能源审计,可以准确合理地分析评价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和水平,以实现对企业能源消耗情况的监督管理,能源的合理配置使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可以使企业的生产组织者、管理者、使用者及时分析掌握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及用能状况,挖掘节能潜力,降低能源消耗和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因此,企业能源审计方法适用于国家对企业用能的监督与管理,也适用于企业内部的能源管理与监督。
1.能源审计的功能
对一个企业进行能源审计需要对该企业的能源管理状况(即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素质、管理制度及制度落实情况等)、生产投入产出过程和设备运行状况等进行全面的审查,对各种能源的购入和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审计。这就要求对企业的能源计量、监(检)测系统和统计状况进行必要的审查;要对主要耗能设备的效率和系统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必要的测试分析,同时要对企业的照明、采暖通风、工艺流程、厂房建筑结构、设备的使用和操作人员的素质予以专门的审查;要依据历年统计数据、现场调查结果及测试所得的数据,按照相应的标准和方法计算出评价企业能源利用水平的技术经济指(如产品能源单耗、综合能耗、主要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或耗能指标等)。最后对各种调查、统计、测试和计算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查找出节能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并做出财务和经济评价。利用能源审计的方法,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包括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节能篇的论证,保证基建和技改投资项目节能效益。对企业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审计核查,可以确保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
企业能源审计更加着重于对企业的能源管理、设备管理和企业技术水平的分析评价;审计过程中除对主要耗能设备进行必要的测试外,也对历年的生产和物资进、销、存统计资料分析核对;除计算出企业能源利用的技术经济指标,更要通过对这些指标的技术经济分析,提出具体的节能近期措施和远景节能技改方案。因此,能源审计对于强化企业能源管理,提高耗能设备的转换效率,挖掘节能潜力,建立能源管理目标和评价能源利用水平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2.能源审计面临新问题
在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监管力度的加强和企业能源成本压力的双重作用下,能源审计工作逐渐受到重视。由于我国能源审计工作全面开展的时间过短,能源审计工作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1)能源审计工作的定位不明确 目前企业能源审计的现状是市场职能和政府职能并行。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要求重点耗能企业提交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却没有明确是政府委托还是企业自身行为。如果是政府职能,就不应该收费,但能源审计所消耗的人力物力很大,需要聘请一些相关行业的专家和高级技术人员,如果没有经费来源,能源审计工作将无法正常开展,政府部门能源审计的监督职能也就无法发挥。从企业角度看,如果仅靠市场行为,企业出于自身节能管理的需要,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又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审计机构实行监督。
(2)急需建立能源审计 市场准入制度。因我国尚未出台企业能源审计机构资质限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而现实的需求又很急迫,而参与审计的人员也不具备相应的审计资格要求,能源审计报告编制人员不了解各行业、领域的技术流程,专业知识欠缺,导致审计细节不够深入,审计报告的内容不够完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企业能源审计的准确度和结论。
(3)建立完善的能源审计基础资料系统 有的企业没有配备完整的计量系统和专门的用能管理和统计人员,提交的所需数据缺乏真实性;还有的企业为了追求数据的“合理性”,对提供的数据进行修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能源审计报告数据的准确度。很多企业计量器具配置不全,配置率达不到要求,致使部分能源的消耗数据不准确,在企业财务成本核算中,只核算作为原材料、动力的主要能源,而对用量较小的能源,如柴油、汽油、水等,在成本中则未做核算;部分企业对余热余能回收后转换的能源又用于生产时不计入成本。因此成本分析中能源费用的数据并不反映实际的升降,使成本分析流于形式,导致能源审计报告欠缺全面性和准确性。
3.强化能源审计工作
(1)强化制度与管理 政府部门应继续抓好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工作,加大节能资金的投入和节能降耗的财税支持力度,通过制定财政、税收等激励政策,加大对能源审计的支持力度;由收费审计(由省市和行业政府机构管辖的节能服务中心承担审计任务实行收费制度)改为免费审计;由大范围能源审计改为示范案例审计。同时,应由以节能量为基础的能源审计改为以节能成本效益为中心的能源审计,才能发挥能源用户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的积极性。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能源审计市场准入制度,规范能源审计工作;尽快制定出更多的适用于不同行业的国家能源标准检测方法及评价细则,准确衡量企业的能耗状况;对企业会计制度一步明确涉及能源核算的项目,引导企业在财务成本核算中的成本、费用科目设置增加一些能源方面的明细项目,便于对能源消耗数据的统计。对重点耗能企业应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能源管理体系。
(2)企业在能源审计中获益 企业应做好节能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完善能源使用的计量管理,保证能源使用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企业财务人员应向管理层提供能耗变化对当期利润的影响分析数据,从而让管理层感受到节能降耗的压力。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需要支付给审计服务机构一定的费用,而企业也能获得能源审计带来的收益。在企业申请新上项目时,完整、科学的能源审计报告能够帮助政府部门更好地判断企业原有的能源消耗及管理水平。
(3)提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水平 能源审计对企业用能情况做出客观评价的同时,主要把审计工作着重于挖掘企业增加利润、降低消耗、减少污染的潜力;注重于企业能源利用与企业经济活动的效率、效果的审查和评价。
(4)促进能源审计信息共享 我国审计部门一直以企业财务审计为主,专业的能源审计人才相对缺乏。在统计部门中能源统计的力量也相当薄弱,如能将能源审计、统计、计量等机构的力量相结合,实现信息共享,将会得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5)能源审计要与激励政策相结合 许多企业只追求产品数量与销售,而对企业本身能耗情况并不了解,这是因为企业的管理层没有看到降低能耗就是提升利润,还应将企业的能耗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案例3-6】 北京市推广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效果显著。
能源审计,是第三方审计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节能法规标准,对企业和其他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的检验、核查和分析评价,是一种加强企业能源科学管理和节约能源的有效手段和方法。能源审计作为节能减碳的一项重要工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主体责任,可以使用能单位的生产组织者、管理者、使用者及时分析掌握单位能源管理水平及用能状况,排查问题和薄弱环节,挖掘节能潜力,降低能源消耗和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推动用能单位自主节能,有利于培育节能环保产业,进一步推广节能高效技术产品,有力推动“内涵促降”,为顺利实现年度节能减碳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为扎实推进能源审计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北京市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推广实施方案(2012—2014年)》,3年内本市按照用能单位和公共机构的年综合能耗,分阶段、分批次地对全市年综合能耗5000t标煤以上(含)的重点用能单位、年综合能耗2000t标煤以上(含)的公共机构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并对上年度未完成节能考核目标、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核不合格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强制能源审计。除此之外,还将根据能源消费规模、审计报告评审结果对开展能源审计的单位给予8万~4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奖励。
1.必要性
(1)推广能源审计是实现“内涵促降”的有力支撑 “十二五”期间,国家对本市下达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7%,碳排放强度下降18%的节能减碳目标。但本市“以退促降”空间进一步收窄,需要深入挖掘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潜力。开展能源审计,可以及时分析掌握用能单位能源管理水平及用能状况,排查问题和薄弱环节,寻找节能方向,将为制定能源消费标准、建立领跑者制度和实施节能改造项目提供重要依据,是实现“内涵促降”的有效抓手。
(2)开展能源审计是提升用能单位管理水平的重要推动力 目前,部分用能单位节能意识还不高,缺乏主动开展节能工作的积极性和内在动力。开展能源审计,一方面帮助用能单位了解自身能源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准节能潜力;另一方面,可以促进用能单位提升自身用能管理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推广能源审计是培育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要途径 开展能源审计,不仅可以带动一批能源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壮大,还可以通过实施一批节能改造项目,带动相关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有利于加快培育节能技术研发、能源审计、节能诊断、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节能量审核等多位一体的节能服务产业体系。
2.思路和目标
(1)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本市能源消费和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围绕“内涵促降、系统促降”的工作主线要求,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强制实施与鼓励引导相结合,采取“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严格监管”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发挥第三方中介机构作用,调动各方力量,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能源审计工作,深入查找用能单位节能潜力,明确节能降耗工作方向和重点,为顺利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2)工作目标
1)强制能源审计。对未完成年度节能考核目标、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核不合格的年综合能耗5000t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责令实施强制能源审计。2014年底前,完成全部须开展强制性能源审计单位的能源审计工作。(www.xing528.com)
2)鼓励性能源审计。对须开展强制能源审计以外的年综合能耗5000t标煤以上(含)的重点用能单位和年综合能耗2000t标煤以上(含)公共机构开展鼓励性能源审计,并给予相应财政奖励资金支持。
3.取得工作成效
通过市级能源审计项目的三年推广,不仅推动了用能单位节能意识和能源管理水平的提升,找到节能方向,推动一批节能技改项目的实施落实,而且还培育发展了本市节能服务产业,提升了本市能效水平,为制定能耗限额、建立领跑者制度提供重要依据。
(1)推动管理水平提升,夯实基础 通过三年能源审计推广实施,不仅使用能单位了解自身能源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寻找节能潜力,还引导用能单位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自身用能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促进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151家单位提出了能源管控中心或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将加强能源消耗数据分析功能,而且还提高了用能单位能源管理系统自动化控制程度。其中北京市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能源管控中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管控中心被确定为北京市2013年节能减排教育示范基地。二是开展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三年期间共有113家市级公共机构和60家中央在京公共机构开展了能源审计工作,其中21家单位获得了北京市第一批、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称号。三是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进。截止到2015年11月,55家用能单位获得能源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
通过抽样调查发现,86%的用能单位认为本次能源审计对企业降低能耗,提高管理水平有帮助,审计对象满意度高。本次能源审计帮助提升节能工作的主要方面是能源管理(64%)、能源计量和统计(54%)、节能潜力挖掘(47%)等。
(2)促进节能技改实施,效果显著 根据能源审计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用能单位积极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开展内涵促降。三年实施方案推广期间,各用能单位提出了3505项节能措施,包括管理节能、技术节能等。其中管理措施占总数的39%,技改措施占总数61%。技术节能措施如若全部实施,将拉动社会投资为127亿元,形成节能能力132万t标煤,一是节能措施实施率高。根据2013~2014年两年抽样核查结果,节能措施实施比例约为80%,措施落实情况良好,预计形成节能能力61.2万t标煤。13个政府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预计形成节能能力4.7万t标煤。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完成了52个节能技改项目,形成节能能力11.36万t标煤。二是产品能耗下降明显。与2011年单位产品能耗数据对比,市级重点用能单位2014年16项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值下降,占总指标数量的66.7%,能效水平提高明显。
(3)培育节能服务产业,多元发展 在能源审计推广的同时,促进了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还有利于培育能源审计、节能诊断、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节能量审核等多位一体的节能服务产业体系。三年期间不仅节能服务公司数量倍增,而且服务对象更加多元化,产业纵深发展迅速,为今后节能减碳工作的开展建立了技术储备。一是机构数量倍增。组织开展了能源审计咨询机构公开遴选和推荐,并对能源审计机构推荐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实施方案推广期间共面向全社会征集了153家能源审计咨询机构,经评审筛选和动态管理,北京市能源审计机构推荐名录库从24家增加到50家。二是服务对象多元化。市级推荐的能源审计咨询机构有大型国企单位,也有私营(民营)单位,从业人数约15000人,注册资本21.95亿元,约50%的单位具有工程设计、咨询、计量、节能量审核等各类资质,服务对象更加多元。三是产业纵深发展。2012~2014年,能源审计咨询机构围绕技术、资本和市场相互之间的合作,无论从广度和深度还是从多样性都在快速发展,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在为用能单位提供能源审计咨询服务之后又积极帮助其实施节能诊断、建立能源管控中心等业务,并有效带动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节能产品制造、节能咨询评估等相关行业和机构的大力发展,加快形成了以节能服务为核心的配套产业链。
(4)培养节能专业人才,提高水平 通过三年能源审计的工作推广和宣传,培养和锻炼了一批能源审计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其在节能工作咨询、诊断、评审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为能源审计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一是能源审计专家培养。每年从北京市各大高校、设计院、研究院、重点用能单位等筛选专家,并组织开展相关政策、工作流程、审核特点等专项培训,三年累计培训专家300余人次,组织专家开展能源审计报告评审2000余人次。二是能源审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每年对能源审计咨询机构项目负责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讲解能源审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三年累计培训咨询机构人员500余人次。同时,结合全市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师培训,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开展能源审计培训。三年期间逐步建立了能源审计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筛选、评价等方面的工作流程,提升了专业人才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
(5)完善节能监管能力,强化服务 能源审计工作作为政府节能管理的主要基础性工作和提高节能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在政府节能管理工作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一是开展专项监察。对能源审计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察,拓宽节能监察的工作维度,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提供数据支撑。通过能源审计项目的推广,掌握了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基本情况和能源消费结构特点,为北京市进一步提升能效水平提供了较为丰富的数据基础,使政府更充分运用数据信息,更加准确地了解市场主体需求,提高服务和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三是强化服务。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建立和完善能源管理体系,积极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并引导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的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配置,确保能源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可靠,并开展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为政府履行市场监管提供保障。
图3-23为2012—2014年北京能源审计推广项目实施效果。
4.主要做法及经验
北京市能源审计推广工作按照“顶层设计、流程规范、技术支撑”的原则有序开展。“顶层设计”是指市发展改革委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实施方案”。该方案详细规定了能源审计推广的目标、对象、工作流程、职责分工、财政资金奖励支持标准和管理方式方法。“流程规范”是指启动布置、宣传培训、机构选聘、过程跟踪等工作流程都编制了相应的工作手册和一系列程序文件等,明确时间节点和要求。“技术支撑”是指编制了工业企业、非工业、交通等三个领域能源审计报告编写基本技术要求和审核评分标准,规范了能源审计工作流程。
(1)组织实施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三年能源审计推广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负责总体推进,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等10个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16个区发展改革委分别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相关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能源审计报告初审工作。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作为业务支撑单位具体落实有关日常工作,形成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确保能源审计工作按时完成目标并取得实效。
(2)过程控制问题反馈,及时跟进 把握能源审计工作进度和关键节点控制等,及时了解有关问题,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年度工作目标和三年计划目标的完成。一是每年年初编制全年《工作手册》,根据年度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考核情况和国家万家节能目标考核,发布《年度重点用能单位强制性能源审计名单》,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和主要工作内容,指导各有关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二是考虑到用能单位关停并转等情况,积极协调新增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启动和推进工作;必要时商请中央及国家有关单位等召开工作协调会,促进中央在京单位积极开展能源审计工作。三是每月都实时跟踪各用能单位和咨询机构能源审计合同备案情况、各区能源审计推广情况,并总结有关问题和建议。
图3-23 2012~2014年北京能源审计推广项目实施效果
(3)编制报告技术要求,率先出台 为规范能源审计报告编写要求,确保能源审计报告审核质量,使能源审计审核结果更为客观、公正,针对能源审计报告审核内容、审核深度、报告格式要求、评分标准等具体内容,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工业企业、非工业单位、交通行业等三个领域能源审计报告编写基本技术要求(试行)和审核评分标准(试行)》,指导用能单位、咨询机构高质量开展能源审计工作。通过3年的试行,不断地修改和完善能源审计报告编写基本技术要求和审核评分标准,2015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工业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编制与审核技术规范》《非工业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编制与审核技术规范》《交通运输业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编制与审核技术规范》等三个技术标准。
(4)培训宣传多措并举,讲求实效 针对用能单位、咨询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区发展改革委、评审专家等不同培训对象编写不同的培训宣传大纲,采取针对性的教学措施和宣传手段,提高实用性。一是培训范围广、力度大。3年期间全市10个行业主管部门、16个区发展改革委、年综合能耗5000t标煤以上(含)的重点用能单位和2000t标煤以上(含)的公共机构、61家能源审计咨询机构等相关人员、近100名专家等都积极参加培训。累计培训15期,参训人数近5000人次。针对能源审计报告评审专家,编制了《专家培训手册》,主要是培训能源审计评审流程、评分标准和原则;针对中介机构,编制了《能源审计相关标准汇编》,主要是培训能源审计审核重点、能源统计和指标分析等内容;针对用能单位,编制了《北京市能源审计工作百问百答》。二是宣传形式多、效果好。如举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节能低碳技术交流会、2014年北京第二届节能低碳环保大赛、2012年和2014年中国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览会等,以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大力普及节能相关知识,推进能源审计深入开展。
5.2015—2016年持续推进
参照2012—2014年能源审计三年实施方案的做法,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与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北京市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实施方案(2015—2016年)》(京发改[2015]2570号)。推动近千家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工作,进一步扩展能源审计单位范围,对年耗能500t(含)~2000t标煤公共机构及年耗能2000t(含)~5000t标煤的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并鼓励区组织年耗能1000t(含)2000t标煤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以及根据能源消费规模、审计报告评审结果对开展能源审计的单位给予相应的财政资金奖励。
2015—2016年能源审计工作的启动,经过2012—2016年连续五年的工作推进,基本上将全市年耗能500t标煤以上(含)公共机构以及年耗能2000t标煤以上(含)的用能单位开展了一次能耗摸底,为全市“十三五”节能减碳工作打下良好工作基础。
图3-24为2015—2016年北京市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实施方案。
图3-24 2015~2016年北京市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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