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其类别不一样,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表1-2)。
表1-2 电子商务分类(www.xing528.com)
按照商业活动的运作方式,可以分成完全电子商务和不完全电子商务两类。完全电子商务,即可完全通过电子商务来实现和完成整体的交易过程的交易;不完全电子商务,指无法完全依靠电子商务的方式来实现和完成整体的交易过程,需要依托一些外部元素,例如运输系统等去完成交易。按照交易对象来分,可以分为企业对消费者、企业对企业、企业对政府机构、消费者对政府机构这四类电子商务。①企业对消费者(B2C)的电子商务。此类电子商务相当于电子零售商业。目前,互联网上已经遍布各种类型的商业中心,它们提供各种商品和服务,例如服装、书报、电子产品、交通产品等商品和服务。②企业对企业(B2B)的电子商务,指商业机构(或企业)使用互联网或者各种商务网络向供应商(企业或公司机构)订货和支付,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发展是最快的,已有多年历史,尤其是通过增值网络运行的电子数据交换,使商业机构对商业机构的电子商务得到迅速扩大和推广,企业之间可以用网络来进行订货以及接受订货、合同等各种单证以及付款。③企业对政府(B2G)机构的电子商务。企业对政府机构的电子商务覆盖了公司和政府间的多种事务,目前在中国有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实行了网上采购。④消费者对政府机构(C2G)的电子商务。政府将可能把电子商务扩展应用到社会福利的发放以及自我估税和征收个人税收等方面。按照进行电子交易的信息网络范围可以分为三类:本地电子商务、远程国内电子商务、全球电子商务。本地电子商务:指利用本城市或者本地区内信息网络来实现的电子商务活动,电子交易的范围较小。本地电子商务是利用互联网、内部网络或者专用网络将下列系统连在一起的网络系统:参与交易各方之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含卖方、买方以及其他各方的电子商务信息系统:银行金融机构的电子信息系统;保险公司的信息系统;商品检验的信息系统;税务管理的信息系统;货物运输的信息系统;本地区电子数据交换中心系统。远程国内电子商务:指在本国范围内所进行的网上电子交易的活动,它交易的地区范围较大,对软、硬件及技术的要求较高,要求全国范围内均实现商业电子化,自动化以及实现金融电子化,交易各方都要具备一定电子商务知识,经济能力以及技术能力,并且要具有一定管理水平及能力等。全球电子商务:即在全世界范围内所进行的电子交易活动,参与电子交易的各方通过网络来进行贸易。涉及交易各方的相关系统,例如买方国家的进出口公司系统、银行金融系统、海关系统、运输系统、税务系统、保险系统等,全球电子商务的业务内容很繁杂,数据的往来频繁,对电子商务系统的要求是准确、严格、可靠、安全,应该制定出全世界统一的电子商务标准及电子商务协议,以使全球电子商务顺利地发展[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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