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统一做好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要求》(简称《认证要求》),该文件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要求
能源管理体系(EnMS)认证试点工作本着“服务国家能源政策、创新认证管理模式、加强监督、关注结果”的原则,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统一组织开展,为期两年。鼓励认证机构积极发动《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名单中的企业参与EnMS认证试点工作。并及时了解试点组织能源消耗情况和能源管理基础数据等信息,为后续的认证活动奠定基础。获批同一行业EnMS认证试点的认证机构在试点期间应加强沟通与合作,鼓励同一行业采用统一的认证实施规则。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规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保证参与的试点组织和认证机构切实有效地提高能源管理和认证水平、节约能源、降低能耗、提高能效、保证认证质量。
2)《认证要求》提出了参与EnMS认证试点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施EnMS认证试点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认证机构从事EnMS认证试点活动的基本依据。在试点期间,可根据情况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2)认证依据
1)GB/T 23331—2012《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2)《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
(3)认证程序
1)认证申请。参加EnMS认证的试点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a.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或其组成部分)。b.属CNCA确定的EnMS10个认证试点行业。c.按照GB/T23331—2012及行业实施规则,建立了EnMS且正常运行至少6个月以上。d.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适用时)。
2)申请评审。认证机构应对试点组织提交的申请文件和资料进行评审并保存评审记录,以确保:a.关于试点组织及其EnMS的信息充分,可以进行审核。b.EnMS认证试点要求已有明确说明并形成文件,且已提供给试点组织。c.认证机构和试点组织之间在理解上的差异得到解决。d.认证机构有相应的业务范围,并有能力实施认证活动。e.考虑了申请的认证范围、运作场所、完成审核需要的时间和任何其他影响认证活动的因素(语言、安全条件、对公正性的威胁等)。f.保存了决定实施审核的理由的记录。
3)审核准备。a.审核策划。认证机构应根据试点组织的规模,供、用能过程的复杂性,EnMS成熟度及其他因素,对认证全过程进行策划,并制订审核方案。b.组成审核组。审核组应具备实施EnMS认证审核的能力。初次认证及监督审核时,审核组中应指定一名有能力的审核员担任审核组长,并至少有一名相应行业的EnMS专业审核员,在必要时应配备相关行业的能源管理专家,以保证审核组的能力覆盖试点组织的EnMS审核能力要求。c.审核时间。应根据受审核方的行业特点、规模,供、用能过程的复杂程度,EnMS成熟度及其他因素,合理策划审核时间,并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d.为保证EnMS认证的有效性,了解受审核方EnMS运行的情况和确定是否已具备实施认证审核的条件,认证机构在认证试点阶段也可根据情况安排进行初访。
4)审核实施。
①审核程序。EnMS审核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审核:包括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其中现场审核的主要目的:一是通过受审核方可能存在的能源因素及其对审核的准备情况,来了解受审核方的EnMS,从而确定审核策划的重点;二是应视需要为进一步的文件评审做准备并分配资源;三是收集组织的生产过程和能源管理方面的必要信息和数据;就第二阶段审核的详细安排与组织取得共识。
第二阶段审核:应在组织的现场进行,全面收集审核证据,以判断组织的EnMS建立与实施是否符合GB/T 23331—2012和《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②审核内容。现场审核应覆盖本规定和认证依据的所有要求。重点应关注以下内容:a.与EnMS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符合性的情况;b.EnMS的建立和运行与GB/T 23331—2012和《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的符合性、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c.认证试点能源管理的绩效;d.认证试点能源管理的自我改进和完善机制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③审核方式。应通过现场观察、询问及资料查阅等审核方式实施现场审核。
5)认证决定。
①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应对受审核方EnMS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描述和评价,并应重点对其能源绩效进行量化的表述,填写“能源绩效统计对比表”。
②认证决定的条件。在试点组织的EnMS建立和运行符合GB/T 23331—2012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条件:a.受审核方的能源管理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b.受审核方的能源绩效满足《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相关要求。
6)监督审核。
①监督审核频次。试点期间,认证机构应根据试点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具体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督审核方案,但不能少于一年4次。
②监督审核内容。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a.获证组织EnMS的运行和变化情况:b.获证组织的能源绩效;c.能源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变化及合规性评价的情况;d.能源管理的目标、指标的实现和调整情况;e.涉及变更的认证范围;f.对上次审核中确定的不符合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4)认证证书
1)试点期间EnMS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认证证书应涵盖以下基本信息(但不限于):a.证书编号;b.组织名称、地址;c.证书覆盖范围(含主要的产能、供能、用能场所);d.认证依据及版本号;e.颁证日期、证书有效期;f.发证机构名称、地址;g.获证组织本年度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及能耗核算边界表述;h.其他信息。
特别强调:能耗核算边界是指组织定义的组织界限和/或场所界限,具体信息应当包含所定义核算边界内的一个或一组流程、一个工厂、整个组织或组织控制下的多个场所等。能耗核算边界信息应当附在能耗数据后。如果在后续审核中核算边界经确认发生了变化,认证机构应当随之更新认证证书上的信息,并阐明核算边界的变化情况。
2)认证证书的管理。认证机构应当对认证证书使用的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当出现影响EnMS正常有效运行的情况且经现场验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纠正时,认证机构可视情况对认证证书做出暂停或撤销的决定。对于出现上述情况不再参加试点的组织,认证机构应及时通知CNCA。
(5)信息通报
1)为及时了解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CNCA对认证机构实行EnMS试点组织的信息月报制度。(www.xing528.com)
2)报送内容包括获证组织、证书覆盖范围,能源绩效、证书暂停和撤销等方面的信息。具体的信息报送内容及填报要求说明详见“EnMS认证试点及获证组织信息报表”,同时报送当月审核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审核—能源绩效统计表”。
3)对于在试点期间,参与试点工作的认证机构和试点组织发生与能源管理有关的重大变化时,认证机构应及时通报CNCA。
4)认证机构应积极探索研究EnMS认证技术和管理问题,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认证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底之前将上一年度EnMS认证试点工作报告报送CNCA,报告内容包括EnMS认证试点的实施进展情况、认证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需CNCA统一协调解决的问题、认证实施规则的实践和修改情况、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等。
2.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编制要求
为保证EnMS认证的一致性,《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编制要求》提出了《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编写框架及重点内容要求,主要包括:
(1)行业能源管理基本情况
1)行业背景概述。扼要阐述特定行业的基本情况,如行业的主要类别、产品,主要能源种类、能耗水平及与国际同行业水平的比较,国家的产业政策对该行业能源管理的导向。
2)典型工艺描述。如行业的典型工艺(不限于一种)过程,为进一步识别和管理能源因素提供专业基础信息。
3)行业能源结构及特点。要求结合行业的典型工艺类别,描述特定行业的主要能源消耗状况,重点用能设备设施和重点用能过程的能源消耗情况,包括主要能源类别、能耗源、能耗量,鼓励使用的新能源/替代能源等。对该行业落后(应淘汰和趋于淘汰)的用能设备设施予以特别说明,对行业先进的、鼓励采用的用能设备设施予以说明。
(2)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在行业的应用指南 该要求结合特定行业的能源使用与管理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GB/T 23331—2012中的各项管理要素在本行业实施的重点要求,对GB/T 23331—2012在行业领域的应用做出必要的解释,为EnMS在特定行业的认证提供依据。
可通过行业应用示例,具体说明GB/T 23331—2012的主要要素在组织能源管理中的具体实现方式,并对GB/T 23331—2012的相关要求做出深入分析与说明。
1)行业能源管理要点。
①能源因素:a.给出能源因素识别方法(包括初始能源评价的要求,利用行业能源审计的方式和结果,并充分考虑国家有关政策、管理承诺及契约、协议);b.给出能源因素评价方法;c.给出行业的主要能源因素示例(产生环节、可能产生的能源影响)。
注:此要素应重点关注能源使用的环节及相关设备设施。
②能源管理基准和标杆:a.说明能源基准和标杆的概念;b.说明确定合理的能源基准和标杆的方法和应考虑的方面;c.对该行业的能源基准进行具体表述(可举例);d.对该行业的能源标杆进行具体表述(可举例)。
③能源目标、指标:a.说明建立目标、指标应考虑的方面(包括重要能源因素);b.说明能源基准和标杆与建立合理的目标、指标的关系;c.说明可考核及更新的要求;d.说明与方针、行业要求及国家要求一致要求。
④能源管理方案:a.说明能源管理方案的目的:完成目标、指标;b.说明建立能源管理方案的方式:技术措施、方法、时间表、资源、责任部门、责任人,要求清楚;c.结合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建立能源管理方案的说明;d.对考虑策划、设计、采购、测试、运行所产生的能源因素的说明;e.对适时评价要求的说明。
⑤运行控制:a.结合该行业的工艺、耗能设备设施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从管理、能源采购、原材料采购储存、生产(直接生产过程、辅助生产过程)、能源加工的控制、最终使用等各环节说明能源控制的具体要求(包括相关方的控制要求);b.说明能源计量器具和监测装置进行维护、校准或检定的要求;c.说明文件化及记录要求;d.说明能源梯级利用的要求。
⑥监视、测量与评价:a.说明对能源目标指标的实现程度的评价要求:b.说明对标杆、基准的实现情况的评价要求;c.说明单位综合能耗的水平;d.说明节能量的计算方法和要求;e.说明重点用能设备、设施和系统的运行效率的计算评价要求;f.说明能源审计、能源评估、能源检测的方法和利用这些手段评价能源绩效的要求;g.说明对合规性的要求,即评价方法及结果。
2)通用设施设备能源管理要点。要求结合行业的主要用能环节,对通用的用能设备设施(如生产辅助设备设施、锅炉、风机等)的能源管理关注点进行描述,从而反映出实现最佳能源绩效的运行与实践方法,对GB/T 23331—2012中的“运行控制”等要求在行业领域的应用做出必要的解释,为EnMS在特定行业的认证提供依据。
3)行业设施设备能源管理要点。要求结合特定行业的主要用能环节,对某行业或某工艺中的专业用能设备设施(主要指具有行业专业性的工艺设备,如水泥行业旋转窑,化工行业反应塔、反应釜等)的能源管理关注点进行描述,从而反映出实现最佳能源绩效的运行与实践方法,对GB/T 23331—2012中的“运行控制”要求在行业领域的应用做出必要的解释,为EnMS在特定行业的认证提供依据。
(3)能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 将识别出的适用于本行业的、与能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技术政策要求融合到EnMS相关的管理要素中。
1)描述与该行业的能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其他行业管理要求。
2)将上述相关的要求融入EnMS要素的对应要求中。
(4)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审核能源绩效统计表 见表2-3。
表2-3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审核能源绩效统计表
注:1.综合能耗和产品单位产量能耗的单位是标准煤,其他的可以选常用单位,但是对比应前后应一致,确保可对比性;必要时,应列出计算公式。
2.填写节能原因时,除需要确定是哪种原因外,还需要确定排序。
3.其他非常规能源消耗是指正常生产、生活以外的能源消耗,如泄漏、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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