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还有体制性原因。最主要的就是城乡二元体制,即以城乡户籍制度为核心,包括二元的粮食供给制度、副食品与燃料供给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医疗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劳动保障制度、人才制度、兵役制度、婚姻制度、生育制度等14 个方面的社会制度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实现国家资源统一配置以加快工业化进程,在计划经济背景下,国家采取了“城乡分割、一国两策”的体制,用城乡分立的户籍制度,在城乡之间形成了区域界限分明、人员控制严格、产业分工清楚、管理方式迥异的城乡二元结构,在城乡的产品交换、人员流动、社会福利、公共产品供给等方面牺牲农业农村以支持工业和城市发展。如通过强制性粮食统购统销和工农产品“剪刀差”,压低农产品价格为工业化积累资金;通过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维持资本密集型城市大工业的发展。这种制度安排强化了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扩大了城乡差别,抑制了农村发展。还造成城乡在户籍、身份、待遇、权利、义务等方面的人为分割,在诸如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与公民切身利益相关的诸多方面存在着农村村民与城市市民不同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户籍管理制度不仅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也限制城市之间的人口流动,同样不利于地区之间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以及差距缩小。此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观念、要素和管理等的差异,市场竞争会造成不同市场主体的优胜劣汰,从而出现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也会扩大不同地区和同一地区不同主体间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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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历史原因
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该条例以法律形式严格限制农民进入城市,限制城市间人口流动。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城乡分离的“二元经济体制”因此产生。历史地看,这一体制的形成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原因。
中国建国初期学习苏联模式的工业化路径,采取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一五”时期所建立的基本是军重工业为主的国家工业体系,重工业有一种内生的“资本排斥劳动”的机制。特别是1956年中苏交恶,苏联停止援助后,政府财政赤字大规模增加,基本丧失了扩大再生产能力,没有新增扩大再生产就没有新增就业。
为了支持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后,政府在公社一级建立财政和农业银行机构,以全额提取农业剩余,并且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来保证这种内向型的资本积累,农业成为重工业所需资本的积累来源。(www.xing528.com)
这一背景下,户籍制度一诞生就带有浓重的命令经济色彩,并为之确立了一套完善的配套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就业制度、医疗保健制度,以及在接受教育、转业安置、通婚子女落户等方面所衍生出了许多具体规定,整体构成了一个利益向城市人口倾斜、包含社会生活多个领域、措施配套、组织严密的体系。在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下,上个世纪整个60、70年代自动流动的人口几乎没有。
在长达50年的时间里,户籍政策构筑了“农业户口”与“城市户口”在实际利益上的不平等。其背后附加了从社会保障到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几乎所有公民权益的城乡化差异。非农业户口在各项待遇上明显优于农业户口。在改革前近30年的国家工业化初期阶段,城市人口享受到了从出生到死亡的各种保障制度,这些保障靠国家财政补贴维护。据国家计委和国家统计局保守估计,城镇每安排一个人就业和生活需花费3 万至4 万元,2 亿多人就需要6 万多亿元……然而,占人口80%、只能提供积累不能分享工业化收益的农民一直与这种制度无缘,土地成为他们唯一的保障。
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户籍制度的松动,“农转非”控制指标有所调整,一些地方开始规定农民交纳一定数额费用就可成为当地有效市民。据有关报道,到1994年上半年,全国约有17个省共300 多万人购买了城市户口,此项收入高达250 亿元,这还不包括那些未登记在案的以及暗箱操作的部分。这个数字,充分表明了户口负载的各种利益分配的真实含金量。
(资料来源:腾讯网2015年12月24日)
可见,当前广东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原因复杂,涉及面广,有先天的也有后天的,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有历史的也有现在的,是诸多因素彼此交织、相互影响、共同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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