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壮大创业投资规模。按照税制改革的方向与要求,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统筹研究相关税收支持政策。研究扩大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放宽创业投资企业和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限制,并在试点基础上将享受投资抵扣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范围扩大到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结合国有企业改革设立国有资本创业投资基金,完善国有创投机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外商投资创业基金投资企业的规定,有效利用境外资本投向创新领域;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相关政策。
(2)建立创新创业企业信用增进机制。促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在粤东西北地区建设县级综合征信中心,在珠三角地区建设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在省一级建设金融数据信息系统,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对创新创业企业、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的社会信用进行规范管理。推动创新创业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加强创新创业企业信用管理和运用,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信用评级结果实施差别化管理。支持广东金融高新区建设互联网征信中心,设立征信实验室,打造大数据的整合分析以及综合性市场化应用平台。积极发挥融资担保增信功能,支持融资担保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合作,为创新创业企业贷款、发债等提供信用增进服务。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的龙头作用,大力支持各地级以上市分别建立1~2 家政府主导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或再担保机构。
(3)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加快创业板市场改革,健全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制度安排,扩大服务实体经济覆盖面,强化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并购、交易等功能,规范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强不同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发挥沪深交易所股权质押融资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项目收益债,募集资金用于加大创新投入。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服务创新的互联网金融。(www.xing528.com)
(4)建立科技融资风险分担和风险补偿机制。推进珠三角地区全面开展科技保险工作,支持广东科技保险在基础险种上进一步扩展,扩大保险服务对象,为科技企业的自主创业、融资、研发、并购等提供全方位保险支持。争取国家支持在珠三角地区全面开展全国专利保险试点,探索专利保险与其他险种组合投保模式和以核心专利、专利包以及产品、企业、园区整体专利为投保对象的多种运营模式。研究出台广东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支持广东的企业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的装备产品,鼓励装备制造业企业投保,提高广东装备产品的竞争力,加快自主装备的推广和应用。将科技保险财政补贴措施纳入现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稳步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范围。支持省、市、县(市、区)联动建立政府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主要用于建立和完善科技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投贷联动试点等的风险分担和补偿。鼓励设立各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对融资担保公司开展的一定额度以下的创新创业企业担保业务,由代偿补偿基金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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