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的分配方式不过是一定生产方式的表现,是从分配方式来看的生产方式。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实行的按劳分配制度的内在规定性作了详细的阐述。马克思设想,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人民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实现了平等,财产占有就不再是决定消费品分配的因素,也就不能成为收入分配的尺度。在这种条件下,衡量个人收入分配的尺度只能是劳动。“因为在改变了的情况下,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另一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转为个人的财产。至于消费资料在各个生产者中间的分配,那么这里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劳动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46]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反对资产阶级剥削理论,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按劳分配思想的基础上形成发展起来的。它具有以往一切分配理论所不可比拟的先进性:它与以财产、资本为依据的分配理论相对立,认为只能以劳动为条件平等参与分配,这从根本上否定了历史上以剥削为主的分配关系,是分配理论上的一场深刻革命。但由于马克思没有亲临社会主义实践,究竟如何在社会主义国家实现这一原则,还要靠后人在实践中加以探索和发展。这就为社会主义各国的实践留下了极大的空间,但同时也留下了不少困惑和难题。正是这种不断实践和探索,才逐步认清了马克思分配理论的精神实质,并针对本国的具体国情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
我国在三大改造完成后,逐步形成并固化了单一计划与行政管理体制下高度集中的分配模式,国家控制着劳动力使用、劳动生产率和工资总额,并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工资标准。这种高度集中的低标准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不仅难以调动生产者积极性,更难于推动经济增长。直到改革开放的到来使我国经济关系走向多元化,分配关系才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从单一的按劳分配走向了按劳分配为主体与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1987年中共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47]后来,中共十五大和十六大报告对此有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继续肯定了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同时指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中的必要性和合法性,确立了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根本原因在于:第一,我们面临着客观存在的资源稀缺。地球上的任何资源都是有限的,因而是稀缺的,人类不可能获得无穷无尽的资源,包括土地、资本、劳动在内的生产要素是创造社会财富必不可少的条件,但它们既有限而且又属于不同所有者,其所有者就有权利参与社会最终利益的分配。第二,这是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在分配领域的必然结果。以公有制为主体,就必然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这样才能保证劳动人民在经济生活中,享有社会主义平等权利,保证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关系顺利实现,保证社会进步的发展方向。第三,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由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并存决定的。我国现阶段,不仅在非公有制的经济成分中存在着多种经营方式,即使在公有制经济中,由于企业的性质、规模的不同,也存在多种经营方式,如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股份制经营等。在这些不同的经营方式中,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的职能,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都存在差别,因此他们获得收入的方式也不尽相同。第四,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强调各种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有利于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只有当劳动获得报酬、投资取得利润、土地和房屋取得租金等情况下,才能促使各种资源得到合理和节约的使用,形成人们通常所说的“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地尽其力”的局面,促进经济的高效发展。
总之,收入分配制度是整个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收入分配的状况不仅影响生产的效率,而且影响人们的切身利益,从而影响社会的协调与稳定。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要坚持马克思恩格斯的按劳分配原则,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同时也要兼顾我国社会主体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充分认识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对推动生产力发展所做出的贡献,保护各种合法的非劳动收入。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注释】
[1]2014年8月20日习近平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2]《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17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799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36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30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21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70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63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64—365页。
[10]《列宁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54页。
[11]同上书,第168—169页。
[12]《列宁全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59页。
[13]《列宁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69页。
[14]《列宁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14—115页。
[15]《列宁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95页。
[16]《列宁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8页。
[17]《列宁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49—351页。
[18]《列宁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9页。
[19]《列宁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1页。
[20]《列宁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38—239页。
[21]同上书,第197页。
[22]《列宁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47—248页。(www.xing528.com)
[23]《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02—203页。
[24]《列宁全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52页。
[25]《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91页。
[26]《列宁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9页。
[27]《斯大林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306页。
[28]德·安·沃尔科戈诺夫:《斯大林》,世界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36、37页。
[29]《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72页。
[30]《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301页。
[31]《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16页。
[32]《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2页。
[33]《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
[34]《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14页。
[35]《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0—111页。
[36]同上书,第195页。
[37]《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93页。
[38]《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94页。
[39]同上书,第295页。
[4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850—851页。
[41]胡锦涛:《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七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113—114页。
[42]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850页。
[43]同上。
[4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925—926页。
[4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04页。
[4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04页。
[47]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报告:《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重要文件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4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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