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经济学界关于生产要素创造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争论,集中在生产要素中的固定资本即自动化机器是否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问题。这是一个大问题。如果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关于财富主要靠劳动者的劳动创造的原理被否定,我国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和党的群众路线就失去了理论支撑。关于自动化机器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与否的主要观点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观点是以两种价值理论为基点,肯定物化劳动创造价值。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自动化机器在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与马克思论述的体力劳动创造剩余价值形成了巨大反差。工人的劳动时间减少和劳动强度减轻,主要是由于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能够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自动化机器创造出了大量的价值和剩余价值所致。理由有:一是价值有两种内涵,一种是理论价值,一种是实物价值。马克思所说的抽象劳动创造的价值,是政治经济学进行理论分析的理论价值。用货币计算的产品数量,形成产值指标。产值指标既是价值指标,也是使用价值指标,反映所产产品的使用价值量,即实物总量,称为实际价值或实物价值。实际价值应用很广,例如GDP,但理论界却不予承认。这是影响深化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一个障碍。论者说:“道理很明显,如果仅有理论价值,以劳动时间计量,那再先进的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都和一般劳动一样。以劳动时间计量,不能增加劳动时间,也就不能创造价值。但如用实际价值考查就不同了。高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通过改进设备、材料和管理,可以大幅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多出几十倍、几百倍的产品,用产值表示,就会增加几十倍、几百倍的产值,即几十倍、几百倍的实际价值。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主要是靠科学的力量、技术的力量。这充分说明,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它创造价值、创造巨额价值。严格的逻辑和铁一般的事实,会得到社会包括理论界的广泛认可。”[30]二是亚当·斯密说过,“价值”一词有两个不同的含义,一个是使用价值,一个是交换价值。马克思讲价值一般是指劳动时间的理论价值,但有时也指实物内容的实际价值。论者说:“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论述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倍加时就指出,复杂劳动‘它也就表现为较高级的劳动,也就在同样长的时间内对象化为较多的价值。’(注:《资本论》第一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30页)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复杂劳动比简单劳动创造较多的价值,这里的价值,显然是指实际价值,或实物价值,而不是指以劳动时间计量的理论价值。否则,那就表明制造同一产品,复杂劳动所费时间要几倍于简单劳动的所费时间,复杂劳动比简单劳动的效率更低,这肯定是反乎常理,反乎逻辑了。十分可惜,马克思这个十分著名的‘倍加’的实际价值内涵,长期被理论界疏漏了,从而成为正确认识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创造更多价值的理论障碍,并且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阐明增加了很多矛盾和困难。”[31]三是物化劳动是剩余产品、相对剩余价值的源泉。剩余价值有三种:绝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和超额剩余价值。绝对剩余价值是活劳动创造的,而相对剩余价值和超额剩余价值,则依靠提高劳动生产率。论者说:“物化劳动的装备愈高超,愈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愈多的剩余产品与剩余价值。所以相对剩余价值包括超额剩余价值,来源于先进的设备材料和工艺,即物化劳动。当然也离不开人,所以在企业,物化劳动与活劳动共同创造剩余产品和相对剩余价值。或者说物化劳动是剩余产品、相对剩余价值的主要源泉。这是与绝对剩余价值的根本区别。”[32]读者可能有疑问:论者不是说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能够有效地提高劳动生产率,怎么又说物化劳动是相对剩余价值的主要源泉呢?论者说:“科技作为知识形态存在于人们脑子里,或者写成报告文章发表在刊物上,并不能形成现实生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要使科技成为现实生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把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凝聚在劳动手段、劳动对象上(这是应用科研),体现为先进的设备、材料和工艺。设备、材料和工艺统称为物化劳动。先进的物化劳动,可以大幅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压缩必要劳动时间,延长剩余劳动时间,从而创造剩余价值。故物化劳动应该是创造剩余价值的主要源泉。”[33]“如果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离开物化劳动——先进的设备、材料和工艺,就无法提高劳动生产率,既不能创造理论价值,也不能创造实际价值,更不能在推动经济发展中,起越来越重要的作用。”[34]“可以想象,科技人员再多,水平再高,就是把全世界各国的顶尖科学家、工程师、设计师、诺贝尔奖获得者都集中到中国来,如不把他们高精尖的科研成果凝聚在物化劳动上,体现为先进的设备、材料和工艺,那只能是纸上谈兵、想入非非,无法形成先进生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所以,物化劳动创造价值,是科技生产力、第一生产力的理论基础和依据,否定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科技作为生产力、第一生产力的命题就失去依据,就不能成立。”[35]“所以要使社会确认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劳动能创造价值,并且是巨额价值,就必须把物化劳动只能转移价值这个长期存在的理论扭曲矫正过来。”[36]奇怪的是,在论述了物化劳动创造价值后,论者又说活劳动是价值形成的唯一源泉。因为先进的设备、材料和工艺是由其他有关企业的活劳动生产的,并且是由本期的活劳动生产的,不是过去的活劳动生产的。从企业看,其剩余价值是物化劳动即劳动手段、劳动对象和活劳动即劳动力创造的,但从社会看,只是社会活劳动创造的。
问题出在哪儿呢?出在论者对价值是什么不甚了解。论者所说的理论价值,就是我们所说的不同使用价值的同一性——价值,论者所说的实际价值,就是使用价值。把使用价值混同于价值,是非科学的价值理论的通病。货币是价值的代表。用货币计量实物价值,也就是用价值计量使用价值的多或少。如果分不清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关系,不理解货币的本质,就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例如,马克思所说复杂劳动是倍加的简单劳动问题,按照马克思关于价值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实现的原理,不会得出复杂劳动比简单劳动的效率更低的结论。假若甲用手工做1双鞋需9小时,乙采用机器生产做1双鞋只需1小时,9小时做了9双鞋,甲的劳动相对于乙的劳动来说是简单劳动,乙的劳动相对于甲的劳动来说是复杂劳动。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他们所做的每双鞋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9+9)小时÷10=1.8小时。也就是说,每双鞋的价值都是1.8小时。甲的劳动价值是1.8小时,乙的劳动价值是1.8小时与9相乘的积,是16.2小时。在社会平均以后,乙的劳动不仅从物质上还是从价值量上来说,都是甲的9倍。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要多,就是这个意思。如此,怎么能说以时间计量的复杂劳动比简单劳动效率更低呢?
第二种观点认为,是科学技术的效用致物化劳动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有人举例说:“科学赋予了这些不变资本以参与创造价值的作用,它使得活劳动大大减少。最有说服力的是水电站,它的价值增殖主要不是靠人的活动,而是靠水力加设备,其中设备最重要,活劳动的作用在于建成前的修筑、安装和建成后的看管、调节、维修设备。假定某地对当地有利的地理条件投资2亿元,建成一个2万千瓦的水电站,每年运行和维修成本为1000万元(包括人员工资,约400万元),使用期20年,每年发电量为1.752亿度(千瓦时),20年共发电35.04亿度。每度电按0.3元计算,可收得电费10.512亿元,扣除成本4亿元,纯收入为6.512亿元,升值率为262.8%,升值系数为2.628,其中活劳动的支出占全部收入的0.76%,占净收益的1.22%。这里创造价值的主要是设备加自然力,主要来源于科技劳动创造的效用。”[37]“也许有人会这样提出问题:没有活劳动,任何机器也不会运转。但反过来说,没有机器,任何活劳动也创造不出这样多的价值。在这个范围内,人和机器都是不可缺少的。”[38]“这会不会导致‘资本家养活工人’、‘资本创造价值’的结论?不会。因为这是‘科学的力量’,是科技赋予的效用。只能证明效用是形成价值的一个重大因素。归根结底,源于科技工作者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所以,不能简单地把在一定条件下不变资本(物化劳动)创造价值同劳动价值论对立起来,因为归根结底都是劳动创造的。”[39]
第三种观点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不同意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不过,对如何解释利用现代化劳动工具创造出更多的价值问题则有不同的思路。(www.xing528.com)
卫兴华教授按照马克思的有关论述认为:“在价值创造中,工具、机器设备等的作用,同劳动资料并不完全相同,原材料虽然会成为财富或使用价值的构成部分,但它们对新价值的产生和增殖并无直接作用。棉布在制成衣服时,除转移其原有价值于衣服外,不会创造新价值,是显而易见的事。至于厂房、道路、照明设备等,与财富和价值的创造关系更远一层。但先进生产工具和机器设备的利用,则可以几倍、几十倍乃至几百倍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可以使个别或少数企业获得超额价值(或超额剩余价值、超额利润)。超额价值的来源是什么?当然,可以简单地回答:来源于使用先进工具或机器的劳动。没有劳动,再先进的工具或机器也是一堆废物,生产不出一个价值原子来。还可以进一步说,由于先进的工具或机器提高了‘劳动’的效率,降低了生产单位商品的劳动耗费,按照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社会价值出售,便获得了超额价值。这也是政治经济学的一般说明。然而,别人依然可以提出质疑,没有工具或机器,光有劳动,同样生产不出一个价值原子来。没有先进的工具或机器设备,光凭劳动能获得一个超额价值原子么?”[40]“农业生产也有同样的问题。即使不谈先进农业工具和农业机器,也可提出问题。两个劳动力拉犁耕地,远远赶不上一头牛的效率。人拉犁的劳动创造价值,牛拉犁的劳动为什么就不创造?要知道,牛的劳动也是‘活’劳动呀!农民用背篓或肩挑箩筐往田里送粪,创造价值,而用马拉大车送粪,可提高效率20倍,即一匹马的劳动效率相当于20个农民的劳动效率。为什么马的劳动不创造价值?如果把农业机械加进来,一台收割机的功能,可以抵得上几十个农民的劳动。怎么说明农业机器不创造价值?”[41]“的确,要很有说服力地讲清和回答这类问题,并不容易。但总不能回避。需要思考和理出个思路来。哪怕是虽有些粗浅但敢于面对实际问题的探讨,总是在理论发展中所需要的。”[42]卫兴华教授解决这个问题的初步思路是:“个别或少数企业,利用先进工具和机器设备获得超额价值,是因为,这种‘利用’节省了活劳动的耗费。也可以说是利用物化劳动节省了活劳动,被节省的活劳动,在商品价值关系中会被当作实际耗费的劳动看待,从而形成更多的价值即超额价值。虽然再先进的工具、机器,都构不成价值的实体或源泉,但劳动对先进工具与机器的利用,却在超额价值创造中起了关键性作用。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中,在财富的生产和价值的创造中,生产工具、机器设备的作用功不可没。同样,农民的牛、马、大车、收割机等,在节省农业活劳动中,起了重要作用。它们在财富和价值的创造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和作用。”[43]
程恩富教授等人认为:物化劳动不创造价值。因为物化劳动是一个物,不具有活劳动能够劳动而产生一个劳动过程的特性,说生产资料也能产生一个劳动过程,违反常理;劳动者进行一次劳动创造一次价值,一次劳动过程也随之结束。物化劳动即生产资料是以前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如果说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也就等于说劳动者以前的一次活劳动可以多次创造价值,而且这个过程可以连续不断地进行下去。这样的结论显然是错误的。物化劳动即生产资料的种类极多,这些不同质的东西如何创造价值,以及每种生产资料创造了多少价值,是一个根本无法确定的问题。如果本身涉及数量分析的经济学问题却不能进行准确的数量分析,也就谈不上科学性了。[44]
自动化机器是否创造价值与剩余价值呢?因为自动化机器也是机器,是死的生产资料,与其他生产资料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道理一样,自动化机器并不能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但在自动化工厂里,为什么在工人大量减少的情况下,会创造出大量的产品价值和剩余价值?程恩富教授等人说明了六个方面的理由:一是由于自动化程度高,意味着资本有机构成高。“在剩余价值总量一定的情况下,资本有机构成低的部门工人创造的一部分剩余价值会在利润率平均化规律作用下转移到资本有机构成高的部门,因此自动化工厂较高的价值不是机器本身创造的,而是来源于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45]二是虽然自动化工厂的工人数量越来越少,“但是企业中其他部门的脑力劳动者数量会越来越多,这里变化的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是具体的劳动方式有了变化。所以,执行总劳动过程的并不是机器身边的工人,而是企业中科技劳动者、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的集合体,生产工人的范围扩大了”[46]。三是自动化工厂中除要求高素质的科技人员外,对监视作业者和其他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这种高素质的劳动是更为复杂的劳动,因此这种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所创造的价值,就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要多得多,从而在一线工人人数绝对减少的情况下,自然能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和剩余价值”。[47]四是“自动化部门所运用的自动化机器体系是科技劳动者劳动的结晶。对这种机器的价值,不仅包括直接研究的科技人员,而且包括前人的科研成果。但由于科技产品价值实现的特殊性,这些理论的研究人员的劳动价值只能通过曲折迂回的途径实现。这些劳动创造的价值只是被拥有自动化机器体系的人无偿占有。自动化体系造就了极高的生产率,但是,‘作为资本关系的基础和起点的现有的劳动生产率,不是自然的恩惠,而是几十万年历史的恩惠’。(注:《资本论》第一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86页)因此,对自动化程度较高部门的价值创造,不应局限于某个企业的劳动方式,而是历史地、全面地看待与此有关的人的劳动价值”[48]。五是由于自动化工厂率先采用了有较高劳动生产力的生产资料,“从而使生产单件商品的个别价值要低于社会价值;但是商品还是按照社会价值实现,这样,企业的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差额部分即超额剩余价值就被自动化工厂所有者拿去。自动化工厂形成的较高劳动生产力的结果是个别劳动时间的减少,其超额剩余价值的来源不是因为自动化机器体系本身,而是来源于其他部门工人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的转移”[49]。六是自动化工厂运用先进机器可以大大提高劳动生产力和产量,“这样在同样的劳动时间里工人能转移更大价值的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使得产品价值大大增加。但这个增加的总产值不是机器创造的,而是工人的活劳动吸收了更多的生产资料价值。因而是转移了更多的价值。这说明自动化程度提高后,工人的劳动强度和复杂程度更大,活劳动创造了价值,吸收了更大的资本。”[50]
朱妙宽教授认为:科技进步使产品中包含了高额的知识剩余价值和系统剩余价值,“而科技进步并非自然恩赐,也非凭空发生,乃是人类长期科技劳动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几十万年历史的恩惠’,特别是近几百年、近几十年科技劳动的恩惠。因此这种高额价值可以而且应该用劳动价值论来解释。”[51]“物化劳动、生产资料、科学技术包括机器人并不创造价值,但它们本身都凝结着人类劳动,都有价值,它们的价值都在生产过程中全部或部分地转移到产品价值中。这种转移可分为有偿(显性)转移和无偿(隐性)转移两个部分:有偿转移形成成本价值,无偿转移形成剩余价值。这种无偿转移价值,来源于当代和历代人们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知识传承等方面的劳动,归根到底还是劳动创造的。任何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都是人类科学技术劳动发明创造的,而不是自然界发明创造的。一切科学工作,一切发现,一切发明,‘部分地以今人的协作为条件,部分地又以对前人劳动的利用为条件’。(注:《资本论》第三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19页)这种对前人劳动的利用往往是无偿的,形成知识剩余价值;这种今人的协作(以及与前人的协作)又会形成系统效应和系统剩余价值。正如马克思所说:‘被活劳动抓住并赋予生命的过去劳动的这种无偿服务,会随着积累规模的扩大而积累起来。’(注:《资本论》第一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02页)由于科学技术呈现出加速度发展的历史趋势,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迅速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新设备、新技术大量涌现,在经济增长中,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商品价值的提高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这并不等于说科学技术创造价值,更不等于说技术设备、物化劳动、生产资料创造价值,而是说科学技术、技术设备、物化劳动、生产资料本身有较高价值,并全部或部分地、有偿或无偿地转移到产品中去,形成了产品的较高价值,主要是较高的知识剩余价值和系统剩余价值。这种较高的价值归根到底还是劳动创造的,不过这种劳动不仅是直接劳动和当代劳动,还有大量间接劳动和历代积累的劳动。”[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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