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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资本与利润平均化的关系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业价格是商品在商业资本加入流通后所形成的生产价格,而市场价格则是商品在市场上交换时的最终成交价格。马克思把商业资本分为两种,一种是商品经营资本,另一种是货币经营资本。马克思把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称为商人资本。如果商业资本周转得快,会使生产周期缩短,利润增加。马克思认为,商业资本的利润是由产业资本雇佣的活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转化来的。

商业资本与利润平均化的关系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商品经营资本作了详细论述。人们对这一部分争议较大。笔者经过研究,发现马克思的这一部分理论与生产价格相关联,这个问题并没有研究到底。原因有二:一是马克思对这部分没有研究完就去世了;二是他研究的只是一次性生产过程。尽管如此,他的论述也是天才的。只有在他的理论的基础上,扩展思维,才能把这个问题研究清楚。

1.商业价格与市场价格。商业价格是商品在商业资本加入流通后所形成的生产价格,而市场价格则是商品在市场上交换时的最终成交价格。因此,如果某商品在市场上以商业价格最终成交,它的商业价格就是市场价格。如果商品的商业价格形成后,与在市场上的最终成交价格不一致,商业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区别就显示出来。

2.商业资本不创造剩余价值。马克思认为,商业资本不创造剩余价值。马克思把商业资本分为两种,一种是商品经营资本,另一种是货币经营资本。商品经营资本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理解的进行商业买卖的资本。货币经营资本不同于金融资本,货币经营者主要从事货币的收付、保管、记账、结算、汇兑等业务,收取一定的费用。这种费用也是剩余价值转化的平均利润的一部分。但是,它与利息不同。利息是不论在生产资本有无利润的情况下都必须支付的,而货币资本的费用只是在价值实现以后才支付。马克思把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称为商人资本。现在的银行业务多把金融资本和货币资本综合在一起。我们这里只讨论商品资本,不讨论货币资本。以下说到商业资本,都只涉及商品资本。

马克思认为,商业资本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古老。只要有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就有商业资本存在的可能。马克思说:“或者不如说,简单的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就是它的存在条件。作为商品而进入流通的产品,不论是在什么生产方式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不论是在原始共同体的基础上,还是在奴隶生产的基础上,还是在小农民和小市民的生产的基础上,还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都不会改变自己的作为商品的性质;作为商品,它们都要经历交换过程和随之发生的形态变化。”[11]因而,商业资本最早活跃于原始共同体、奴隶经济和封建经济中。在以自然经济为主要财富社会,产品的生产者只是把供自己消费之外的少量的产品出售,以换取自己所不能生产的产品。在交换自己所需要的产品时,由于个人活动的范围有限,有些活动范围相对宽泛的人便成为交换的中介人。当这些中介人个人出资从事买卖的活动时,他们便成为商人,他们所付的资本便成为商人资本。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里的买和卖,因为生产者不以商品生产为目的,而以使用价值为目的,他们出售的,是自己使用的必要剩余产品的一部分,因而商人可以用欺诈的手段获得这些剩余产品。随着生产的扩大和市场的扩展,以商品交换为目的的生产发展起来。此时,有商人把货币投入生产领域,成为生产商兼营销商。他们投入货币,通过商品生产和商品的买与卖,追求增殖的货币。在商品生产更进一步扩大后,一身多兼已经不可能了,于是,生产商与营销商分家,有一部分人专门从事营销工作,商业资本相对独立出来了。

商品如果只是生产出来而销售不出去,价值并不能实现,所以,生产、流通和消费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商业资本也是生产资本的一部分,产业资本必须从其利润中让渡出一部分归商业资本,商品才能最后到达消费者手中,商品的价值才能实现。但是,自从商业资本独立后,那些被马克思称为庸俗经济学家的人,只从表面现象看到商人在贱买贵卖中发了财,于是就认为剩余价值产生于流通领域,而且商品不是按照等价交换的。这当然是不科学的。马克思说:“对现代生产方式的最初的理论探讨——重商主义——必然从流通过程独立化为商业资本运动时呈现出的表面现象出发,因此只是抓住了假象。这部分地是因为商业资本是资本本身的最初的自由存在方式;部分地是因为它在封建生产的最初的变革时期,即现代生产的发生时期,产生过压倒一切的影响。真正的现代经济科学,只是当理论研究从流通过程转向生产过程的时候才开始。”[12]

由于商业资本替产业资本分担了销售的功能,所以,产业资本家可以集中精力进行生产,而商品的批发、零售所需的费用也不需增加产业资本。如果商业资本周转得快,会使生产周期缩短,利润增加。马克思的理论符合现实。

3.商业活动是为了实现产业资本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商业活动为实现商品的价值而存在,因而成为产业活动的一部分。马克思认为,商业资本的利润是由产业资本雇佣的活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转化来的。马克思举了如下的例子加以说明:

假定一年中预付的产业总资本是720c+180v=900(比如说以百万英镑为单位),剩余价值率为100%,则剩余价值为180,利润率=180÷900×100%=20%,产品的总价值=720c+180v+180m=1080。为销售这个价值为1080的产品,产业资本家必须在计算、簿记、市场、通信等方面再投入一定的资本。现在有商业资本家愿承担销售这个价值为1080的产品并愿意替产业资本家投入这些开支,假定商业资本家投入的资本是100,等于是产业资本又投入了资本100。也就是说,产业资本家投入的总资本达到了900+100=1000,如果剩余价值率不变,则剩余价值仍为180,此时的利润率将因总资本的增加而降低,利润率=180÷1000×100%=18%。产业资本实现的利润=900×18%=162,商业资本实现的利润=100×18%=18。产业资本家按720c+180v+162m=1062的低于实际生产价格1080的价格把商品卖给商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再加上商业资本的利润18,以商品的实际生产价格1080卖给消费者。这样,商品的价值没有变化,只是剩余价值转化的利润在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之间进行了再分配。马克思说,这才是生产价格这个用语的更确切的意义。他说:“我们以后要在上述这个更确切的意义上使用生产价格这个用语。在这种情况下很清楚,产业资本家的利润等于商品的生产价格超过它的成本价格的余额,而和这种产业利润不同,商业利润等于商品的出售价格超过它的生产价格的余额,这个生产价格对商人来说就是商品的购买价格;但是,商品的实际价格=商品的生产价格+商业利润。正像产业资本之所以能实现利润,只是因为利润作为剩余价值已经包含在商品的价值中一样,商业资本之所以能实现利润,只是因为产业资本在商品的价格中实现的并非全部剩余价值或利润。因此,商人的出售价格之所以高于购买价格,并不是因为出售价格高于总价值,而是因为购买价格低于总价值。”[13]“可见,商人资本虽然不参加剩余价值的生产,但参与剩余价值到平均利润的平均化。因此,一般利润率已经意味着从剩余价值中扣除了属于商人资本的部分,也就是说,对产业资本的利润作了一种扣除。”[14]

4.商业固定资本和可变资本对商品市场价格的影响。商品流通费用既不会增加价值,也不会创造剩余价值,它是商业资本家为产业资本家预先支付的资本,帮产业资本家把商品送到消费者手里。当然它不是活雷锋,它的目的是通过商业活动,赚到平均利润。它包括哪些费用呢?

马克思认为,商业资本分为两类:一类是商品的生产性流通费用,如保管、发送、运输、分类、散装等,是属于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生产活动的继续,在售出商品后,商品价值得以实现,这部分价值得到补偿并获得平均利润。另一类是商品购买垫支资本和纯粹流通费用。因为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生产我们已经讨论过了,所以在这里不再讨论第一类生产性流通费用,只讨论第二类商品购买垫支资本和纯粹流通费用。

商人必须先从产业资本家那里购买商品,这种购买商品所付出的资本,一方面,它替生产资本完成从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的职能,完成生产者的附带活动;另一方面,它是商人对消费者的垫支。商业资本这样做的目的,是实现资本的职能,即增殖。这是社会分工的结果。但是,它不是通过生产价值和剩余价值增加商品的价值量而增殖,也不是通过市场的贱买贵卖而获得利润,而是由产业资本的让利而增殖的。例如,一个商品经营者用3000元钱从纺织厂主那里购得3000米布料,每米为1元。如果年均利润率为10%,到年终时,他的3000元就变为3300元了。他如果把布料卖掉,工厂主可以不断地生产。如果布卖不掉,生产就会中断。所以,他是在替生产资本完成自己的职能。他把布料从工厂主那里买来,卖给消费者,是替消费者垫支。当消费者购买了他的布料之后,付给他货币,他把垫支的货币如数收回,再重新开始下一轮行动。他的3000元资本不参与生产,但参与利润的平均化。如前例所述,当一个900的生产资本创造的利润率为20%时,如果有一个100的商业资本替生产资本执行销售商品的职能时,利润率就降为18%。马克思批判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萨伊等人商业资本也创造价值的错误认识。

在现实中,商人除向产业资本家购买商品外,还要为销售商品实现商品价值投入流动资本、固定资本和可变资本,这便是纯粹流通费用。商业资本家本人并不参加劳动,他们要雇佣工人劳动,付出工人工资,即可变资本,还要付出承租店面、开办事务所、广告、邮资等费用。马克思说:“纯粹的商业流通费用(因而发送、运输、保管等费用除外),归结为这样一些费用:为了实现商品的价值,使之由商品转化为货币或由货币转化为商品,对商品交换起中介作用所必需的。在这里,我们把那些会在流通行为中继续进行的并且可以和商人业务完全分开的生产过程撇开不说。正像例如真正的运输业和发送业事实上可以是而且是和商业完全不同的产业部门一样,待买和待卖的商品也可以堆在码头或别的公共场所,由此引起的费用,如果必须由商人预付,会由第三者记在商人账上。这一切都会在真正的批发商业中发生。在批发商业中,商人资本以最纯粹的形式出现,最少同其他职能交织在一起。运输业者、铁路经营者、船主,都不同‘商人’。我们在这里考察的费用,是指买和卖方面的费用。以前已经指出,这种费用归结为计算、簿记、市场、通讯等方面的开支。为此必需的不变资本包括事务所、纸张、邮资等。另外一些资本则归结为可变资本,这是为雇用商业上的雇佣工人而预付的。(发送费用、运输费用、关税的预付等等,部分地可以这样看待:它们是商人在购买商品时预付的,因此,对商人来说,它们会加入购买价格。)”[15]“所有这些费用都不是在生产商品的使用价值时花掉的,而是在实现商品的价值时花掉的;它们是纯粹的流通费用。它们不加入直接的生产过程,但是加入流通过程,因而加入再生产的总过程。”[16]

他们投入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会对商品价格产生什么影响呢?

关于商业固定资本。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事务所店面租金、纸张、邮资等固定资本,表现为房租、利息等,它们原来就是产业资本的职能所产生的费用,都是剩余价值转化的。马克思说:“资本家在计算利润率的时候,总是把这部分预付资本同预付在原料、机器等上的那部分预付资本一样地计算在内。”[17]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业资本家花钱把这部分职能连同它的费用买了下来,并把它加到商品价格上,待商品售出后再收回来。这对产业资本家也是很划算的。马克思还以上述720c+180v+180m=1080举例作了说明:

如果存在一个100的商人资本进入流通领域,以生产价格购买产业资本家生产的商品,则原来产业资本家生产的剩余价值是180,按生产资本900计算,利润率是20%,利润为180。现在产业资本900,加上商业资本100,共计资本为1000,剩余价值还是180,所以,利润率下降为18%,利润为162,利润减少了18。产业资本家虽然分了一些利润给商业资本家,但是还是很划算的。如果没有商人资本的加入并由商人资本去完成流通的职能,而是由产业资本家去做流通领域的事,则他们有可能会投入更多的资本,比如投入200资本去做流通工作,如此,则产业资本家预付的总资本就不是900,而是1100了。如果是这样,按剩余价值180计算,产业资本的利润率就会从18%减为

商业资本家不仅要用100的资本购买商品,还要投入50的资本作为商业流通所需的店面承租、纸张、邮资等费用,这些费用是流通所必需的,需在产业资本家的利润中扣除。这时,全部剩余价值180就要按生产资本900加上商人资本150,总共是1050来分配了。此时,平均利润率会从18%下降到平均利润下降为900×产业资本家把商品按的价格卖给商人。商人所付出的资本是150,所获平均利润=从产业资本那里购买的商品价值为所以,商人将以=1130的价格把商品卖掉。(www.xing528.com)

如果平均利润率是,产业资本加商业资本=900+150=1050,利润=为什么商品的出售价格不是1050c+180v=1230,而是1130呢?上面已经讨论过,商业资本所付出的100购买商品的资本,只是垫付,商品卖出后,垫付的资本会如数归还商人。而商业资本所付出的50的流通费用就不同了,它在商品售出后也无法收回,所以只有加入商品价值中收回,它是超出生产价格的一个部分。

商品的出售价格是1130,但商品的价值是720c+180v+180m=1080。为什么商品的出售价格会多于商品的价值?马克思说:商业资本“以不变资本形式预付的那一部分流通费用+相应的平均利润,在产业资本家手里,会比在商业资本家手里大”[18]。马克思的意思是说,如果不是商业资本付出这50的资本,产业资本家自己要销售商品,可能付出得更多。产业资本家不销售自己的产品,他的再生产活动就没办法继续进行,商业的50固定资本,等于是隐性冲销了产业资本的这部分开支,产业资本家的固定资本应该是950,或者更多,他应该付而没有付出的50用于销售的费用,现在让商业资本家垫付了,所以要在商品销售时,加进市场价格中。

但是,如果这个问题只从道理上解释得通而不能定量,就说明这个问题还没有研究彻底。我们必须要求计算的精准性。否则,人们会产生疑问:如果商业资本增加的固定资本没有节制,比如广告费用和承租店面的费用很高,商业资本家要把这些费用加进商品价值中,商品市场价格因而提高,加价的环节越多,商品的价格越高,商品价格难道会无限制地升高?实际上,商品价格不会无限制地升高,否则,商品将会滞销,不仅影响商业资本家业务的运营,也影响到产业资本家的生产。通过研究,笔者发现这个难题的症结在于商品中所含的前人劳动积累价值在市场上有不同的通约率所致:由于生产商品所使用的工具不同,其中所含的前人积累的劳动价值不同,转移至商品中的前人积累价值也不同,受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规律的制约,在通过市场交换实现商品的价值时,要对没有付出任何成本的前人积累价值进行通约,通约的量是根据相对平均积累率所决定的相对平均积累量确定的。通约后,如果商品价值仍有超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部分,将不被社会承认,因而不能实现(请参阅第十一章)。

关于商业可变资本不创造剩余价值的问题。商业资本家并不亲自劳动,他们要雇佣工人劳动,因此,商业资本家不但要支出固定资本,而且还要支出可变资本,即商业工人的工资。马克思认为,商人的可变资本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只转移价值。商业资本家正是通过商业工人的劳动,实现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商业工人的劳动也分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他们的有酬劳动获得工资,无酬劳动为商业资本家实现利润。马克思说:“商业工人不直接生产剩余价值。但是,他的劳动的价格是由他的劳动力的价值决定的,也就是由他的劳动力的生产费用决定的,而这个劳动力的应用,作为一种发挥,一种力的表现,一种消耗,却和任何别的雇佣工人的情况一样,是不受他的劳动力的价值限制的。因此,他的工资并不与他帮助资本家实现的利润量保持任何必要的比例。资本家为他支出的费用,和他带给资本家的利益,是不同的量。他给资本家带来利益,不是因为他直接创造了剩余价值,而是因为他在完成劳动——一部分是无酬劳动——的时候,帮助资本家减少了实现剩余价值的费用。”[19]商业工人不但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而且连他们的劳动力价值即工资也不能创造出来。他们劳动的职能,是实现产业工人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商业工人的工资和商业工人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商业资本家的生活费用和商业资本家的利润,只有在产业资本家生产的剩余价值实现后才能得到补偿。

这里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商业工人的劳动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只实现产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那么,商业可变资本是否应当作为成本支出列入预付的商人资本中?如果这部分资本不列入预付成本,那么,这部分资本由于没有参与利润平均化,它就与利润率平均化规律相矛盾。如果应当列入,这部分资本由于没有创造剩余价值,它就与资本的本质相矛盾,因为只有能够带来剩余价值或者利润的,才是资本。这部分商业资本作为社会总资本的一部分,如果参与生产,就应该参与利润率平均化,如果不参与生产,但只要参与商品价值的创造或实现过程,就应该得到平均利润,使自己增大。马克思也感到这是一个难题。他说:“正如工人的无酬劳动为生产资本直接创造剩余价值一样,商业雇佣工人的无酬劳动,也为商业资本在那个剩余价值中创造出一个份额。”[20]“困难在于:既然商人本身的劳动时间和劳动不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尽管这种劳动为他在已经生产的剩余价值中创造出一个份额),他用来购买商业劳动力的可变资本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这个可变资本是否应当作为成本支出而列入预付的商人资本中呢?如果不应当列入,那么,这看来是和利润率平均化的规律相矛盾的;当一个资本家只能把100算作预付资本时,哪一个资本家会预付150呢?如果应当列入,那么,这看来是和商业资本的本质相矛盾的,因为这一类资本所以能执行资本的职能,并不是由于它像产业资本一样推动了他人的劳动,而是由于它自己进行劳动,也就是说,执行买和卖的职能,并且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和通过这个途径,才把产业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转移到自己手里。”[21]这是商品市场价格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使读者更加明白马克思所说的这个矛盾,我们还以720c+180v+180m=1080的例子加以说明:

产业资本家投入了900资本,生产了180的剩余价值,利润率为20%。如果没有商业资本家,这个产业资本家必须设立相应的机构,抽调人员销售商品,否则他的生产没办法进行。现在有商业资本家愿意替他分担销售工作,并且愿意垫支一定的资本,为的是得到与社会资本相等的平均利润。商业资本家所付的购买商品的资本为100,这100的预付资本,是要参与利润平均化的,等于是产业资本家投入了1000的生产资本,生产资本创造的180的剩余价值没有变,因而利润率降低为18%。为了销售商品,商业资本家还投入了不变资本50,这个50的不变资本也是要参加利润平均化的,生产资本投入额等于1050,剩余价值180没有变,因此,利润率又再下降为。商业资本家不劳动,假若又投入50的可变资本雇佣工人,这50的可变资本是列入预付资本参与利润平均化,还是不列入预付资本不参与利润平均化?如果不列入,既然商业是商品价值实现的一个必要过程,是商品生产职能的延续,凡是生产资本,都必须参与利润的平均化,因而它与利润平均化规律相矛盾;如果列入,可变资本又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不能使自身增大,因而它就不是资本了,这与资本的本质相矛盾。

商业资本的这个矛盾,难倒了很多经济学家。与这个问题紧密相关的,是商品的市场价格问题。马克思论述了商业资本用于垫支的100购买商品的部分,不加进商品的市场价格中,在商品卖出之后,商业资本家就把它收回了,加进商品市场价格中的,只是商业资本应该得到的利润。马克思举例说:“商品值100镑,利润假定是10%。那么,商品就要卖110镑。这个商品原来就已经值100镑;商人资本100只是给它加进了10。”[22]对于商业资本的不变资本的补偿问题,并不难解决。因为这部分资本实际是在产业资本家那里产生的,是要加到生产成本中从而加进商品市场价格中的,只不过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和发展,商业资本独立化后,这部分资本被商业资本家替产业资本家预付了,在商品卖出之后,这部分资本是要收回的。但商业的可变资本价值补偿问题,参不参与利润平均化,创不创造剩余价值问题,以及它对商品的市场价格产生的影响,是研究商品的市场价格问题所不能回避的。

马克思认为,商业资本的可变资本即劳动的有酬部分是商业工人的工资,与商业工人的劳动力价值等价,是必要劳动,劳动的无酬部分是商业资本家获得的利润。虽然商业工人的劳动实现的利润都是产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转化的,但是,商业工人的无酬劳动是商业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的必要条件,是剩余劳动。有经济学家对这个问题想不通。他们认为,商业劳动为什么不创造剩余价值呢?如果商业的劳动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其他的服务业也是不生产商品的劳动,按逻辑推理,也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但是,现实是,现代商业和服务业创造和实现的价值更多。是不是马克思的理论出现了问题呢?这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

有经济学家企图套用马克思关于生产工人创造剩余价值的公式解决问题。但他们发现,如果是这样,社会全部商品的总价值会大大高于总价格。产业资本家投入的成本价值=720c+180v,如果剩余价值率为100%,剩余价值为180m,产业的平均利润也是180,商品的总价值=720c+180v+180m=1080,商品的价格也是1080。总价值=总价格。现在,如果有100的商业资本参与商品的流通与销售,按照马克思的理论,这100商业资本参与到生产过程中,如果把它看作是生产资本中的不变资本,那么,商品的总价值=(720c+100c)+180v+180m=1180。商品的价格也是1180,总价值=总价格。但是,如果在100的商业资本中,有50是不变资本,50是可变资本,即50c+50v=100。套用马克思的价值与剩余价值的理论,假若商业工人的劳动力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率为100%,则他们创造的剩余价值为50m,则商业劳动加进商品的价值=50c+50v+50m=150。此时,商品的价值=(720c+50c)+(180v+50v)+(180m+50m)=1230。如果商品按1230出售,则明显地出现了在商业资本参与商品的流通后商品的价格升高的情况,它给人的感觉是:在商业资本参与流通的情况下,投入的商业资本越多,雇佣的商业劳动力越多,商品的价格就越高,市场价格不是围绕生产价格波动的,而是由流通领域中的资本量决定的,这似乎推翻了马克思的生产价格理论。如果商品不是按照1230出售,而是按它的生产价值1080出售,则商品的价值就不能全部实现,商业越发达,亏损也越多。这与现实严重背离。

有经济学家认为,应该按马克思所说的商业劳动力只转移生产商所生产的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进行计算。在实际生活中,工业产品也确实是以低于市场价格的出厂价格出售给商人的,工业资本确实让渡了一部分利润给商业资本。所以,商品应按它的价值=(720c+50c)+(180v+50v)+180m=1180出售。这样,既实现了生产利润180,又实现了商业工人的50的劳动力价值,只是商业工人的劳动力价值不创造剩余价值而已。这既符合马克思的利润平均化的理论,也符合马克思关于商业资本的可变资本不创造剩余价值的理论。这样的思路,因为商业工人的可变资本不创造剩余价值,不会使自身增殖,所以并没有解决与资本的本质相矛盾的问题

有经济学家认为,可以设想用在上面所举例子计算的基础上,用如下方法计算商业资本的可变资本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商业资本投入的总量为100,产业资本为900,二者合计为1000。产业资本的可变资本是180,假定剩余价值率为100%,其创造的剩余价值是180。100的商业资本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各是50,商业工人的劳动与生产工人的劳动效率一样,假定剩余价值率也为100%,则其50的可变资本转移50的利润。此时,商业资本+利润=50c+50v+50m=150,商品价值=产业资本900+产业利润162+商业资本100+商业利润50=1212。这种计算,仅仅是增加了商品的市场价格,而与马克思的理论相一致。但是,上面我们计算的平均利润率=180÷(900+100)=18%,产业利润=900×18%=162,商业利润=100×18%=18,在这里,不仅商品市场价格增加,而且商业利润从18变成为50,显然计算有不正确的地方。

马克思对这个问题是这样解释的:产业资本家为了把产品卖出去,他必须设立一个部门,即产业资本家的商业事务所。这个事务所需要付出与各种商业活动有关的流通费用和工人工资。资本在生产领域内越集中,它在流通领域内就越分散。这时,产业资本家的商人业务增大,支出的费用增加。比如,以前生产规模不大时,产业资本家只需和100个商人打交道,现在因为生产规模的扩大,需要和1000个商人打交道。除了商业费用增加外,别的流通费用如分类、发送等等的费用也会增加。比如原来与10个小商人联络的支出,等于和一个大商人通信时的支出的10倍。但是,在商人承担了产业资本家的这部分职责后,从商业资本家方面看,由于商业活动的规模经营,所以在店面的租用上会减少,在人员劳动的效率上会增加,这样也会增快商品的周转速度、减少商人投入的资本量。比如,如果一个商业资本家要购买产业资本家生产的生产价格为1100的商品,出售价格为1200。假定一年内商品只周转1次,商业资本家需投入1200的资本,但如果一年周转12次,则只需投入100资本就可以了。资本主义的生产使商人资本从产业资本中独立出来,并使商业发展为资本主义大商业。商人投入资本量的减少,也等于是产业资本的投入量减少。这是一种资本的节约。商人本人不参加劳动,他雇佣商业劳动者进行劳动。商业工人的劳动,一方面帮助商业资本家实现利润,另一方面自己得到劳动力价值的等价,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部分,是他们帮助商业资本家减少了的实现剩余价值的费用。商业工人的劳动熟练程度越高,为商业资本家转移的平均利润越多,为产业资本家节约的费用也越多。商业工人的劳动熟练程度的提高,不需要资本家付出,一方面,这是由于业务的片面性发展导致的;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科学的发展和国民教育进步导致的。马克思的意思是:商业可变资本具有资本的本性,参与利润平均化过程,并得到平均利润,它是从产业资本家那里节省出来的,是用商业利润与产业利润之间的差额补偿的。商业劳动量的增加,是根据产业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多寡进行的,它不是剩余价值增加的原因,而是剩余价值增加的结果。

马克思的解释虽然有道理,但是,正如马克思所说,问题在于发现可变资本的数学意义上的界限。[23]因此,关于商业资本中的可变资本转移的剩余价值量即平均利润量问题,成为经济学价格问题中的一个难题。

实际上,商业资本所获得的平均利润,不会自动找上门来,需要通过商业的可变资本去赚回。马克思的理论是正确的。但是,仅用马克思现有的理论,解决不了全部问题,还需要深化研究。笔者原来也曾有与其他经济学家一样的想法,套用马克思关于可变资本创造剩余价值的理论,假设商业工人的剩余价值创造率为100%,但后来发现,计算不正确的原因,在于假设了商业工人无酬劳动的剩余价值创造率为100%。在进一步的研究中,以如下思路解决了问题:商业工人的无酬劳动,不创造剩余价值,只转移与商业资本投入量相等的应获得的平均利润。在一定社会的一定条件下,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规律制约,商业资本投入的资本,其资本有机构成越高,雇佣的活劳动越少。由于劳动工具中含有前人积累的劳动价值,劳动生产率也越高,实现的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也越多,表现为转移的平均利润量增加。商业资本获得的平均利润量,由商业资本的剩余价值率决定;商业资本的剩余价值率,由产业资本创造的剩余价值转移量与商业可变资本之比来确定(参阅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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