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资源利益的概念和内容是分析资源利益差异性的必要前提。以上对资源和利益两者的定义和分类的阐述,这对于本书所要研究的资源利益差异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前期工作和基础。资源利益差异性是建立在不同主体之间资源利益的比较上而形成的概念。
资源利益的主体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被区分成多个不同的组群。如最常见的按地理标准分,经常以一国为界,来考察在某国疆界内人民获得的资源利益的多寡;也可以更小的面积范围划分成一个地区、一个市、一个村,甚至到个人。因为资源利益中蕴含了政治利益、军事利益等,在进行这些资源内容的比较时必须要求在资源主体中独立存在一个具有政治意义的主体来承载政治、军事资源利益,所以本书所涉及的资源利益主要是以国家作为利益主体(经济主体),这样才有政府作为政治机构、军队作为军事机构来作为资源利益不同内容的承托主体。
就现有文献来说,对资源利益的系统论述很少,对资源利益差异性的定义或分析就更是微乎其微。在此理论背景下,本书根据以上的分析,首先要提出的是资源利益的差异性实际上就是使用价值的分布不均衡。因为资源利益本身就是各类使用价值的集合,是资源对人类各种需求的满足,利益主体之间获得的资源利益的差异也就是资源带来的使用价值分布不均的结果。接着,本书尝试把资源利益的差异性界定义为资源作为满足人类某种需要的好处在时间和空间上分布和获取的非均衡性及各经济主体在资源利用、分配上所呈现的不同性和不平等性。
这一概念包含五个要点,具体分析来看。
第一,是关于资源利益本身,如前所述,这里的资源利益指的是资源给人们带来的各方面的好处或是资源对人们某些精神和物质需要的满足,它以多种形式呈现,处于中心地位的资源的经济利益,属于上层建筑的资源的政治利益、资源军事利益和资源的文化利益等等。无论形式多么复杂,归根到底强调的还是资源带来的经济上的好处,不仅因为利益本身是经济关系的核心,资源利益本身也就是受资源影响的经济关系的体现,而且因为资源的政治利益等最终都会转化为经济上的好处来满足受益主体,所以这里强调的就是资源带来的经济上的好处。
第二,是它在时间、空间上的差异性。利益本身有时间性和空间性特点,资源利益差异性作为资源利益的基本性质也具有时间性和空间性。资源利益在时间上的差异性表现为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首先,针对同一个经济主体,它本身所具备的、跟资源有关的条件——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等方面在不同时期会随着历史环境的变化而改变,比如说一个国家原本技术水平落后,采用原始的利用资源的方式——烧煤,那么它获得资源利益的量是非常有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进步,它的技术水平大幅提高,掌握了气化煤炭的方式,那么从等量的煤炭资源中获得的动能、热能肯定比之前一个时期要多,两个时期所能获得资源利益量必然拉开距离,这是由经济体本身的条件在各时期的不同而引起的资源利益在时间上的差异性;其次,资源客体的条件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这是自然环境、资源自身的周期或非周期性变化,不依赖于人的意志转变。先考察不可再生资源,它的数量是有限的,除非有新的探明储量,否则当代人在利用这些资源的同时,也正在损害下一代人使用资源的权利,因为当期的资源消耗增多就意味着下一期的资源消耗减少,所以资源的跨时期配置方式决定了各个时期的可消费的资源量和资源利益量。再考察可再生资源,它们具有自我修复和再生能力,但维持这一能力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人们消费资源的速度不超过资源的再生速度;二是再生所需要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保持不变。这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可再生资源也会像不可再生资源一样陷入跨期分配的优化配置问题中,也就很容易引起资源利益在时间上的差异性。
资源利益在空间上的差异性表现为随着空间的转变而变化。资源是一种客观存在,它的存在需要附着在一定的地理环境、空间之内,所以资源利益也必定在一定的空间维度内发生,这种地理环境的附着是客观存在且不为人的意志所改变的,因此空间维度这一物质特性在资源利益中鲜明地凸显出来。这里的空间性可以分解为两个层面的空间性。一是自然的空间性,就是位置、地理等物质特性,是资源存在的环境,是人们生存的地方。每个地理位置上蕴藏着不同种类的资源、不同数量的资源,这也决定了从不同空间、位置、环境所获得的资源利益必然存在差别。二是社会的空间性,就是社会条件、社会环境等人文属性。空间不仅是自然资源存在的地点,还是人类活动的场所,所以空间内的人们所构成的社会性,也赋予了该空间社会性,而空间内人们的生产力水平、技术水平、制度构建对资源需求、勘探、利用等也有影响,并以此影响资源利益的获得。不同空间的人文属性的程度差异也会导致资源利益在空间上的差异。
第三,利益必定为不同经济主体占有和使用。马克思指出“人类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7]鉴于资源对生产、生活的重要性,不同的经济主体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必然会千方百计通过正当竞争、贸易手段来取得资源,甚至采用一些非法手段,如战争、殖民等来掠夺资源。经济实力雄厚、政治势力强大的国家在资源市场上通常占据优势地位,能争取到比较多的利益,而经济欠发达的国家在国际社会没有发言权,本身应有的资源利益也可能会遭到压榨和侵略,因此存在国家、区域之间的资源利益非均衡性。
第四,先天的自然禀赋是影响资源利益的直接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在后天的开发、利用过程中,技术和制度因素也发挥重要作用。在不同国家、区域、个人之间进行比较,一般来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生产条件好、劳动效率高、技术水平先进,那么它们在资源的勘探、利用、运输等方面经验更丰富、效率更高,从资源中获得的满足程度也更高,凭此与生产条件差、劳动效率低、技术水平低下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拉开在资源利益上的距离。(www.xing528.com)
第五,存在对资源的重新占有和再分配问题。从空间上来讲,不同国家最初的资源禀赋不同,有的国家自然条件优越,如俄罗斯有大量的天然气资源,赞比亚有丰富的铜矿资源,有的国家资源贫瘠,但可以通过多种手段对资源进行再分配。早期的战争、殖民主义制度、强权政治等搭配上演,西方列强凭借强劲的军事力量发动战争,瓜分弱小国家的资源,用巧取豪夺的方式重新分配,不需付出经济代价,发展中国家丧失最初的资源禀赋。如今,西方大国和跨国能源企业通过向弱小国家施加压力,购买资源开采权,付出的经济代价与得到的资源利益相比微不足道,发展中国家以低价售卖原始资源,将面临本国经济后续无力的恶果。就这样,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资源利益差异越来越大,两者之间的经济发展也越来越不均衡。
以上五点是对资源利益差异性的抽象概括和描述,抓住了资源利益差异的基本特点,也反映了它的形成原因。
资源利益差异性这一概念中的差异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种是主观感觉造成的差异。利益是人类获得的好处、是某种需求的被满足,不同的人对同一件事的感受不一样,因此同种程度的满足对不同人来说他们的主观感受也可能不一样,从而作出不一致的评价,表达出主观感受上的资源利益差异。另一种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差异。首先,由自然禀赋决定资源利益的自然供给量在各国分布不均,有富有贫;其次,即使禀赋这一初始量相同,客观条件,如技术和制度也能造成获得的或实际享有的资源利益的差异。
无论是主观感受上的不平衡性还是客观事实上的差异性,它们都反映了利益关系的非均衡性,这与马克思主义思想不谋而合。马克思对人类活动和利益之间的关系作了最明确的阐述,他认为人类一切奋斗行为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利益。这一坚定的论断来自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运行方式的深入分析,基于客观历史,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而其实早在我国古代,就有作为史学家、文学家的司马迁做出过相似论断“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8]可见在封建社会中这种为利益而活的驱动力也普遍适用。可以说,在人类发展的任何阶段,所有经济活动的本质都是利益关系,那么跟经济息息相关的资源利益的本质也就是利益关系,更进一步来说,资源利益的差异性就是利益关系的非均衡性。
在过往的经济利益关系研究中,学者们还发现:在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私有制之后,人类的利益关系就出现了不均衡的状态。从生产关系或社会属性来分析,根据私有制下的分配原则,生产出来的商品或物品不是被平均分配,特别是市场出现之后,实行了不同的分配原则,如按生产要素分配等,这些都打破了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均衡状态。从国际上来讲,有的国家享有的利益多于另外一些国家;从一国国内来讲,有些地区或利益集团占有的利益多于另一地区。
这种不均衡的利益关系规律也适用于对资源的分析,因为它是重要的经济要素之一,在经济活动中不可缺少,它也能带来利益,尤其是经济利益。基于不公平利益关系规律,资源利益分配也不平衡。资源作为可在市场中买卖交易的商品,围绕着它所形成的利益关系也具有不均衡性和差异性,主要原因在于:其一,它在分配上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和特有的分配原则,只要这种原则不是公平分配,那么资源利益关系就不可能是公平的利益关系;其二,资源分布情况在“先天”上就不存在平均分布的可能性,这就是各国自然禀赋不同的既定事实,人类在衡量资源利益大小时无法去绕开这一前提,一定要正视和接受这一现实,因此在市场分配之前,利益关系就有了先天的不均衡性。先天的不均衡性加上后天的不均衡性就决定了资源利益关系的不均衡性,注定了资源利益差异性的必然性。因此,非均衡性是资源利益的本质特征。
如果把这种非均衡具体落实到两个或三个经济主体之间的比较,那么就会发现资源利益量在数值上的差距。具体表现为:采用相同的衡量利益的方法,各个利益主体的资源利益数值大小不同,或是反映利益水平的指标所显示的数量不同。这种差异性不仅造成了在资源方面享有的好处的差别,还会对经济发展的其他方面有延伸性后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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