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通过劳动创造的价值,其构成是复杂的。不仅如此,按劳动力创造的使用价值对人的作用,劳动力创造的价值有正负之分。
1.价值论与财富论统一的基础。劳动产品中蕴含着劳动过程,劳动过程消失于产品中。马克思认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或者说是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这是劳动的三要素。劳动力可以从事劳动,是劳动过程的第一要素;劳动对象是指被加工的物质;劳动资料是指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合称为生产资料。马克思说:“可见,在劳动过程中,人的活动借助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过程消失在产品中。它的产品是使用价值,是经过形式变化而适合人的需要的自然物质。劳动与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劳动对象化了,而对象被加工了。在劳动者方面曾以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现在在产品方面作为静的属性,以存在的形式表现出来。劳动者纺纱,产品就是纺成品。”[7]
人们付出了一定的能量进行劳动,劳动与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转化为被加工过的使用价值,从动的形式转化为物的存在的静的形式。也就是说,看似可以被使用的物,实质上是人的劳动的结晶,是劳动过程的凝结。作为万事万物过程之一的劳动过程,是人把自然状态的无用事物变为某种有用事物的过程。劳动持续的过程,用劳动时间来计量。
在发现了时间是什么之后,更加证明了马克思学说的正确性。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过程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一切事物的普遍性、共同性、同一性。过程可以被抽象。地球运动过程是诸多过程中的一种。人们把地球运动过程进行抽象并均等化,称之为时间,用作衡量其他事物过程快或慢的标准,是一种了不起的创造。用劳动时间计量劳动价值,就是以地球运动过程为标准衡量劳动过程。只要发生劳动,只要劳动持续一定的时间,劳动所创造的事物就具有了同一性。人们把这种不同使用价值的同一性称为价值,那么,劳动过程就成为价值的实体,价值就成为不同使用价值进行量的比较和相互交换的工具。这又是人们如何运用时间的伟大创造。发现劳动价值的同一性是抽象劳动,是马克思的伟大功绩。劳动价值随被劳动加工、转化的使用价值的产生而产生,随其转化而变化,使用价值和价值统一在劳动过程中。这样,价值论与财富论就有了一个统一的基础。
2.劳动过程形成的价值构成。对于劳动过程形成的价值构成的分析,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
(1)劳动价值不是工人工资的等价。在马克思之前的许多优秀经济学家分不清劳动价值和劳动力价值。他们认为工人的工资就是工人的劳动价值。这样一来,根据等价交换原则,工人以工资的形式拿走了他们的全部劳动价值,资本家就得不到任何价值,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人说,剩余价值是由劳动资料如机器和劳动材料如土地等创造的,这与实际情况也不符。因为机器等劳动资料也是由劳动创造的,土地也不会有意识地创造出资本家所追求的剩余价值。(www.xing528.com)
(2)马克思把劳动价值分为三个部分。马克思关于劳动过程形成的价值构成的分析是他的经济学研究深化的前提。
在详细考察了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过程形成的价值后,马克思发现,劳动力价值和劳动价值是有区别的,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不是劳动的价值。劳动过程形成的价值,由不变资本价值c、可变资本价值v(即工人的工资)和剩余价值m三部分组成。劳动力的价值v,与其他商品一样,在市场内按等价交换原则进行交换,资本家在劳动前已经预付给工人了。当资本家从市场上买到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后,在消费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时是在工厂消费的,已离开了流通领域。“劳动力的消费过程,同时就是商品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劳动力的消费,像任何其他商品的消费一样,是在市场以外,或者说在流通领域以外进行的。”[8]虽然活的劳动力是人,但资本家却不把他当人看,而是把他当成有意识的物,当成生产的一种要素来看待。资本家要生产商品,只有把生产资料加到劳动力上才能消费劳动力。因此,马克思说:“劳动过程是资本家购买的各种物之间的过程,是归他所有的各种物之间的过程。”[9]劳动力有意识、有主观能动性,其他生产资料没有意识,没有主观能动性,在劳动过程中,原材料的价值在劳动力的作用下被转移到新产品中,这部分价值,便是不变资本c。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不但转移了原材料的价值,还创造出了超过劳动力自身价值(即工资)的价值——剩余价值m。剩余价值m被资本家利用生产资料私有权无偿占有。
(3)对劳动过程形成的价值的再划分。我们深入地分析了劳动过程所形成的价值构成。劳动过程形成的价值很复杂,其中包括了劳动力的价值v、生产资料的转移价值c和科研成果的价值U。在生产资料的转移价值c中,包括有生产资料基质的自然价值c1和前人的积累价值c2。在劳动力价值v中,包括科学工作者的劳动力价值v1和技术工人的劳动力价值v2,相应的,也包括科学工作者创造的剩余价值m1和技术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m2。进一步地研究,就是要确定劳动力的价值的量,确定劳动力在市场上如何进行等价交换,确定劳动力如何通过劳动,创造出超过自身价值的价值——剩余价值。
3.劳动价值的正与负。有人认为,有的劳动创造价值,有的劳动不创造价值,这种说法在马克思设定自然事物没有价值、不是商品的劳动产品没有价值、无效劳动不能算作劳动不形成价值的前提条件下是对的。价值概念扩展后,当确认自然力也创造价值之后,必然要突破马克思设定的前提。劳动是人付出能量做功的过程,功是有正负之分的,劳动也一样。只要劳动持续一定过程,就都形成劳动价值。劳动的有效与无效并不影响劳动价值的形成。无效劳动是指劳动的结果——劳动产品——没有用。劳动产品虽然没有用,但其形成会持续一定的过程,因而具有价值。至于这种价值能不能实现,是正价值还是负价值,则要看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最终是否被人们使用,对人是有利还是有害。
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如果没有用,不被使用,或使用后对人有害,它的价值还存在,但不能实现。对于生产者来说,消费了生产资料,生产的产品不能被使用,实现的是负价值,并不是他生产的产品无价值。对有的人来说是正价值的东西,而对其他人可能是负价值。比如,在打篮球时,有人进了一个球。对于进球的一方来说,意味着赢了一个球,是正价值;对于对方来说,意味着输了一个球,是负价值;而对于大众来说,这是一种娱乐,这个球的进球过程实现了价值,它的价值没有正负之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