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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普通话:官话与方言的比较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推广普通话的重要宣传口号就是“方言土语难通话,人人都讲普通话”。国家推广普通话主要是针对政府、学校、传播等领域,但普通农民作为受众,自然会受其影响,逐渐学习掌握普通话,更好地听懂“官话”。因此,在农村社会生活中,事实上存在普通话和方言并存的状态。

推广普通话:官话与方言的比较

传统农村社会是熟人社会,可以没有文字,但不能没有语言。如费孝通所说的,农村熟人社会里,“有语言而无文字”。语言也是人们交往的工具,只是它没有文字那样规范,并需要通过正式学习而习得。可以说,人们一出生,就开始通过语言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情感,就开始说话和听话。

语言是在特定环境下产生的,并在特定环境下使用。由此就产生出不同的语言。早期人类社会生活在相对狭小的地域空间里,人们使用着不同的语言,只有在一个相对小的范围内知晓。这与当时的国家规模较小相关。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所做的重要事情就是“书同文”,即书写文化统一,以便于国家行政管理可以通过统一的文书将国家意志传递到不同的地域。但是,秦始皇可以实现“书同文”,而无法做到“言同声”,这就是在一个国家内的不同地方有着不同的方言。唐代诗人贺知章有诗句“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乡音就是方言”。方言不仅具有地域性,而且就是同一地域的不同村庄都有自己才能听懂的方言,即“十里不同音”。这在于传统农村社会的人们日常生活范围大约在“方圆十里”,十里之外人们的语音会有所不同。由于长期地域相对封闭,各地方言的差异性太大。距离政治中心愈远的地方,方言的独特性愈强,如广东话。为了有效行使统治权,国家推行“官话”,即地方官员要讲能够在一个地方通用的官方话语。但是,在传统社会,“中国官员是在帝国各处流动的一群人,不能扎根于任何单独一块地方。为此,他要依靠官话(即北京话)作为官场通用的混合方言。往往一个官员到达新任所时,发现他不懂当地方言,因此只好更加局限在官署的圈子里”。体现国家意志的官话毕竟只是供上层社会使用的语言,使用范围非常有限,广大民众使用的仍然是不同的方言。

各种不同的方言显然不利于统一的国家意志的实行。如果民众连官员的话都听不懂,何论“听国家的话”呢?进入20世纪后,随着国家的建设,让民众能够听懂国家的声音,便成为有识之士和国家的一项重要使命。

20世纪初,一些有识之士就提出:“要望中国自强,必先齐人心;要想齐人心,必先通言语。”随后,在知识分子推动下兴起“国语运动”。刘半农在《国语问题中的一个大争点》一文中表示:“我的理想中的国语,并不是件何等神秘的东西,只是个普及的、进步的蓝青官话。所谓普及,是从前说官话的,只是少数人,现在却要把这官话教育,普及于最多数。所谓进步,是说从前的官话,并没有固定的目标,现在却要造出一个目标来。”因此,“国语”的关键在于其中的现代意识和“国家”意识。

1920年代,民国政府开始着手推行统一的“国语”运动。但是,当时对于什么是标准的统一语言,怎么样确定标准的统一语言,存在相当大的分歧和争论。加上战乱频仍,推行“国语”的成效甚微,特别是没有能够进入穷乡僻壤的农村社会生活之中。(www.xing528.com)

让居于穷乡僻壤的广大农民能够听懂体现国家意志的“官话”与对农村社会的改造紧密相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夺取国家政权,是从北方开始的。在这一过程中,大批来自北方的干部进入南方地区,成为当地的领导干部。他们的话相对远离政治中心的南方来说,更容易使人听懂。同时,还有大批知识分子也进入到地方和基层。他们为了取得对当地的领导权,极力让自己的话接近当地的语言。此外,在对农村的改造中,培养了一大批本乡本土的干部。这些干部在与外来干部的经常接触中,也逐渐能够听懂外来干部的话。这是中国第一次使“官话”与“方言”大融合的时期。但从总体上看,“方言”仍然在农村社会生活中占主导地位。根据2005年的调查,全国方言区共有3.1亿人,其中约1.2亿人只能用方言交流。这是因为,语言毕竟是交往的工具,只有通过经常性的交往才能相互听懂和沟通。在相当长时间里,人们固定生活在本乡本土,接触更多的是乡里乡亲。由出生开始形成的“方言”因缺乏必不可少的交往而难以改变。

改革开放以后,社会交往愈益广泛和频繁。农民开始离开乡土,走向广阔的社会。方言成为制约人们交往的障碍。在此背景下,国家着手推广普通话。200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普通话是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该法第二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第四条规定:“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同时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广播、电影、电视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推广普通话的重要宣传口号就是“方言土语难通话,人人都讲普通话”。

国家推广普通话主要是针对政府、学校、传播等领域,但普通农民作为受众,自然会受其影响,逐渐学习掌握普通话,更好地听懂“官话”。在推广普通话中,民众更多的还是受众,可以听懂,但不一定会说。只是随着社会交往的扩大,大量农民离开本乡本土,他们必须借助普通话才能与人交往,普通话才在广大农民日常生活中得到掌握和运用。当然,由于他们是在“方言”环境下生长的,所学习和掌握的普通话,还有诸多“乡音”底色。

同时,语言承载着文化传统,并有历史延续性。在推广普通话中,一些地方还保留着方言作为传播手段,如专门的方言电视广播频道。而在农村社会生活中,“方言”仍然大量存在。人们通过方言获得对乡亲的认同感,方言也由此成为“乡愁”的体现。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不同于汉语的地方语言更有其延续性。因此,在农村社会生活中,事实上存在普通话和方言并存的状态。这种状态将会延续相当长时间,但并不影响国家意志的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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