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效用价值论者认为,效用是物品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价值是消费者在消费时对物品满足人的欲望度的主观评价。也就是说,效用是客观的,价值是主观的,所以人们称这种价值论为主观效用价值论,简称效用价值论。
边际效用价值论是效用价值论的发展,认为超过满足人的欲望边界的物品就是价值的边界,随着人对需要的物品的欲望的减少,物品的价值也随之递减。
1.主观效用价值论。13世纪,欧洲经院哲学的代表托马斯·阿奎那,在传播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观点的过程中,提出了价格是人对使用价值效用的主观评价的观点。主观效用价值论者继承了阿奎那的观点,认为价值就是使用价值的效用。
后来,亚当·斯密对劳动创造价值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有许多正确的发现,但他不知道价值是什么,不能正确理解价值与效用的关系,所以,他的《国富论》中有不正确成分,效用价值论就是他的不正确成分发展的结果之一。现在还有很多经济学家拿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假设”和如下两段话来反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其一,“应当注意,价值一词有两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28]很明显,他的这段话是把使用价值与价值混为一谈了,但他的这个思想被后人所发展,成为效用价值论的根据。其二,“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交换价值,甚或没有;反之,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使用价值,甚或没有。例如,水的用途最大,但我们不能以水购买任何物品,也不会拿任何物品与水交换。反之,金刚钻虽几乎无使用价值可言,但须有大量其他货物才能与之交换。”[29]亚当·斯密的这段话被称为“斯密难题”,被边际效用价值论者所津津乐道。现在边际效用价值论者还经常拿“斯密难题”来诘难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市场价格问题。亚当·斯密举水和金刚钻的例子本来是要证明交换价值是由劳动决定的,不是由效用决定的,交换价值的多少与使用价值无关;但是,由于他分不清价值与效用的关系,所以,他在谈到价值由什么决定时,往往陷入矛盾之中。比如,他在谈价值决定时,先是说价值由劳动决定,又说由购买的劳动决定;还说价值分为工资、利润和地租三个部分,资本创造利润,土地创造地租,劳动创造工资,丢掉了社会总产品和总价值中的不变资本,被马克思称为“斯密教条”。马克思说:“亚当的混乱、矛盾、离题,证明他既然把工资、利润、地租当作产品的交换价值或全部价格的组成部分,在这里就必然寸步难行、陷入困境。”[30]斯密的这个思想,被法国经济学家萨伊发展为生产要素价值论。萨伊认为,生产就是创造效用,而效用是价值的基础,效用依主观判断为转移。萨伊是主观效用论者的先驱之一,效用价值论是萨伊解决不了产品的效用是什么和怎么计量而求助于“随心所欲”的创造。
2.边际效用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是效用价值论的发展。从效用价值论发展到边际效用价值论有一个过程。在19世纪以前,在萨伊提出效用价值论之后,很多经济学家对效用问题进行研究。但是,他们发现,效用价值论不能解决价值问题。到了19世纪3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威廉·福斯特·劳埃德(1795—1825年)提出了边际效用价值论的某些观点。效用价值论者和边际效用价值论者从经济学是研究人的快乐与痛苦的关系的基本思想出发,认为价值是指人的心理感受,它会在被满足的欲望和未被满足的欲望之间的边际上表现出来。1854年,边际效用价值理论的坚定支持者、德国的经济学家赫尔曼·海因里希·戈森出版了《人类交换规律与人类行为准则的发展》一书,在该书中他系统地阐述了边际效用价值论的两个规律。
戈森阐述的第一个规律是效用递减规律。如果连续不断地满足同一种享受,那么这一种享受的量就会不断递减,直至最终达到饱和。举例说明:人在饥饿时,吃第一个面包很香,所以第一个面包的价值最大。吃第二个面包时,就感觉不如第一个那么香,第二个面包的价值比第一个面包的价值小。人的主观感受随着享受的量的增加而递减。假若吃到第五个面包吃饱了,之后再吃面包,人不仅不会感到快乐,反而感到痛苦。这第五个面包就是人所需要吃的面包的边际。第五个面包的价值在五个面包中是最小的,第五个面包之后的面包就没有价值了,面包的价值由第五个面包决定,因而被称为边际效用价值决定。
戈森阐述的第二个规律是边际效用相等规律。人们在享受商品时,虽然对商品的感受不同,第一个商品的价值最大,达到人的满足的最后一个商品的价值最小,但每一个人在享受商品时,必须把所有能够享受的商品按总量预先分成相等的份额,以保证在享受每一份额时,商品对人的满足度都是一样的。这样,商品的效用就均等化了。这种均等化的效用就是商品的价值。举例说明:人吃5个面包可以吃饱,第一个面包的价值比第五个面包的价值大。但人在享受面包时,必须把面包等份化,比如把5个面包分成1000份。人在享受每一份时,都和吃第一份面包时享受一样,使每一份的价值都一样,因而5个面包的价值也是一样的。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问世于1859年,《资本论》第一卷出版于1867年,显然,戈森的理论不是为反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而构建。在戈森活着的时候,没有人注意他的理论。马克思关于工人创造剩余价值的理论是建立在严密的数理演绎的基础之上的,无懈可击,因而在《资本论》出版以后,马克思主义在工人阶级中迅速传播,引起了资产阶级的恐慌,他们迫切需要一种价值理论来对抗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英国经济学家杰文斯发现了戈森的著作后,给予很高的评价,于是,人们把戈森捧为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奠基人,把他的两个定律称为“戈森定律”。
19世纪70年代和20世纪初,奥地利经济学家卡尔·门格尔于1871年出版了《国民经济学原理》,奠定了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基础。几乎与门格尔同时而又各自独立提出边际效用理论的还有英国洛桑学派的杰文斯和瓦尔拉斯等人。杰文斯于1871年出版了《政治经济学理论》,瓦尔拉斯于1874年出版了《纯粹政治经济学要义》,他们在各自的书中系统地论述了边际效用价值论的观点。杰文斯用数学的方法研究人们对享乐和痛苦的心理变化,所以人们称他的学派为数理学派。瓦尔拉斯以价格代替价值,在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基础上,用数理方法论证了市场供求相等时,市场的竞争达到均衡,从而形成一般均衡价格。他认为,商品的价值由一个单位商品的消费所能满足的最后的欲望强度决定,商品满足欲望强度随着商品供给量的增加而递减。门格尔的追随者、奥地利经济学家维塞尔(1851—1926年)首先提出了“边际效用”这个词。
奥地利经济学家欧根·庞巴维克(1851—1914年)在1884年出版了《资本与利息》,1889年出版了《资本实证论》,1896年出版了《马克思体系的崩溃》,把人对物的效用的主观评价决定价值、物的有用性、稀少性和市场价格结合起来,集边际效用价值论之大成,完整、系统地论证了边际效用价值论,并大肆攻击马克思的理论,影响很大。
庞巴维克攻击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主要观点是:物品的价值建立在效用之上,效用是物品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在物品形成价值时,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它的有用性和稀少性。无用的物品无价值,不稀少的物品也无价值。比如人对水取之不尽时,水就无价值;价值决定于个人对商品效用的主观评价,决定物品价值量的是能够满足人的最后的最小的欲望的物品的效用,称为边际效用。边际效用价值量由供求决定。如果一种物品有多种效用,它的价值量就由其具有最高效用的边际效用决定。生产资料的价值,由生产的产品的边际效用价值决定。他承认价值是不同商品中的一种共同性,但他不同意马克思所说的劳动量是价值实体、抽象劳动形成价值的观点。他认为,马克思犯了把类概念与类概念特殊形式混淆的错误。劳动是一个大类的抽象,抽象劳动、具体劳动都是劳动这一类的抽象的特殊形式,不能说劳动这个抽象中还可再抽象出一个抽象劳动。他认为,商品的共同性很多,比如自然的产物、稀少性、供求的对象等等,应该按照特殊性和一般性的原理,从使用价值中抽象出一个使用价值一般来说明价值,而不应该是抽象劳动。他说,他可以抽象出一个效用一般来,使之成为计量价值的基础。但他始终没有完成这一工作,他的拥护者们也无一人完成这一工作。他主要诘难的是马克思的市场价格问题。他认为马克思的理论与社会事实不符,使用价值不仅仅是劳动物品,因此,马克思说只有劳动才决定商品的价值在逻辑上是错误的。比如,土地并不是劳动产品,但是它有价格。一些物品因为稀缺而价格很贵,像文物、字画、艺术品等,投入的劳动少而价格贵,价格贵说明其价值多。稀有物品如文物、艺术品等等的价格与其劳动不成比例。供求不同,商品的价格不同,与劳动时间没有关系。在同一时间内,因为工人的熟练程度不同,创造的价值也不同。劳动工具不同,在同一时间内创造的价值也不同。他认为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率和生产价格理论与劳动价值理论相矛盾,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原理在经济生活中的例外太多,马克思的一般原理难以成立。他说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三卷平均利润率和生产价格理论与第一卷的矛盾不可调和,马克思的体系同事实毫不相干。资产阶级对于庞巴维克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攻击齐声叫好,庞巴维克因此名声大噪。
边际效用价值论用人对事物的效用的主观感受确定商品价值量,当然很荒谬。不同的人购买不同的商品,购买的是它们的使用价值的效用,效用是客观的,不是主观的评价,价值也不由主观决定。另外,不同的人对同一商品有不同的感受,商品最后一个的“边际”怎么确定?社会是由无数人组成的,这个人需要的边际,可能正是另一个人需要的起点,一件商品不可能同时既有边际又无边际,不可能有无数个不同的价值。
因为人们对商品的主观评价各不相同,商品的价值量无法确定,因此,庞巴维克在他的著作里解释说,他说的边际效用是指市场边际交换者的主观评价,也就是说,商品的价值由市场上最后一个交换者的主观评价决定。这样一来,就产生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市场上最后一个交换者怎么确定?第二个问题是,市场最后一个交换者的主观评价所决定的价格就是商品的价值吗?如果这种价格就是价值,那么,这种价格显然是由市场决定的,而市场是客观的,所以价值又成为是由客观决定的,这与价值由主观决定相矛盾。庞巴维克先说价值是价格,而后一边说价值由主观决定,一边又说价值由客观决定,这当然是不科学的。
效用价值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的最大缺陷是商品的价值量不可确定。商品的价值没有标准,没有计量单位,一件商品有没有价值,价值量大还是小,都由消费者随心所欲决定。这样的价值论,很难说它有科学性。虽然这样非科学的价值论有很大的缺陷,但它还是得到了一些人的认可。在庞巴维克之后的许多影响很大的经济学家如英国的凯恩斯(1883—1946年)、美国的萨缪尔森(1915—2009年)等都采用边际效用价值论杂合其他理论解释价值问题。现在边际效用价值论还很有市场,不断被人用以攻击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
尽管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提出了效用价值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但由于效用和效用价值都是主观的,不能进行数学运算。即使可以进行数学运算,但基于主观想象的数学运算也是非科学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数学运算方面煞费苦心,他们先是企图用效用加总的方法解决效用价值的运算问题,企图找出一个像长度单位米、重量单位千克一样的效用计量单位来计算效用价值,效用可以像数字1,2,3……一样加总求和,称为基数效用论。生活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马歇尔是基数效用分析法的创始人。后来因为效用单位问题始终无法解决,到了20世纪30年代,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提出了用等级顺序第一、第二、第三……来表示效用,并用无差异曲线分析法来考察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称为序数效用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企图把关乎人们生产生活的经济学,逐步引上任由少数精英玩弄的数学游戏的道路。(www.xing528.com)
(1)马克思的评价。马克思认为,事物的使用价值及其效用不反映生产关系,不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说:“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内容,而这个内容最初同这种形式无关。我们从小麦的滋味中尝不出种植小麦的人是谁,是俄国的农奴,法国的小农,还是英国的资本家。使用价值虽然是社会需要的对象,因而处在社会联系之中,但是并不反映任何社会生产关系。例如,这个商品作为使用价值,是一颗钻石。从钻石本身看不出它是商品。当它作为使用价值时,不论是用在装饰方面还是机械方面,在娼妓胸前还是在玻璃匠手中,它是钻石,不是商品。成为使用价值,对商品来说,看来是必要的前提,而成为商品,对使用价值来说,看来却是无关紧要的规定。同经济的形式规定像这样无关的使用价值,就是说,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只有当使用价值本身是形式规定的时候,它才属于后者的研究范围。它直接是表现一定的经济关系即交换价值的物质基础。”[31]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重申了这个观点:“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这种需要的性质如何,例如是由胃产生还是由幻想产生,是与问题无关的。这里的问题也不在于物怎样来满足人的需要,是作为生活资料即消费品来直接满足,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来间接满足”[32]“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但这种有用性不是悬在空中的。它决定于商品的属性,离开了商品就不存在。因此,商品本身,例如铁、小麦、金刚石等等,就是使用价值,或财物。商品的这种性质,同人取得它的使用属性所耗费的劳动的多少没有关系。……商品的使用价值为商品学这门学科提供材料。使用价值只是在使用或消费中得到实现。不论财富的社会的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在我们所要考察的社会形式中,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33]
马克思不谈使用价值的效用,只谈使用价值的价值,与他研究的目的、对象和范围有关。他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使用价值并不反映这种关系。
(2)恩格斯的评价。恩格斯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针对李嘉图的生产费用论和萨伊的效用论进行了批判。他说:“关于实际价值的本质,英国人和法国人萨伊进行了长期的争论。前者认为生产费用是实际价值的表现,后者则说什么实际价值要按物品的效用来测定。这个争论从本世纪初开始,后来停息了,没有得到解决。这些经济学家是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的。”[34]恩格斯在这里所说的英国人是指李嘉图和麦克库洛赫,在这里所说的实际价值是争论双方误认为的商品的价值。马克思评价麦克库洛赫在彻底发展李嘉图理论的外衣下使李嘉图理论庸俗化和完全解体,肆无忌惮地为资本主义生产辩护,目的是为了捞取好处。他说:“麦克库洛赫纯粹是一个想利用李嘉图的经济理论来捞取好处的人,而他也确实令人吃惊地做到了这一点。”[35]
恩格斯认为,生产费用价值论是不对的。如果按照李嘉图学派所言,人们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谁也不会把物品卖得比它的生产费用还低。恩格斯说,李嘉图学派所说的价值,是一种抽象价值,他们所说的商业,也是一种抽象商业,世界上不存在没有竞争的商业。恩格斯说:“起初我们有一种抽象价值,现在又有一种抽象商业,一种没有竞争的商业,就是说有一个没有躯体的人,一种没有产生思想的大脑的思想。难道经济学家根本没有想到,一旦竞争被撇开,那就保证不了生产者正是按照他的生产费用来卖自己的商品吗?多么混乱啊!”[36]李嘉图学派的生产费用论不仅遇到了商业竞争这个问题,而且也遇到了效用的问题。恩格斯说:“假定某人花了很大的力气和巨大的费用制造了一种谁也不要的毫无用处的东西,难道这个东西也具有生产费用的价值吗?经济学家回答说,绝对没有,谁愿意买这种东西呢?于是,我们立刻不仅碰到了萨伊的声名狼籍的效用,而且还有了随着‘买’而来的竞争关系。经济学家是一刻也不能坚持他的抽象的——这是做不到的。不仅他所竭力避开的竞争,而且连他所攻击的效用,随时都可能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抽象价值以及抽象价值由生产费用决定的说法,恰恰都只是抽象的非实在的东西。”[37]为什么恩格斯认为萨伊的效用论是“臭名远扬”?因为萨伊的效用论是主观的,也是不符合实际的。恩格斯说:“如果我们转向萨伊的学说,我们也会发现同样的抽象。物品的效用是一种纯主观的根本不能绝对确定的东西,至少它在人们还在对立中徘徊的时候肯定是不能确定的。根据这种理论,生活必需品应当比奢侈品具有更大的价值。在私有制统治下,竞争关系是惟一能比较客观地,似乎能大体确定物品效用大小的办法,然而恰恰是竞争关系被撇在一边。但是,只要容许有竞争关系,生产费用也就随之产生,因为没有人会卖得低于他自己在生产上投入的费用。因此,在这里也是对立的一方不情愿地转到另一方。”[38]
恩格斯认为,需要把李嘉图学派的关于价值是生产费用的观点和萨伊的价值是效用的观点结合起来,他说:“让我们设法来澄清这种混乱吧!物品的价值包含两个因素,争论的双方都要强行把这两个因素分开,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是徒劳的。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价值首先是用来决定某种物品是否应该生产,即这种物品的效用是否能抵偿生产费用。然后才谈得上运用价值来进行交换。如果两种物品的生产费用相等,那么效用就是确定它们的比较价值的决定性因素。”[39]
恩格斯在这里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思想:物品的价值取决于生产费用和效用两个方面。在生产时,生产者要看一看生产的产品的效用能不能抵偿生产费用。如果能,他就会生产,如果不能,他就不会生产。并且,在交换时,也要进行这样的比较。这是生产和交换的基础。
恩格斯认为:“这个基础是交换的惟一正确的基础。可是,如果以这个基础为出发点,那么又该谁来决定物品的效用呢?单凭当事人的意见吗?这样总会有一人受骗。或者,是否有一种不取决于当事人双方、不为当事人所知悉、只以物品固有的效用为依据的规定呢?这样,交换就只能强制进行,并且每一个人都认为自己受骗了。”[40]恩格斯的这段话说得很清楚,效用决定价值,价值不是主观的。恩格斯认为,这种客观的价值既不以生产费用为转移,也不以主观为依据。以价值为依据的等价交换,对于买卖双方都是必须遵守的私有制社会的规律。在私有制被消灭后,价值就只被人们用以解决生产问题了。恩格斯说:“不消灭私有制,就不可能消灭物品固有的实际效用和这种效用的规定之间的对立,以及效用的规定和交换者的自由之间的对立;而私有制一旦被消灭,就无须再谈现在这样的交换了。到那个时候,价值概念的实际运用就会越来越限于决定生产,而这也是它真正的活动范围。”[41]
如果说恩格斯进行的是理论探索,那么,从社会主义的实践看,事实证明恩格斯的探索是正确的。比如,我们利用土地是为了养活我们的国民,那么,我们就只关注土地的效用,即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生产的问题,而不关注土地的价值。但是,我们必须利用价值计算我们的投入和产出比例,争取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教育、医疗、住房、出行莫不如此。
恩格斯认为,价格是竞争时价值的表现,与价值是有差别的。他说:“实际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的差别基于下述事实:物品的价值不同于人们在买卖中为该物品提供的那个所谓等价物,就是说,这个等价物并不是等价物。这个所谓等价物就是物品的价格,如果经济学家是诚实的,他就会把等价物一词当作‘商业价值’来使用。”[42]李嘉图学派为什么会产生生产费用就是实际价值的错觉,恩格斯分析说:“说价格由生产费用和竞争的相互作用决定,这是完全正确的,而且是私有制的一个主要的规律。经济学家的第一个发现就是这个纯经验的规律;接着他从这个规律中抽去他的实际价值,就是说,抽去竞争关系均衡时、供求一致时的价格,这时,剩下的自然只有生产费用了,经济学家就把它称为实际价值,其实只是价格的一种规定性。但是,这样一来,经济学中的一切就被本末倒置了:价值本来是原初的东西,是价格的源泉,倒要取决于价格,即它自己的产物。大家知道,正是这种颠倒构成了抽象的本质。”[43]把价格当价值,把供求均衡时的价格当成价值,是资产阶级经济学的通病。
马克思提出了抽象劳动形成价值的科学观点,显然与恩格斯的效用决定价值论是有区别的。恩格斯对马克思的理论是认可的,也是赞赏的。恩格斯是否修正了自己的观点?在以后的论述中,恩格斯并没有修正自己的观点。马克思批驳过恩格斯的观点吗?也没有。因为马克思没有把物品的效用纳入自己的研究范围。但马克思用他的劳动价值论,正确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得出了人类社会必然发展到消灭私有制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结论。
恩格斯在去世前,对边际效用价值论也有所关注。他认为在马克思逝世后出现的建立在庸俗的主观效用价值论基础上的边际效用价值论也是庸俗的,建立在边际效用价值论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更是庸俗的。在1894年为《资本论》第三卷写的序言中,恩格斯说:“……就像在英国这里在杰文斯—门格尔的使用价值论和边际效用论的基础上建立起庸俗社会主义一样,在克莱西斯的理论的基础上可以建立起至少同样似乎有理的庸俗社会主义。”[44]
(3)列宁的评价。列宁认为,边际效用论是只限于分析个别偶然现象或竞争的表面现象的理论,与马克思分析一般规律的科学是不相同的,马克思把经济科学推向前进,“这表现在他是根据普遍的经济现象,根据社会经济的全部总和来分析问题,而不是像庸俗政治经济学或现代的‘边际效用论’那样,往往只根据个别偶然现象或竞争的表面现象来分析问题。”[45]列宁击中了边际效用价值论的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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