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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脑力劳动,创造价值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的脑力劳动是价值创新的根源。由于社会分工的需要,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分家了,但在生产和现实中人们必须把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当成“总体工人”来看待。将来人们会越来越依靠脑力劳动进行价值创造和价值创新,可能会发明创造出更多的机器,但这都要在前后代人的知识传承中,在脑力和体力结合的劳动中实

发挥脑力劳动,创造价值

人的劳动是转换自然物质为人所用的过程。人的劳动过程越短,在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使用价值数量越多。我们把人通过劳动使自然状态下不能为人所利用的事物转化为能够被人所利用的活动称为生产;把这种转化过程称为价值形成;把有用事物的生活性使用称为消费;把在生产过程中新的价值形成过程与原过程相比较而缩短的时间称为价值创新。人不断追求使用价值形成过程的缩短,追求价值创新。人的脑力劳动是价值创新的根源。剩余价值创造问题将在第十三章专门讨论。

1.人脑的认识过程是一种自然过程。人的劳动,不仅仅是运用体力与自身的能量做功,不仅仅是通过质能转化对外界的自然对象施加影响,更有意义的是人会进行脑力劳动,会进行抽象认识从而把握自然规律,在顺应自然规律的前提下进行价值创造。

人的脑力劳动即人的思维过程非常复杂,现在的生命科学对它的认识还非常有限,因此,要想阐述它还缺乏科学材料。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人脑的思维过程是由质能转化引起的。人在进行脑力劳动时,需要大量的葡萄糖蛋白质,需要氧气和其他有机物质和无机物质。人脑对客观存在的认识需要能量,能量需要人通过与外界的物质交流来获取。在思维过程中通过神经系统指挥人的四肢及器官活动时,产生化学物质如多巴胺、五羟色胺等,通过细胞内外的离子交流,产生电位差和电现象等等。人通过脑力劳动,通过人脑中细胞分子运动,对外界的现象进行复写、记忆、分析、整合。这个过程是自然过程,是人脑与外界事物相互作用时发生的自然质能转化。

人通过脑力劳动认识事物的特点和规律,是人转变自然物质状态的劳动行为的前提。正因为人脑的认识过程是一种自然过程,所以人才能模仿这个过程制造出电子计算机,由电脑代替人脑认识事物自然过程的某一方面;正是由于人脑的认识过程是一种自然过程,才会有认识天才的出现。天才的脑结构、脑内质能变化、对外界的刺激发生的反应、得出的符合自然规律的认识,都不是一般人所能达到的。但是,天才如果不以前人所创造的知识为基础,一切都依靠自身的经验,他就不可能创造出高于他所处时代的成果。人类在几十万年的发展中,创造出了浩瀚如海的知识,吸收这些知识,需要付出努力。有的知识,还需要结合现实的条件进行再检验、再实践。所以,社会不可能使每个人都成为天才,但可使许多人成为精英。正因为人脑的认识过程是一种自然过程,人们才可以用各种知识影响自然,改变自然存在的状态,缩短或者延长自然过程;正因为人脑的认识是一种过程,所以人脑的认识形成价值。教育工作者所从事的是知识价值转移工作。知识教育就是把前人的认识价值转移给后人,目的是为了缩短后人对自然认识过程的时间。教育工作者除了兼任科学研究工作外,他的劳动价值,是利用科研成果的乘数效应,让更多的人掌握已经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的科学知识,以便将来运用于实践,创造更多的财富和价值。

如果撇开人脑的思维、前后代人的知识传承和人对自然的认识,单纯地看待人,人就是一架精密的自然机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之初,资本家就是把人当作机器来使用的。

2.自然过程与劳动过程。脑力劳动本身虽然也形成价值,但它改变不了外界事物的存在状态,要改变事物的状态,还需要人付出体力对事物做功。所以,人们在认识了事物的特点和规律之后,还需要与人的体力劳动相结合,使人的体力作用于劳动对象,加速劳动对象的转化过程。

质能转化过程使事物的状态发生变化。例如,太阳把水晒热,使一部分水变为水蒸气上升到空中形成云,在一定的条件下以雨、雪的形式降落到地面,汇入江河太阳能就转化为机械能。这是自然质能转化。如果人们利用这种机械能的转化,比如把江河水流的机械能转化为电能加以利用,就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表现,是人利用自然能转变自然事物状态的过程,这个过程形成价值。如果我们把自然的过程视为自然价值创造,那么,由于人的作用使这种自然过程时间缩短或延长,就是人的劳动创造价值和价值创新的过程。庄子曾讲过一个“庖丁解牛”的故事:庖丁解牛时,刚开始用刀砍骨头,一月用坏一把刀。后来他认识了牛的组织结构,按牛的自然结构来分解牛,将刀捅进大的骨缝,顺着大空隙进刀,游刃有余,所以一把解牛刀用了十几年还像新的一样。庖丁由于认识了解牛的规律,他的解牛刀使用期延长了,他对一头牛肢解的时间缩短了,他的劳动是一种价值创新。(www.xing528.com)

3.协作劳动或联合劳动与“总体工人”。已经认识到脑力劳动是价值创新的根源,但是人的认识只是人改变事物形态的前提,人若要真正改变事物形态,必须付出体力,利用自身能量对事物做功。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是人体转化自然能的不同形式。体力劳动以脑力劳动为前提,脑力劳动以体力劳动为依托。由于社会分工的需要,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分家了,但在生产和现实中人们必须把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当成“总体工人”来看待。人需要在能量转化的过程中,在利用脑力和体力的劳动中改变事物的形态,从而创造价值,因此,除了那些只消费不创造的人和对社会有危害行为的人之外,凡是以不同方式进行劳动的人都对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总体工人”实行协作劳动或联合劳动。如果科学工作者研究出了一种新的增加财富的创造方法,由某些技术工作者把它变为现实的财富,使财富实际增加,这便是社会性的协作劳动。如果把某一工种固定化,如机器零件一样发挥自身的功能,这便是工厂性的联合劳动。马克思所说的消灭分工,主要是消灭把人像机器零件一样固化的劳动,而不是消灭总体工人的协作或者必要的联合劳动。人的全面发展,是消灭固定分工的基础,教育普及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在以脑力劳动为主的社会里,机器代替人的体力,才真正发展到了大众创新的时代。

现实中人与人之间的协作和联合、前人与后人之间的协作与联合,是人们进行价值创新的必要条件。既然人的劳动是人利用自身或外部能量做功改变事物状态的过程,那么,加深人们对这个过程的认识,加深人们对于人类协作劳动和联合劳动的认识,以加快价值创造的步伐,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了。现在人们正在努力加深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将来人们会越来越依靠脑力劳动进行价值创造和价值创新,可能会发明创造出更多的机器,但这都要在前后代人的知识传承中,在脑力和体力结合的劳动中实现。所以,体力和脑力结合的劳动、社会的协作和联合的劳动,在价值创造和价值创新中,是极其重要的。

4.机器不创新价值。在第十一章,我们谈了机器为什么不创造剩余价值。因为剩余价值在同一生产过程中蕴含着生产过程和劳动力价值形成过程两个过程,其中生产过程即劳动价值形成过程与劳动力价值即劳动力生成过程相比较,劳动力价值小于生产过程,如果生产过程减去生产资料转移价值与劳动力价值之和还有剩余,即为剩余价值。同样,机器也不创新价值。因为人们利用机器进行转换自然物质存在状态的生产,机器的运转过程完结后,过程凝固,如果新过程比原过程短,缩短的部分是价值创新。有人可能会产生疑问:如果使用这台机器生产一件产品用2小时,在这款机器改进后,生产同样的产品用时为1小时,是不是机器也会进行价值创新?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蕴含着不简单的道理。

从表面上看,似乎机器也会进行价值创新,其实,不是机器进行价值创新,而是人的劳动进行了价值创新。一是自然界的力量再强大也造不出现代意义上的机器。因为自然不能以抽象的方式把握事物,不能继承任何别的生产力,不能把一般抽象的生产力转化为具体的生产力。机器是人利用自然能量创造使用价值的科学技术产物,是人工自然。人只有认识自然,才能创造出人工自然——机器。机器是人对自然利用的一种方式、一种手段,机器只有并入人的劳动,才有意义。机器作为人制造的代替人利用自然能量做有用功的装置,在劳动价值创造中,按照人设计的程序,在人的操纵下,进行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创造。机器不会自主地使价值形成过程比原过程时间缩短或延长。即使是智能机,它也是按照人的设计工作的。二是机器生产从表面看缩短了生产过程,其实不然,机器中含有大量前人劳动积累的时间,这种积累劳动时间以抽象的形式存在——因为价值本身就是抽象的,人们看不见摸不着这种积累价值,所以误以为机器使生产过程缩短。只有活劳动才能使积累的价值再现,才能形成可能只是价值转移的所谓价值创新。三是机器是推广科学技术成果的工具。科学是一般生产力,科学通过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但是,科学技术本身的价值需要在现实生产中、在价值实现中得到补偿,而这种补偿需要科学技术的推广。例如,电视机的研制和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这些人力物力都是有价值的,这些价值需要在电视机的价值实现中得到补偿。当千家万户使用电视机时,科学技术的成果被推广,价值实现量增加,研制电视机的价值可以得到补偿。科学技术之所以能够被大面积推广,就是因为科学技术是一般生产力,可以被某一具体行业与之相关的所有可利用它的生产所利用而转化为具体的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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