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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卫生运动:医疗下乡的介绍

更新时间:2025-01-07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中共中央肯定了这个名称,并指示各级领导机构建立专门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是以中国共产党擅长的群众运动的方式推动的,并在执政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爱国卫生运动具有普及性,主要以预防为主。医疗卫生人员及其治疗除了国家承担部分外,由集体经济组织负担。

构成国家的要素有人口、领土和政府。没有人口就没有国家。人口的体质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强健与否。有人,就必然会产生疾病。生老病死是与人类相伴的日常生活现象。

疾病与国家的历史都十分久远。但将这两者联系起来却是近代以后的事情。在传统中国,疾病的医治呈官民分治格局。官医主要服务于上层统治者。唐宋期间,官府曾通过“州境巡疗”“惠民药局”等方式,让民众能够享受到政府支持的医疗成果。如“十万户以上州,置医生二十人,万户以下,置十二人,各于当界巡疗”。但这一方式的作用很有限且难以持续。民众主要是依靠民间的力量进行医治,政府不直接过问民众疾病。如孙中山先生所说:“政府只要人民纳粮,便不去理会他们别的事,其余都是听人民自生自灭。”由于贫困和缺医少药,中国人口健康状况长期表现为出生率高、死亡率高和平均寿命短。“人活七十古来稀”是一种事实表述。

只是到了近代,疾病才成为国家关注的对象,医治疾病才成为国家行为。进入近代以后,西方世界率先崛起,重要标志就是人口体质大大增强,人口寿命普遍提高。在中世纪及之前,西方世界对疾病更多的也是束手无策。延续达三个世纪的黑死病使当时的欧洲人死去三分之一。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特别是现代国家的兴起,人口及其生命成为国家关注的对象,国家开始利用自我的力量医治民众疾病。到19世纪中叶,欧洲人口的平均寿命一举突破40岁。人口健,国力强。西方世界的海外扩张,不仅仅凭借“船坚炮利”,更凭借“人强兵壮”,否则他们根本无法应对茫茫大海的艰险和异国他乡水土不服的煎熬。

当西方列强进入中国后,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所谓“东亚病夫”的面貌。其实,“病夫”由来已久,但中国人对这一状况无能为力,习之为常,甚至熟视无睹。只是“病夫”在列强面前屡战屡败,才引起那些先知先觉者的反思。后者将疾病、人口体质与国力、国运联系起来。近代,尤其是20世纪以来,国家开始设立专门的医疗卫生机构,医治普通人的疾病上升为国家行为。疾病治疗、卫生健康由此与政治、与国家结下不解之缘。

直到21世纪前,农村人口一直占中国人口的主要部分,且是医疗卫生的薄弱环节。早在20世纪上半期,晏阳初等人认为中国农民有四大毛病,即“贫、弱、愚、私”。弱就包括体质弱。他们希望以自己的力量改善农民的健康状况。但这一努力的成效十分有限。中国共产党很早就将医病与政府责任联系起来。1933年,毛泽东在《长冈乡调查》一文中指出:“疾病是苏区中一大仇敌,因为它减弱我们的力量。如长冈乡一样,发动广大群众的卫生运动,减少疾病以至消灭疾病,是每个乡苏维埃的责任”。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把开展全地区卫生运动列为施政纲领。1941年陕甘宁边区成立了防疫委员会,开展以灭蝇、灭鼠,防止鼠疫、霍乱为中心的军民卫生运动。

1949年以后,民众的卫生健康成为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并与热爱国家紧密联系起来。起因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爆发了朝鲜战争。战争中使用了细菌,极容易伤害人的健康。在保家卫国的浪潮中,群众性卫生防疫运动得到深入发展。这一运动被称为“爱国卫生运动”。中共中央肯定了这个名称,并指示各级领导机构建立专门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该运动规模之大,参加人数之多,收效之显著,都是空前的。1957年9月20日,中共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爱国卫生运动的任务和目的是“除四害,讲卫生,消灭疾病,振奋精神,移风易俗,改造国家”。1958年2月14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指出,以除“四害”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就是通过群众运动的方式,从除“四害”做起,普及卫生常识,破除迷信,消灭各种疾病和它们的根源,增进人民的健康。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包括农村在内的全国各地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将讲卫生与爱国联系起来。1978年4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要求各地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把卫生运动切实领导起来。198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政府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领导,使卫生条件的改善及卫生水平的提高与现代化建设同步发展。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指出,做好新时期的爱国卫生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当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改善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健康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爱国卫生运动是以中国共产党擅长的群众运动的方式推动的,并在执政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于这一运动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因而受到广泛欢迎。这一运动的持续不断的开展,也是国家意志广泛深入渗透的过程。

爱国卫生运动具有普及性,主要以预防为主。而疾病则具有个体性,需要医治。1949年以后,全国性的医疗体系得以逐步建立起来。但从全国范围看,医疗资源的分布严重不均衡,主要是广大农村的医疗资源短缺,农村人口疾病治疗较为困难。针对这一问题,1965年6月26日,毛泽东发表“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谈话。让医疗资源从城下乡成为全国高度关注的问题。显然,要使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人口都能获得必要的医疗,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完全由国家承担起广大农民的医疗事务也不现实。合作医疗及与之相伴随的“赤脚医生”应运而生。(www.xing528.com)

合作医疗是借助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面向农民的一种医疗体系。这一体系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逐渐产生,于1960年代下半期迅速扩展。1958年,全国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0%, 1962年接近50.00%,1970年代中期则达到90.00%。合作医疗前所未有地将医疗资源分布在农村。如公社有卫生院,生产大队有卫生室。医疗卫生人员及其治疗除了国家承担部分外,由集体经济组织负担。要使广大农村人口享受到必要的治疗,除了从城市下派医疗人员以外,就是从农村选拔和培养医疗人员。其来源主要是民间医生、中学毕业且略懂医术病理的人员和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这些人一般未经正式医疗训练,仍持农业户口,仍然从事部分农业生产劳动并依靠获得工分生活,因此被称为“赤脚医生”,以与专门从事医疗工作的专业人员相区别。“到1977年底,全国有85%的生产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赤脚医生数量一度达到150多万名。农村不脱产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人员达到500多万人,超过卫生部系统原有卫生技术人员的总数(220万人)一倍多。”

1960年代启动的从城市下派医疗队到农村和在农村建立合作医疗体系,都是国家推动的行为。这一行为使得长期缺医少药的农村人口获得了必要的治疗,在生命活动中最需要的时刻感受到国家的存在,大大增强了国家意识。乐章通过对合作医疗典型县的深入调查,认为:“合作医疗制度在特定条件下具有合理性:它迎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资源短缺条件下农民强烈的医疗需求,并缓解了农村的疾病风险;它体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共产党政府积极管理社会、解决社会问题的决心;它无须政府直接投入资金而达到维持社会稳定的目的;它在有利于减少疾病的同时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建设发展;⑤它成为政府组织和控制农村社会的又一条途径,并能得到占人口绝大部分的农民对党和政府的拥护。”

同时,乐章在调查中也发现,合作医疗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外部推进性,包括压力机制、强制机制、动员机制和模仿机制等。更重要的是,支撑合作医疗体系的是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是由组织成员构成的,最终的医疗费用还是由农民个人承担,只是通过集体的力量克服某些个人的不足。此外,医疗毕竟是一门专门技术,简单培养的赤脚医生的治疗水平毕竟有限。1980年代初,伴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废除,原有依托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医疗体系式微。在王胜看来:“集体化时期的合作医疗制度是在国家搭建起来的集体化舞台上,由农民创意出演,由国家统一指挥的一幕参与人数众多、场面极为宏大的历史剧。剧终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拆掉了演出赖以进行的历史舞台,破旧而无立新,结果使合作医疗制度失去了最后的凭借。”

医疗体系与国家建设相伴随。1978年以后,伴随着国家财力的增长,医疗体系从整体上有了相当大的发展。但历史上长期存在着的城乡医疗差距仍然存在。特别是医疗的市场化取向,更是造成相当部分农村人口得不到应有的治疗。“看病难、看病贵”成为突出问题。

进入新世纪以后,随着国家以工支农战略的推进,农村人口更多享受国家支持成为重要的国家议题,其方式就是建立和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它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新型的合作医疗,是一种新型的“送医下乡”。其突出特点是由国家直接承担农民部分医疗费用,且国家直接承担的费用不断增加。这种医疗下乡更加强化了国家的直接进入。农民依靠国家的补贴可以尽可能地享受到更多和更优质的医疗保障。因为有国家直接补助,农民与政府的直接交往更多,国家的渗透力更强,农民与国家的一体化程度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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