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还有提升空间。
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尚未到位,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仍有待确立。除了存在行政审批改革的共有问题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还存在如下突出问题:一是涉企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转移的多、下放的多、取消的少,审批时限仍较长。2017年广东将涉企投资项目立项、报建、验收阶段涉及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其他事项,由121 项优化整合为82 项,并在此基础上,下放省级审批权限或委托行使审批19 项、缩小实施项目范围22 项、实行并联办理38 项。目前广东平均审批时限在沿海地区处于领先水平,但据广东省经信委2017年底开展的调研显示,仍有过半的受访企业认为审批程序复杂、时间过长。如某化工企业反映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先后耗时近一年。二是用地、环保、节能等前置审批条件改革力度有待加大,企业用地难、办证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三是以批代管、偏重目录准入管理等传统审批监管模式缺乏弹性和包容性,难以适应P2P 网贷、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快速发展,不能有效激发社会的创新创业活力。
(2)投融资机制很不健全。(www.xing528.com)
当前,广东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要解决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乡村振兴等一系列问题,以及改变服务业比重偏低、引领未来消费的供给质量和体系不强等问题,需要建立相应的投融资机制,如何将资金导入这些领域已成为广东必须直面的紧迫问题。广东投融资机制的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一是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及放大其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效应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目前广东已基本改变单纯依赖资金直接贴补的传统扶持方式,对省级政策性基金进行了清理整合,在财政投资方式多元化方面也迈出了重要步伐,但在政府引导基金的运营管理特别是如何平衡好政府、社会资本、基金运营管理方的利益诉求以及规范基金运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效应等方面还有较大改进空间。二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不健全。在国家财政和金融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通过PPP 模式进行融资被视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功能的重要替代。截至2018年2月末,广东有242 个PPP 项目列入国家项目库,入库项目金额4129.16 亿元,单个项目平均投资金额偏少,仅为17.06 亿元,领域也比较集中,市政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三个领域的PPP 项目数占全部项目数的76.4%,显示社会资本参与林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社会保障、农业、能源等其他领域PPP 项目的意愿仍然不强。PPP 项目资金规模大、投资周期长、公益性强、资产流动性差、退出周期长,从立项、建设到运营,各阶段的评估透明度差,难以形成稳定预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此外,在不少地市、县级政府推动实施的PPP 项目中,还存在泛化滥用、借PPP 变相融资等不规范操作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机制设计、规范操作流程,避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