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推进重点地区和重点园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推进落实国家关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新(广州)知识城等重大改革部署中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创新政策措施。制定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评议办法,探索建立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探索建立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的国有企业考评模式。建立重点产业和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实行知识产权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海关的保护协作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推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完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机制,加强海关知识产权监管,创新海关知识产权执法工作模式,推广“知识产权易保护”模式。加快构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
(2)改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的准入管理。破除限制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发展的不合理准入障碍。对药品、医疗器械等创新产品建立便捷高效的监管模式,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多种渠道增加审评资源,优化流程,缩短周期,支持委托生产等新的组织模式发展。改进互联网、金融、环保、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领域的监管,支持和鼓励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www.xing528.com)
(3)健全产业技术创新管理制度。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推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结合的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在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动力系统、增材制造(3D 打印)技术、新型印刷显示技术与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精准医学与干细胞、无人智能技术等领域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加快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源。围绕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探索企业主导、院校协作、多元投资、成果分享的新模式,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增强新兴产业集成创新、协同创新能力。鼓励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支持企业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修订,及时将先进技术转化为标准,促进技术创新、标准研制与产业化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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