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广东把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关键性改革予以推进,2014年出台《广东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明确了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以及总体目标,提出以改进预算管理、明晰事权和支出责任、构建地方税收体系、公平配置政府公共资源为重点,推动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1)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2015年,印发实施《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主要开展了如下改革: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基本建立起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预算”的全口径预算体系,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反映政府收支规模和管理活动;加大不同预算体系间的统筹力度。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2015年转列8 项、66 亿元,2016年进一步转列9 项、64 亿元,2017年转列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16年、2017年分别调入5.85 亿元和8 亿元;推进零基预算改革,2014年选择6个部门开展试点,逐步扩大范围覆盖至全部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实现预算安排由“基数+增长”向“动态+标准”转变;全面推进项目库管理改革,除基本支出之外全部省级财政资金纳入项目库管理改革范围,预算管理模式实现由“以资金分配为主线”转变为“以项目管理为主线”,由“先定预算,再定项目”转变为“先定项目,再定预算”;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基本建立,编制并实施2016—2018年、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实施项目全周期滚动管理,推动支出确定由“当年安排当年工作”向“当年研究下年工作”转变;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修订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专项资金从2013年的670 项减少到2017年的51 项,实行“一个部门一个专项”和“预算一年一定”,建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实行专项资金信息“八个公开”,建设专项资金实时在线联网监督系统,对专项资金支出实时全流程监控;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压专项、扩一般”,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从2013年的48.5%提高到2016年的63.9%,增强市县理财自主权。
(2)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必然要求。为推进新一轮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2014年广东开展专题调研,试编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两个清单”,探索在部分领域进行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置换调整等,并在2017年3月印发《广东省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制订民政、社保领域省以下改革试点方案,在社会治安、城乡社区事务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市以下改革试点,目前正抓紧推进试点工作。
(3)税收体制改革。
2012年以来,按照中央部署,广东主要围绕优化税制结构、完善地方税体系、改进税收征管体制等重点领域推进税收体制改革。一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2012年11月启动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然后逐步扩大到广播影视业、邮政和铁路运输业、电信业,2016年5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最后一批试点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截至2017年底,广东营改增累计减税1081.59 亿元(不含深圳),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目标基本实现。二是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地方税收体系。开展健全地方税体系专题研究,向国家报送改革意见建议;2016年6月,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将28 个矿产资源品目纳入资源税改革范围,其中铁矿、金矿等24 个品目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对黏土、砂石、矿泉水、地下热水4 个品目继续实行从量计征;拟定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标准,做好开征准备工作。三是改进税收征管体制。2015年底,广东列入全国重点试点地区,开展建设电子税务局、共建办税服务厅、深化拓展银税互动、开展税收风险管理、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层级、开展税务稽查改革等7 项改革专项试点。截至2017年底,已建成覆盖涉税查询、申报缴税和发票领用等8 类共832 项国地税业务的电子税务局,2017年累计业务申报量达9332 万笔,减少纳税人纸质资料报送约80%;建成全国一流的省级12366 纳税服务中心,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由“一厅办”向“一窗办”转变,全省实现国地税联合办税的办税服务厅1029 个;创新纳税信用评价应用,将村镇银行、个体工商户等纳入“银税互动”,2017年全省“银税互动”累计发放贷款571.56 亿元,受惠企业达1.8万家;推动税收征管从“属地管理、划片管户”向分级分类管理转变,对纳税人开展差别化风险管理;配置省、市大企业管理专门机构,整合大企业管理资源,重构省市两级大企业管理岗责体系。
链接
营业税改增值税
●为何要实施营改增改革
营业税改增值税,可以从制度上缓解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的问题,贯通服务业内部和第二、第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减轻企业税负,激发企业活力。2016年5月1日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实施了66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www.xing528.com)
●增值税的基本原理
增值税是对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其特殊的计税方法,使得在上一环节已经缴纳的税额可以在下一环节征税时扣除,使各个环节形成环环相扣的完整链条。
●增值税在世界范围开征情况
自1954年法国正式开征增值税至今,世界已有160 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此制度,比较典型的增值税类型有新西兰模式和欧洲模式。新西兰是当今实行增值税范围最广的国家,实行一档税率,为15%。除对年销售额在6 万新元以下的小企业不征税外,其余一律征税。欧洲模式的增值税以法国增值税模式为基础,在欧盟成员国实施。
●我国的增值税制度
按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否超过规定为标准,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实行不同的计税方法和管理制度。征税范围: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进口货物;在中国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在中国境内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税率:目前我国共设有6%、10%、16%的3 档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5%征收率适用于中外合作油气田,以及营改增过渡期内的房地产老项目、二手房、出租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等。
(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新闻通稿)
(4)财政投入和资源配置方式改革。
2012年以来,广东突出经营性领域财政政策的杠杆性,通过实施股权投资、设立政策性引导基金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PPP 模式,截至2017年11月底,已纳入省PPP 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数量为247 个,总投资额3648 亿元,覆盖交通运输、水利枢纽、市政设施、片区开发、环境保护等各类公共服务领域,全省(不含深圳)项目落地率46.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85 个百分点;省级经清理规范后整合设立政策性基金4 项,省财政出资531 亿元,基金计划规模6250 亿元,财政资金平均放大10 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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