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不动产登记查询规定详解

不动产登记查询规定详解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查询结果证明应当注明出具的时间,并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专用章。查询人对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不予查询告知书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不动产登记查询规定详解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查询人到非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的,该机构应当告知其到相应的机构查询。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必要的查询场地,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和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等工作。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应当优先调取数字化成果,确有需求和必要,可以调取纸质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一)申请

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查询申请书以及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查询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查询主体;

(2)查询目的;

(3)查询内容;

(4)查询结果要求;

(5)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中应当注明双方姓名或者名称、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事项、委托时限、法律义务、委托日期等内容,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代理人受委托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其查询、复制范围由授权委托书确定。

符合查询条件,查询人需要出具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或者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当场提供。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场提供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查询人提供。

查询结果证明应当注明出具的时间,并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专用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查询,并出具不予查询告知书:

(1)查询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2)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3)申请查询的目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查询人对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不予查询告知书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权利人查询

权利人是指不动产的登记权利人,即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人,如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的抵押权人、地役权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等。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查询本不动产登记结果和本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不动产权利人可以申请以下列索引信息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特定主体身份信息;

(2)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信息;(www.xing528.com)

(3)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4)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设置自助查询终端,为不动产权利人提供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服务。

自助查询终端应当具备验证相关身份证明以及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功能。

继承人、受遗赠人因继承和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适用关于不动产权利人查询的规定。前款规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除提交本办法权利人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继承人或者遗赠人死亡证明、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等可以证明继承或者遗赠行为发生的材料。

(三)利害关系人查询

利害关系人是指与登记的不动产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之人,它不仅包括交易的当事人,也包括与登记权利人发生其他法律纠纷的第三人。

符合下列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有利害关系的不动产登记结果:

(1)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

(2)因不动产存在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仲裁而构成利害关系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的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结果的,除提交申请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利害关系证明材料:

(1)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

(2)因不动产存在相关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构成利害关系的,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受理通知书。

有买卖、租赁、抵押不动产意向,或者拟就不动产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等,但不能提供本办法上述规定的利害关系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交申请规定材料,查询相关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下列信息:

(1)不动产的自然状况;

(2)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情形;

(3)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情形;

(4)不动产是否存在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

不动产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以下列索引信息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1)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

(2)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3)不动产单元号。

每份申请书只能申请查询一个不动产登记单元。

不动产利害关系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按照本办法申请查询的,应当承诺不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用于其他目的,不泄漏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