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交通条件的改善为国家整合分散的农村社会提供了技术条件。但是,在相当长时间里,交通条件的改善主要是大路的修建,农村人口还主要行走在乡间小道上。这一方面在于国家出资兴建道路有一个过程,在一定阶段主要是主干路的修建。另一方面在于农村经济社会与外部的交往不够。在人民公社体制下,人与土地高度合一,农村人口离开了所在的公社土地,根本没有办法生存。因此,除了国家任务以外,农村绝大多数人口与外界没有什么交往,人们日常生活中仍然是每天行走在乡间小道上。
农村改革开放以后,农民有了自主权,开始离开乡土务工经商。尤其是1990年代,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农村经济的商品化程度迅速提高,传统的封闭农民转化为社会化小农,即尽管农民仍然以家庭为生产生活单位,但他们的生产生活已日益社会化,与外部世界的交往成为日常生活的内在需要。但是,由于交通的阻碍,大量农产品难以外运,农民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受到限制。随着新农村的建设,由国家主导的公共服务下乡,但农民要获得公共服务得翻山越岭,费力费时。这种情况在山区特别突出。正是在此背景下,国家的交通建设推行“村村通”公路工程。
“村村通”公路工程是进入21世纪后,国家为统筹城乡发展,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又称“五年千亿元”工程。该工程目标是在五年内实现所有村庄通沥青路或者水泥路,能够行驶汽车和大型农机具,以解决广大农民出行难题。这一工程力图打通“最后一公里”。即国家修建的大道已接近农民,联通各县乡,但因为未能进村入户,农民出行仍然困难,因此俗称“最后一公里”。
中国地域辽阔,要让每一个村庄都能够通公路,需要支付大量成本。“村村通”工程明确规定,工程以中央和省出资为主,地方财政(市与县)配套部分资金,决不允许向农民强制摊派资金。但是,中国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交通条件愈差的地方,地方财政愈困难。同时,“村村通”不仅仅是资金问题,也会涉及占用土地、房屋等一系列问题,农民还需要出工出力。如果说国家出资修建的大道的主体是政府,那么“村村通”工程的主体不仅仅是政府,还包括农民。没有农民的参与,“村村通”难以实施。而农民的参与取决于农民的认识和组织。在一些地方,农民以自治组织为载体,就修路占用土地、房屋问题进行讨论协商,达成一致,修路顺利。而在有些地方,农民更多的是依赖政府,希望完全由政府承担修路事宜。这与农民在过往的生活经验形成的对政府的过分依赖意识有关。因此,“村村通”在各地的实施进度和质量有所不同。其中内含着农民与国家的互动关系。(www.xing528.com)
传统乡村社会的孤立和分散性是多种因素造成的。重要因素是交通的不便。20世纪,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农村交通条件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成正比,大大改善了乡村社会的孤立和分散性,促进了国家的一体化。温锐在对赣闽粤交界偏远地区农村的调查中发现,“集体化以前,交通运输速度主要以‘天’为计算单位,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世纪之交的今天,通常以‘小时’来计算交通运输速度;直达运输距离也大抵如此,集体化以前主要囿于边区内部运行,而八九十年代以来,已经与全国市场连为一体了”。交通运输带来的开放性必然改变传统的孤立和分散性,也改变着农民与国家的互动关系。
交通是一种中性的条件。国家可以通过便利的交通将国家意志传送到乡村社会,进行有效的乡村整合。与此同时,农民也便于利用发达的交通表达自己的声音。1990年代以来,中国的农民上访事件迅速增多,特别是直接到首都的上访。主要诱因固然是农村社会矛盾,但便利的交通也为农民层层上访,尤其是到首都上访提供了条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