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所论述的商品价值,是一次性生产过程终结后生产要素功效价值的转移,我们这里需要考察连续性生产过程生产要素全部功效价值的转移。这部分内容在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创新中有很重要的地位,是理解价值转形问题的关键。
1.商品的生成价值与它的功效价值。产品的形成价值即它的生产价值,是生产要素总功效价值通过生产转移的一部分。在商品价值表达式W=中,生产要素的总功效价值为A,W仅仅是转移的生产要素全部功效价值A中的一部分。
如果从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两方面分别考察,生产要素的总功效价值和产品的总功效价值是不同的。
从生产性消费方面看,生产要素的总功效价值应该等于产品数量与单位产品形成价值W的乘积,即A=WN。
从生活性消费方面看,设单位新产品的功效价值为a,消费者购买的是商品的功效价值a,如果有N个商品,则新产品的总功效价值为aN。
比较商品的形成价值W与其功效价值a,二者不相等,W仅仅相当于a中的一部分,除去负价值等特殊因素,W总是小于a。所以,WN和aN不相等,aN>WN。
在市场交换中,依据的是商品的功效价值a。这样一来,似乎出现了违背价值规律的现象,也产生了资本家的利润不是剥削总体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而是通过贱买贵卖发财的假象。我们在第十二章对商品的实际功效价值与生成价值按比例决定商品交换价值的情况作了说明。因为这个问题对理解商品市场价格问题很重要,这里再予以举例说明并作必要的分析:
假若购买的用于生产的机器的市场价值是1000,含有积累价值和自然价值若干;购买的原材料价值是500,也有积累价值和自然价值若干;厂房、土地、水、电等的生产辅助设施价值是500,也有积累价值和自然价值若干;购买的劳动力市场价值是1000,其掌握的前人的知识为积累价值,数量也未知。从市场上购买的生产要素总价值=1000(机器价值)+500(原材料价值)+500(生产辅助设施价值)+1000(劳动力价值)=3000+数量未知的自然价值和积累价值。
假若用生产机生产的产品是一种消费机。如果生产者用生产机只生产1台消费机,则产品消费机的价值是3000+数量未知的自然价值和积累价值。如果生产100台消费机,则每台消费机中所含生产资料的转移价值是3000÷100=30的成本价值+未知的自然价值和积累价值。
假若生产机10小时生产一台消费机,生产100台后报废,那么,这台生产机的实际总功效价值=WN=10小时/台×100台=1000小时。
假若每台消费机的实际使用时间即其功效价值为3000小时,则这台生产机生产的新产品的总功效价值=aN=3000小时/台×100台=300000小时。显然WN和aN不相等。商品按W交换和按a交换将产生巨大差额。
分析商品的形成价值W。W是生产要素功效价值的按比例转移,W=(c1+c2)+U+E,c1为商品基质的自然价值,c2为积累价值,U为科学工作者的劳动力价值和在前人价值积累的基础上创造出的包括剩余价值在内的新科研成果价值,E为技术工人的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
关于自然价值c1。从原材料到形成新产品,由于其自然基质相同,自然价值也相同。关于积累价值c2。假若商品中没有任何科学技术含量,则它的作用近乎自然状态,功效也不会有多大变化。功效就是人使用某种使用价值所达到的效率,功效价值就是人们利用使用价值时在自然的基础上取得效果的时间。比如,人用竹竿打野兽,取决于人的力气的大小和竹竿的硬度。如果将竹制成弓箭,就加入了科学技术因素,加入了劳动价值。虽然弓箭的自然材质没有变,自然价值也没有变,但它的性能变了,因而功效也变了。也就是说,当商品未加进科学技术因素时,它的功效和功效价值只取决于劳动者使用它取得效果的时间和它的自然价值,当加进科学技术因素后,它的功效价值不仅取决于劳动者使用它取得效果的时间和自然价值,还取决于生产它、使用它的科技劳动。科技劳动的成果的方法日积月累,成为积累价值。由于科学成果及方法的积累价值具有乘数效应,所以每个新产品中所含的科技劳动积累价值与生产中被劳动者通过劳动转移的生产资料积累价值量都相同或成比例。未超过专利期的科研成果价值U和技术工人劳动价值E,也按比例转移至新产品中。
商品是商品的生成价值和功效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商品功效价值a的多少,决定于商品的质量和性能。决定商品质量的,是商品的自然基质;决定商品性能的,是制造商品的科学技术。可见,商品的形成价值与它的功效价值有内在的联系。商品的自然价值以积累价值的形式存在或以未超过专利保护期的价值存在的科学技术成果价值制约着商品功效价值a的多少,即商品使用期的长短。由于自然价值和积累价值不费生产者分文,所以在商品进入市场后要被通约。也就是说,a不仅受自然价值、积累价值、科技价值的限制,而且还要将未付出成本的部分按比例约简。虽然商品功效价值中所包含的大量的自然价值和积累价值数量未知,但在市场上进行等价交换时,可以用已知的商品形成价值计量其功效价值,可以把未付出费用的积累价值和自然价值按社会平均最大通约值进行通约,按确定的社会平均价值量进行等价交换。(www.xing528.com)
如果把在同一条件下生产的同质量的商品的价值W视为在社会平均条件下所形成,则它们的值虽然表面上看是相同的,但其中所含的数量巨大的自然价值和积累价值是不同的。例如,铁矿石的形成过程非常漫长,可能是几十亿年,其自然价值就是几十亿年。从铁矿石到炼成铁,过程也非常漫长,可能是几千年或几万年,其积累价值就是几千年或几万年。但是,我们在计算商品的自然价值和积累价值时,只计量生产要素在使用过程中与其功效价值有关的新产品中的转移量和与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关的部分。比如,土地有几十亿年的自然价值,但进入计量的只是它被使用的时间。如果用于盖房,房屋可用70年,土地在房屋的功效价值中的自然价值就是70年。房价的疯涨,是开发商把土地的自然价值加进了房屋的价格。产品中含有的自然价值和积累价值以及产品的功效价值,遵从各种经济规律。房价泡沫破裂,是包括土地自然价值在内的房价受总商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实现规律即社会平均价值的限制的结果。
商品形成价值是生产要素功效价值的按比例转移,与新产品的功效价值成比例,是我们解决市场价格问题的基础。
如此一来,为什么上述举例中生产商不是按每台消费机3000而是按30出售他的产品呢?商品为什么要按社会平均价值进行交换呢?这是因为:一是在市场上,生产者也是消费者。由于各种生产要素所含的自然价值和积累价值不同,导致劳动者通过劳动转移的价值不同,人们都不知道商品中含有多少自然价值和积累价值,所以都希望以一个统一的标准进行交换,即以产品形成的价值为标准进行交换。具体的办法是,以相对劳动生产率所体现的由相对劳动价值积累率决定的相对平均积累量,对积累价值进行通约后在市场上进行交换(参阅第十一章)。二是由于生产是社会性生产,也由于竞争等因素,决定了生产商必须竞相提高劳动生产率,并按现实活劳动的劳动功效,遵照价值规律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规律,把商品的功效价值平均化为社会价值后出售。这样,在价值实现时,生产率高的企业,由于其产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平均价值使自然价值和积累价值的一部分再现,获得利润或超额利润。马克思以活劳动转移和创造的价值为基础研究生产价格问题的思路正确,也符合实际。
这个问题涉及剥削。既然机器中含有积累价值和自然价值,那么,资本家就可能不必剥削活劳动,而只通过机器占有自然价值和积累价值。比如,一台铁质机器在购买时费用为10万元,但它在10年内生产了7.3万个产品,每个产品售价10元,资本家没有延长劳动时间,也没有增强劳动强度和克扣工人的福利,除去其中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其他生产要素的价值8元,这台机器转移到产品中的自然价值和积累价值是每个2元,总计为2元/个×7.3万个=14.6万元。除去购买它时所花费的10万元,这台机器还实际为企业主带来了利润4.6万元。根据马克思的理论,这种差别是由劳动者通过劳动创造的价值和劳动力价值不相等造成的。我们进一步深化研究后发现,是活劳动在转移现实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要素价值时,也转移了一定量的自然价值和积累价值。占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通过活劳动占有了自然资源的自然价值、前人劳动的积累价值和科学工作者与技术工人的剩余价值三部分无偿价值。马克思没有研究自然价值和积累价值的通约问题。价值之所以可以被通约,是因为价值是同质的、同一的。同一性和通约性是价值的两大特性。
关于资本主义剥削程度的逐步减轻问题,我们也不必回避。尽管资本主义剥削程度逐步减轻的情况在当前还不是普遍的现象,世界上的资本家还在用各种办法剥削活劳动的必要生存价值,比如让工人加班加点、无故克扣工人工资、拖欠工人工资等。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剥削程度逐步减轻是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必然。正因为如此,共产主义才可能会在资本主义的自我扬弃中诞生。劳动者的斗争和社会文明的进步,以及人们在发现了社会发展的必然后的自觉、有意识地把一切天然物质的自然价值和一切前人积累的价值归公共占有,实行按劳取酬,消除通过生产资料私有权力或者公共权力占有社会财富的不劳而获,是社会加速前行的催化剂。因而,生产资料公有,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
2.商品功效价值的实现。虽然在市场上,商品是按现实活劳动生产的产品在其功效价值通约后的价值出售的,但是,通约的量如何确定,商品的价值如何实现,则是我们需要研究的。
产品的功效价值不是一次性实现的,而是分期分段实现的,比如按a=a1+a2+a3+a4…的形式实现。
(1)生产要素的功效价值补偿。生产要素功效价值的转移价值,构成产品的生成价值,也是劳动过程形成的价值,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抽象劳动形成的价值。生产要素价值补偿的问题也是产品的价值实现问题,即WN的价值实现问题。这个问题马克思已经论述得十分严密而清晰了。商品的生产价值W,相当于商品功效价值a的一部分,除生产外,批发、运输、零售各环节的成本和利润都要在商品功效价值a中扣除。也就是说,商品功效价值a除补偿生产要素的功效价值转移量外,也会在诸如批发、运输、零售等环节分段实现。
(2)商品功效价值的实现。商品功效价值a是在市场上经过等价交换实现的。一是生产者购买商品作为生产要素,付出生产要素功效价值的等价。实际上,他付出的只是生产要素功效价值中的一部分,即产品经过劳动过程生成的价值。为了获得利润,生产者一方面追求生产要素使用时间的延长和新商品生成时间的缩短,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使生产要素中包含有更多的自然价值、积累价值和科研成果价值,努力改进生产工具;另一方面,他们强迫生产要素中活劳动或延长劳动时间,或提高劳动强度,或掌握一定的前人积累的科学技术。这样,科学工作者和技术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劳动工具、劳动资料中所含的自然价值和积累价值,都被生产者不付分文以利润的形式占有了。二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付出商品功效价值的等价。实际上,他付出的也只是商品功效价值中的一部分,即与产品经过劳动过程形成的价值相等的价值。消费者与生产者不同的是,生产者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是为了生产,生产要素作为生产资料,其功效价值分段转移至新产品中。而消费者购买消费品,是为了消耗它的功效价值。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共同愿望,都是追求商品消费时间即它的功效价值延长。要使商品消费时间延长,消费者也需要掌握科学的使用方法。利用科学的方法使消费品的最终消费时间延长,也是价值创新。
生产者与消费者在市场上按比例付出商品功效价值的等价,商品的功效价值得到实现。商品按功效价值进行等价交换时的通约是经常进行的。
生产者追求生产资料消费时间的延长和新产品生成时间缩短的生产规律,与消费者追求商品消费时间延长的消费规律,使生产者对商品的定价与消费者的购价心理产生巨大差别。这是经济学界对主观效用价值论的非科学性长期认识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般情况下,生产厂商会以生产成本为基础,按照马克思所揭示的生产价格形成机制确定市场价格。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比如竞争、供求关系、垄断、经验等。生产过剩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总体趋势。一方面,生产厂家为了追求剩余价值,不断地扩大生产规模;另一方面,有人出于发财的动机,不断地加入到利润高的生产中来,使产品数量不断增加。所以,生产总是处于过剩状态。刚生产出来的新产品,尽管成本很低,也可能卖出天价。但随着产品数量的增加,价格会不断地降低;劳动力的生存压力,迫使他们不得不为付很低工资的生产厂商劳动。利用低廉劳动力的生产厂商所生产的产品有低成本的竞争力;人们对商品生产知识的了解程度影响了他们对自然价值和积累价值通约量的认识。所以,一定程度的价格管制不是对客观规律的违背,反而是对客观规律的遵守。管理者可利用对商品成本的估算,对商品中所含的自然价值和积累价值的通约量进行估算,制定出一个按现实劳动和生产资料生产的价值为依据的市场价格,并允许生产厂商根据供求情况上下浮动,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所要求的。既然生产厂商在对市场价格的制定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马克思关于生产价格的理论也就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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