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研究斯大林对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的理解问题,与他对“社会主义的标准”这一问题的论述联系紧密。斯大林与托洛茨基等人展开的论战,系统地阐述了他对建成社会主义标准问题的理解。研究斯大林社会主义标准理论的内容及其影响,对于探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理论问题,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斯大林最早论及他对社会主义标准问题理解的文章是《无政府主义还是社会主义?》,该文最早发表于1906年6、7月间的《新生活报》。在第三部分“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一节中,斯大林这样描述他的社会主义观:“未来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这首先就是说,那里不会有任何阶级存在;既不会有资本家,也不会有无产者,因此也就不会有剥削。那里只有集体工作的劳动者。
“未来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这也就是说,那里随着剥削的消灭,商品生产和买卖也会消灭,因此那里不会有劳动力的购买和出卖者、雇佣劳动者和被雇佣者存在的余地,那里只会有自由的劳动者。
“未来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这最后就是说,那里随着雇佣劳动的消灭,那里任何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私有制也会消灭,那里不会有贫民无产者,也不会有富翁资本家,那里只有集体占有一切土地、一切矿藏、一切森林、一切工厂和一切铁路等等的劳动者。
“由此可见,未来生产的主要目的是直接满足社会的需要,而不是增加资本家的利润来生产出卖的商品。这里不会有商品生产,争夺利润等现象存在的余地。
“同样很明显,未来生产将是按照社会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高度发达的生产,它将顾及社会的需要,看社会需要多少就生产多少。这里不会有生产的分散性,不会有竞争、危机和失业现象存在的余地。
“凡没有阶级的地方,凡没有富人和穷人的地方,也就不需要国家,也就不需要压制穷人和保卫富人的政权。所以,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政权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27]
显然,这是一种美妙理想状态下的社会主义模式,斯大林对社会主义标准的理解,不仅存在于他的早期思想,就是在他以后领导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的全过程,依然如此。(www.xing528.com)
1936年11月,斯大林在全苏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上宣布苏联已经建成社会主义。在《关于苏联宪法草案》的报告以及后来的《关于联共(布)党史教科书》中,又对他认为已经建成的社会主义标准作了这样的概括: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但还存在着两种公有制形式,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这两种公有制将逐步向单一的公有制过渡。国民经济中计划经济占统治地位,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只在很小的范围内存在;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已经消灭,但还存在着工人、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集团,他们之间的对立已经消失,但城乡之间、职业之间的差别依然存在;无产阶级专政依然存在,但其对内的镇压职能将会消失;社会主义没有几个政党存在的基础,只有共产党一党存在。
显然,斯大林这些关于建成社会主义的标准,与他早期对理想社会主义模式的一般标准一样,在理论上基本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消灭剥削、消灭阶级,实行生产资料公有,按劳分配等基本观点。斯大林这个关于建成社会主义的标准比较低,但是比较实际,它鼓舞了在帝国主义包围下艰苦创业的苏联人民,对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对后来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的确立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标准在理论和实践中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不仅影响了苏联社会主义的发展,也给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带来过巨大损失。
首先,斯大林所建立的只是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并不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那种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而斯大林却过早地宣布苏联已经完成了社会主义建设阶段并向共产主义过渡,这就混淆了社会发展的具体阶段,成为后来一系列“左”倾错误的认识根源。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为了向共产主义过渡,斯大林提出集体农庄所有制已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要把集体所有制提高到全民所有制,以便向共产主义过渡。这时斯大林的认识已严重脱离了苏联的实际。
其次,斯大林长期把建成社会主义归结为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又认为建立经济基础需要经过艰苦努力,而建立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则容易得多,因而长期忽视社会主义政治上层建筑的建设,特别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
最后,斯大林最大的错误,是把苏联模式绝对化、普遍化。苏联经验中,既有反映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规律的方面,也有只反映俄国特色的方面。他未作区分,把苏联的全部方针政策当成社会主义发展的普遍规律,强制推行到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并以是否照搬苏联样板来划分敌我、分辨是非,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总之,斯大林对社会主义标准问题的理解是有片面性的,正如著名俄罗斯学者德·安·沃尔科戈诺夫在他的《斯大林》一书中指出的:斯大林“教条主义的思维方式……总是喜欢把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些基本原理当作不可改变的金科玉律,并常常做出极其错误的结论”[28]。然而斯大林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的种种弊端,从根本上说,是深刻地渊源于他对社会主义标准问题的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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