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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原理:科学反映人的价值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价值概念中,其需要得到满足的人称为价值主体;以其属性满足主体需要的物,称为价值客体。从哲学的角度广义划分,可分为物质价值、精神价值和人的价值。人的价值对于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来说,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人的价值在于,人有自觉的能动性,人有创造能力,通过实践活动,创造出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满足自己和他人需要。这是其他任何价值客体所不具有的,也是人的价值不同于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的又一显著特征。

人本原理:科学反映人的价值

(一)人的价值的历史演变

价值是表明主体与客体关系的概念,是指客观事物对人们(主体)的有用性。马克思说:“‘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在价值概念中,其需要得到满足的人称为价值主体;以其属性满足主体需要的物,称为价值客体。这种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称为价值关系。

人类历史上,人们对价值关系以及自身的价值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自发到自觉、从简单到复杂、从狭义到广义、从经济学到哲学的漫长历史过程。

(二)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

价值在不同学科,有不同的分类。从哲学的角度广义划分,可分为物质价值、精神价值和人的价值。人的价值对于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来说,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表现为人的价值具有两个基本特征。

人这种价值“物”在主体和客体的价值关系中,具有两重性,既可以是主体又可以是客体。这是人的价值的一个显著特征。人作为主体,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必定有种种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要,这些需要只能从他人、社会和自然界得到满足;人作为客体,要去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因此人的价值关系实际上是人与人的关系。而无论是物质价值物还是精神价值物,在主体和客体的价值关系中,都只能作为客体而绝对不能作为主体。这两种关系,实际上都是人与物的关系。(www.xing528.com)

人既是价值的享受者,又是价值的创造者。人的价值在于,人有自觉的能动性,人有创造能力,通过实践活动,创造出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满足自己和他人需要。因此,人具有创造价值的价值,从这个意义说,人具有最高价值。这是其他任何价值客体所不具有的,也是人的价值不同于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的又一显著特征。这便是人本理念的价值根源。人的价值是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统一。这是人本价值理念的灵魂,是科学价值观与庸俗价值观的分水岭。

人的价值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如果以社会为主体,人的价值就是指个人对满足社会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所做的贡献,这是人的社会价值。社会价值的高低关键在于个人对社会所做贡献的多少。一个对社会不承担任何责任、对社会没有任何贡献的人,也就是对社会没有价值的人。个人对社会贡献越多、越大,他的社会价值就越高。这就是人本理念的价值尺度。

一个民族不倡导自己的成员发扬奉献精神,这个民族就没有希望;一个政党不倡导自己的成员发扬奉献精神,这个党就会失去人心;一个人只想索取,不愿奉献,他就失去了人生的价值。

个人价值,是人与社会关系的另一个方面,如果以个人为主体,它指的是社会对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需要,在何种程度上给予满足。马克思主义认为,个人需要的满足具有社会性,离不开现实的社会生活满足自己需要的方式和过程,又不能不时刻同他人、集体和社会发生关系,总之,任何个人价值实现的过程,实际上都是实现一定的社会价值的过程,是一个社会生活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说过,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因为个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他的个人价值也就是他的社会价值。人的个人价值就是个人与社会统一的价值,个人与社会统一程度越高,他的个人价值也越大,反之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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