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劳动的生产力是劳动的自然力”[55]。作为天然的使用价值的劳动力,是现实的劳动生产率的自然基础。
1.劳动力的自然价值和劳动力功效的特殊性。劳动力是自然力,与其他自然物一样,也有自然价值。在劳动力的使用中,也产生功效和功效价值。在使用中,劳动力的功效与能量有关。与其他自然物不同的是,劳动力在劳动中,不但会创造出自身的价值,还会创造出超过自身价值的剩余价值。劳动力在市场上进行等价交换的是它的功效价值。如果我们对于劳动生产率有了一个正确的认识,明白了劳动生产率就是劳动力运用生产要素转变物质形态的功效,明白了劳动时间就是功效价值,也就是马克思所研究的价值,弄清了劳动力价值与生产资料价值及自然使用价值和人工使用价值的关系,我们就可以使价值论与财富论相统一。
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以劳动生产率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是劳动力使用的功效。劳动力有其使用的特殊性,不同于其他的天然的使用价值,不同于无生命的物和有生命的其他动物。人的劳动的特殊性在于它不仅可以创造价值、转移价值,还可以使生产资料中所含的前人积累的价值再现;不仅可以转化自身的能量,而且可以转化并使用自然界的其他能量用于劳动创造;不仅可以进行具体劳动,还可以进行科学劳动;不仅可以进行自我创造性劳动,还可以进行继承性劳动;不仅可以进行单独性劳动,还可以进行联合性劳动。人不仅仅进行劳动,而且在劳动中进化,在进化中改变观念和自我,因而劳动促进了人类文化和文明的发展。所以,生产力革命是促进人类文化和文明进步的源泉和动力,文化革命是促进人类思想解放和生产力发展的利器。
利用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进行剥削,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所揭示的重大问题之一。按照我们的探索,既然劳动力价值与其他生产要素价值一起作为综合功效价值被转移,那么,如果商品生产者没有把劳动者的生活资料压到社会平均水平以下,如果没有让劳动者加班加点延长劳动时间,也没有增加劳动者的劳动强度,只是利用了科学与任何具体劳动结合的一般性,利用了自然力,转化了自然能量做功等等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则他们就没有对劳动者进行剥削,而是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或者对前人积累劳动价值的独占。这种减轻对活劳动的剥削度增加对公共资源占有度的生产,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终结的尾曲。在这个进程中,科学技术始终是人们对价值工具利用得最彻底的显示。马克思认为,科学劳动是人类的一般劳动,只有当资本赋予生产以科学的性质时,资本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资本才造成了与自己相适应的生产方式。马克思的论述是金玉良言。所以,20世纪发生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科技革命,正是资本得到充分发展的体现。不要以资本主义生产对活劳动剥削的减轻就宣称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过时,从而宣扬资本主义制度永恒。按照辩证法的观点,资本主义在充分发展之后,便是衰老和死亡。
2.劳动生产率表达的是生产要素的综合功效。有功效的事物才被人们视为财富,才会被人们拿到市场上进行交换。但是,财富没有灵性,必须经过对有灵性的人的运用才会产生效果,才会显现出它的功效。劳动生产率所表达的,是投入生产的包括劳动者、劳动工具、生产资料等要素在人的劳动活动主导下的综合功效。
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始终没有脱离生产要素,更没有脱离生产要素的功效。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与生产要素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的主要不同,是马克思认为只有活劳动能够创造剩余价值,其他生产要素的价值都要在活劳动的作用下转移到新产品中去。这个道理多数人都是明白的。但是,为什么有的马克思主义学者也相信生产要素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认为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不正确呢?可能与以下三个问题有关:
一是生产要素的功效价值分次转移和商品购买时一次性付费的关系。生产商从市场上购买了生产某种机器的工具机、原材料、动力(石油、电力等),盖了厂房,修了道路,接通了水源,还有环境保护设备和消防设备,等等,然后雇佣活劳动进行商品生产。生产的工具机、原材料、生产辅助设施、活劳动等是生产要素,它们的价值通过活劳动的活动转移到新产品中。
由于劳动生产率不同,在相同的时间内生产的使用价值数量不同,其总功效价值也不同。例如,有两个生产商生产某种相同的机器。假如生产商甲在100个小时内生产了1台机器,生产商乙在100个小时内生产了2台同样的机器,由于新机器的生成价值就是生产要素的综合功效价值的转移,生产商乙生产的机器所含的生产要素的功效价值是生产商甲的1/2,而购买者在市场上按同样的功效价值付费。这样一来,生产商乙将获得2倍于生产商甲的收入。这是生产商竞相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动因之一。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使命是无所顾忌地按照几何级数推动人类劳动生产率的发展。如果按功效价值来计量使用价值的生产,则对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理解更容易。假定生产商甲购买了1台机器生产同类机器,还付出了生产辅助条件所需的其他生产资料,总共生产了100台同类机器,生产每台机器用了100个小时,总价值是1万小时。现在,这100台机器被另外100个生产厂商所购买。他们也付出了与原生产商相同的生产工具机和生产辅助条件所需的其他生产资料,也各生产了100台机器,生产每台机器用时也为100小时,总价值也是1万个小时。那么,这10001台机器创造的价值是101万个小时。这说明,如果机器的价值一定,劳动生产率提高,在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使用价值数量增加,按商品生成价值计量的社会价值总量会大幅增加。如果按功效价值计量,社会价值量增加得更多。假如1台机器实效价值为1万小时,则10001台机器的总功效价值为100010000小时。可见,按商品一次性生成价值和功效价值付费差别巨大。
二是商品的功效价值与商品的生成价值与市场价格的关系。马克思认为,新商品的形成时间,就是商品的价值,是生产价格的依据,也是商品在市场上出售的依据。实际上,马克思所说的新商品中包含的生产资料转移价值和劳动力价值以及劳动力创造的剩余价值,就是生产资料综合功效价值的分次转移。活劳动在生产资料综合功效价值的转移中起统领作用。马克思研究的是商品一次性生产所转移的生产要素的功效价值,即商品的生成价值。但是,商品的生成价值比商品在使用中的功效价值要少许多。既然消费者是按商品的功效价值给付市场价格,生产商为什么不按商品的功效价值出售商品,而是按商品的生成价值出售商品?商品按生成价值,进而按生产价格出售是因为,一方面资本主义的生产是过剩性商品生产,剧烈的竞争使生产商必须以生产价格出售产品;另一方面,由于任何商品中都含有未付出成本费用的自然基质的自然价值和前人劳动积累价值。在市场上,生产商也是消费者,也要求对自然价值和积累价值通约。
三是一次性商品的生产价格形成和连续性商品市场价值与市场价格的关系。劳动生产率表达的是生产要素的功效,劳动时间表达的是生产要素功效价值的转移,马克思只研究了一次性商品生产的形成价值与劳动生产率即生产要素功效的联系,研究了一次性商品生产的生产价格是商品的成本价格加平均利润,没有研究连续性社会性商品生产的特点和价值构成。
马克思对一次性商品的生产价格研究得很深入。但是,如果是连续性社会性生产,利润处于不断地产生—不平衡—平均—再产生—再平衡—再平均—又产生—又不平衡—又平均的过程中。生产商从市场上所购买的生产资料,已经包含了平均利润,如果进行再生产,显然,这个平均利润必须资本化。但是,在连续性社会化生产中,有的平均利润还没有资本化,有的还在形成中,有的还没有形成,所以,购买生产资料的生产商,其购买的生产资料的生产价格是不相等的。因为其生产资料的价值不相等,从而产品的成本价格也不相等。如果成本价格不相等,再生产的商品的生产价格必然也不相等,因而影响到了市场价格。这便是经济学界争论了100多年的“用商品生产商品”问题。有不少经济学家认为,“用商品生产商品”,商品的总价值与总价格不相等。我国学者丁堡骏教授和程恩富教授分别证明了社会性总体性静态的和动态的生产价格化后的总价值与总价格、总剩余价值和总利润相等(参阅本书第十四章),说明马克思的理论没有错。但是,用商品功效价值的观点看问题,我们就会发现,“用商品生产商品”的市场价格问题,反映的不仅是一次性商品价值形成和商品功效价值的关系,也反映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实现的关系,即劳动生产率和利润率的关系。
假定生产商甲购买的一台机器花费15万元,购买的其他生产资料(包括购买生产辅助材料所需的一切价值)为15万元,雇佣工人的工资为10万元,总资本是40万元,生产了100台同类机器,每台机器的成本价格是4000元。假若剩余价值率为100%,则剩余价值为10万元,利润率=10万元÷40万元×100%=25%。假定这个利润率是社会平均利润率,则每台机器的平均利润=4000元×25%=1000元。每台机器的生产价格=成本价格+平均利润=4000元+1000元=5000元。市场价格将围绕生产价格上下波动。
如果劳动生产率不变,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不变,则随着生产的发展,资本家的平均利润率增加。假若上例中,这100台机器被100个生产厂商所购买。他们每个人购买的机器是每台5000元,付出的其他生产资料和生产辅助材料所需的价值为11万元。由于生活资料价值也随社会商品价值的下降而下降,他们雇佣的工人的工资也下降为8.5万元,总资本是20万元,在相同的时间内也生产了100台机器,剩余价值率与第一个生产商相同,也为100%,则剩余价值=8.5万元。他们所生产的每台机器的成本价格=(0.5+8.5+11)万元÷100(台)=2000元,平均利润率=8.5万元÷20万元×100%=42.5%,每台机器的平均利润=2000元×42.5%=850元,生产价格是2000元+850元=2850元。相对于生产商甲,后来的其他生产商由于购买的机器的成本降低,利润率提高。生产商甲的利润率为25%,其他的生产商的利润率提高到42.5%。
如果生产率不断提高,使用价值量不断增加,作为生产资料的商品,包括劳动力越来越便宜,则资本家获得的利润也会越来越丰厚。这便是资本在全世界扩张过程中在世界各地追逐廉价原材料和廉价劳动力的原因。
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是生产资料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一方面,社会化生产的发展使资本家不断扩大再生产规模,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财富数量急剧增加,商品越来越便宜,按社会平均价值实现的资本的利润增加;另一方面,为了追逐利润,在竞争中资本家不断提高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劳动生产率,使资本雇佣的活劳动越来越少,由于活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来源,因而在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后,剩余价值也减少,使平均利润率下降。所以马克思说:“因此,一般利润率日益下降的趋势,只是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的日益发展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所特有的表现。”[56]这个矛盾,只有在社会生产力极大发展,广大劳动者不再成为资本的雇佣者,社会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财富功效的生产放在首位才能解决。
由于社会生产是连续的不间断进行的,多数的生产商不会等到社会平均利润形成从而生产价格形成才会出售产品,消费者也不知道社会平均利润与生产价格是如何形成的。因此,生产商要抢时间销售产品,这样,他就会在社会性生产价格尚未形成时,以他的产品的价值作为市场价值进入市场,劳动生产率高的企业就会获得超过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比如,上述举例中,生产商甲生产的100台机器,不是以5000元的生产价格出售,而可能是以15万元、10万元、5万元等的市场价格出售。
市场行为从来都不是单一的,而是买卖双方的。从消费者方面来说,这件商品对他必须有用,在有用的前提下,他所付出的商品的市场价格以使用的功效价值为标准。生活性消费以这件商品可以使用多长时间和使用的频率为标准,生产性消费者以这件商品能够使用多长时间,比如一台机器的寿命有几年,在这几年中,他能利用这台机器生产出多少件产品。按照我们的定义,使用的频率,也就是使用率加效果即功效,所以,消费者所付出的市场价格,决不是心理的,而是客观的。有的同种类同劳动时间的商品,在市场上有不同的价格,也可能是因其质量的原因所导致的。质量好,使用期限长,市场价格会贵一些。质量差,使用期限短,就会便宜一些,因而效用价值论者与边际效用价值论者对于效用的概念和价值的概念都是模糊不清的,他们的理论不能成为科学也是必然的。
劳动生产率不只是劳动力的功效,而是劳动力、劳动工具、劳动资料、劳动环境和自然力等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功效。这里没有资本。资本,在马克思那里,专指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是指一定的生产关系。因此,把生产要素分为资本、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或分为资本、机器和土地等等都是不科学的。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才把生产要素分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资本,才从价值的角度把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价值称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效用价值论者集中攻击的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市场价格问题。攻击一点,不计其余,以枝节否定根本,注定是徒劳的。要发展一门科学,不仅需要遵循逻辑运用这门科学的基本理论探索他人尚未涉及的领域,而且往往要从这门科学的反对者所攻击的环节入手。我们关于商品的价值就是劳动生产率公式中的劳动时间,是客观的生产要素的功效价值分次转移的分析,既可证明马克思依据商品价值演绎的剩余价值、利润、平均利润、超额利润、生产价格等理论的正确性,也符合恩格斯关于价值首先是用来解决物品的效用是否能抵偿生产费用问题的思想,可以解决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中商品的价值决定问题,可以在马克思的一次性生产演绎的基础上,把连续性生产的市场价格问题研究得更深入,为解决市场价格问题提供一个新方法。
【注释】
[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3-54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614页。
[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7页。
[4]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3页。
[5]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0页。
[6]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70页。
[7]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69页。
[8]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18页。
[9]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18-719页。
[10]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90页。
[1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49页。
[1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48页。
[1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90-291页。
[14]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91-292页。
[15]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43页。
[16]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43-744页。
[17]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44页。
[18]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44页。(www.xing528.com)
[19]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19页。
[20]卫兴华:《价值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探讨》,《理论动态》2003年第1618期。
[2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28页。
[2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28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0页。
[24]《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74页。
[25]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27-929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23页。
[27]《列宁选集》第三卷,第3版修订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490页。
[28][英]亚当·斯密著,郭大力、王亚南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25页。
[29][英]亚当·斯密著,郭大力、王亚南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25页。
[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1页。
[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20页。
[3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7-48页。
[3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8-49页。
[3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49-450页。
[3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87页。
[3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50页。
[3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50页。
[3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51页。
[3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51页。
[4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51页。
[4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51-452页。
[4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52页。
[4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52页。
[44]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4页。
[45]《列宁选集》第二卷,第3版修订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434页。
[46]王志伟编:《经济学说史》,第2版,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第331页。
[4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91页。
[4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91页。
[49][英]大卫·李嘉图著,郭大力、王亚南译:《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9页。
[50][英]大卫·李嘉图著,郭大力、王亚南译:《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18页。
[51][英]大卫·李嘉图著,郭大力、王亚南译:《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23-24页。
[5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第1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75-476页。
[5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第1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77页。
[5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44页。
[5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03页。
[56]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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