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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与国有企业的新经营策略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种是一批国有批发商行。在这种情形下,华北的中国共产党发动了经济抵制运动,这是由国民政府为城市棉纺厂进口美国原棉的决定触发的。随着抵制运动的开展,地方政府决定使用国有企业作为实施抵制运动的机构。私营批发商与国有企业的首次公开冲突发生在已用机纱生产的布的购买程序上。新办法中增加了两个小一点的国有企业,每个企业负责高阳县五个地区中的一个。

私有与国有企业的新经营策略

战前,高阳最大最有名的商号是布线庄,如蚨丰和汇昌,拥有几百名员工和深远的销售代理网。大批发商在战争初期就破产了,在第二个增长期,两种不同类型的企业发挥着批发商的功能。第一种是由那些战前批发商号的会计、销售人员、技师和二掌柜等人建立的私营批发商行,他们的工作模式建立在战前经验的基础上,利用自身的商业知识和人际关系网,寻找与他们有类似想法的朋友建立新的合伙企业。他们非常迅速地重建了与天津纱线商的联系,开始向乡村织户供应机纱。他们同时经营布和纱线业务,在高阳购买成品布,运往可以获得高额利润的市场(如张家口)销售。

第二种是一批国有批发商行。在此,“国有”的含义包括由政府的各种分支机构提供资金在解放区建立的商业企业。其中一些归县政府所有,另一些归县或区政府的下属分支机构所有,或者归部队分支机构或政府商业公司所有。高阳有三家大的国有商业企业:元丰、中兴和华丰,都成立于1946年初。[309]政府机构为每个国有企业提供资金,每家国有企业的总经理都由行政干部担任。由于担任经理的干部通常缺乏商业经验,因此大多企业的日常经营由聘用的当地有经验的人士负责。尽管这些公有批发商业企业比战前的大型布线庄相对要小一些,平均每家拥有10—20名职员,它们的活动范围却与战前的大批发商号相似。国有商行也提供棉纱,购买成品布,以市场契约的形式委托印花、染色和整理加工,然后通过分销系统销售货物。国有商行的销售网利用了整个华北解放区的国家储备网,国有商行同样为军事和民用机构购买布匹。

就在新私营批发商行的经理们在战前经验模式的基础上同时参与纱线与布匹的经营时,不久发生的一些事情打断了私营企业平稳的发展过程。1945年,美国试图调停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军队的敌对情形,结果没有成功,双方越来越趋近于内战。在这种情形下,华北的中国共产党发动了经济抵制运动,这是由国民政府为城市棉纺厂进口美国原棉的决定触发的。进口原棉的价格具有相当的竞争性。[310]共产党领导者认为保卫根据地经济不被美国货挤垮的唯一办法就是宣布抵制所有的进口货。在高阳,这意味着当地的纺织者不能再使用机纱。

由地方政府拟定,并在国有企业的通力合作下实施的抵制办法,主要是处理两大难题:关于目前已经使用机纱正在生产的织物的购买问题,以及发展合作团体为织布业提供家庭自纺纱的问题。1946年9月开始的抵制运动,导致重要原料的极度短缺。[312]在抵制开始之前,机纱本来就供不应求,织布者不得不同时使用机纱和家庭自纺纱,使用自纺的土纱做经线,机纱作纬线,生产经土纬洋、土洋交织的“二角布”(two cornercloth)。在抵制期间,共产党组织开展了增加手纺纱线供给的运动,组织乡村妇女们纺纱。[311]

手纺纱运动在高阳工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国有商业企业创造了特殊的优势。尽管三家国有企业有政府作后盾,但是在抵制运动之前,它们仅仅是私营批发商行的一个竞争者。随着抵制运动的开展,地方政府决定使用国有企业作为实施抵制运动的机构。国有企业被赋予两个作用:第一,作为已经使用、现已禁止使用的机纱生产出来的布的独家收购单位;第二,拥有原棉供给的专项权,当时几乎每个村庄都建有纺纱合作社[313],主要由国有企业为它们供给原棉。

私营批发商与国有企业的首次公开冲突发生在已用机纱生产的布的购买程序上。由于当时有3000多台织机在运营,大多使用的是机纺纱,几乎所有的织户都受到政府制定的程序的影响。党中央关于抵制运动的指示是1946年12月10日到达高阳的,党干部们于12月25日召开会议,讨论决定使用机纱生产的布只能卖到元月10日,二角布只能卖到元月15日。[314]他们进一步指示,所有织户手上的存货必须以当前市场价的80%出售给国有企业。

尽管国有商店被授命买断所有的现货,它们的资金却不足以完成这个任务,即使按打折的价格收购。[315]同时,私营企业对把垄断权给予国有企业这一决定非常愤怒,织户也对折扣价不满,因为这减少了他们的收入。并且,政府规定的强制销售期非常短,也没有指明交易开始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面对越来越多的不满,1月9日县政府召集国有企业的经理召开一次紧急会议,制定新的措施。新办法中增加了两个小一点的国有企业,每个企业负责高阳县五个地区中的一个。最后,从机纱向手纺纱过渡中唯一真正的受损失者是持有机纱存货的私营批发商。在抵制运动宣布并禁止生产二角布后,机纱的价格下跌,纱线经销商手中的存货卖不出去。[316]修正后的抵制措施找到了一条处理抵制所带来的直接问题的办法,似乎织户们也认为是公平合理的。但是,抗议书表明公众强烈支持市场机制和有竞争性的价格。(www.xing528.com)

在抵制时期制定的第二个决策是鼓励手纺纱生产,作为机纱的替代品。基于战争期间组织合作组织的经验,根据地政府着手鼓励乡村妇女参与纺纱合作社。鼓励妇女纺纱的运动也受到市场纱线的高价格的刺激。

政府号召国有企业在纺纱推广运动中发挥积极作用,指定其代理向纺纱合作社提供原棉的销售业务。政府计划还号召国有商店控制原棉和纱线的供给。然而,虽然1947年与国有企业签约的纺纱团体的数量迅速增长,但是它们仍然不能满足全部的棉纱需求,县城出现了活跃的棉纱市场,同时村庄有定期的集市独立的妇女纺纱者利用销售纱线的收入购买原棉。尽管市场价格不断波动,纱线的全面短缺使市场实质上成为卖方市场。[317]

尽管高阳的织户不得不使用手纺纱织布,但是他们生产的布仍然不同于华北其他地区乡村织户利用手纺纱织出来的“土布”。因为高阳织户使用铁轮织机生产,他们可以生产出宽幅的、带有多种斜纹和格子样式的布。拥有长期机械化染整经验的加工厂所加工出来的布匹,只有专家才能分辨出与工厂生产布匹的区别。因此,高阳布的销售市场一直很稳定,即使在1947和1948年的困难时期。[318]

然而,从1946年12月抵制外货运动开始,到1949年天津获得解放期间,织户的利润由于棉纱的高成本而下降。[320]尽管这样,已经购买织机的织户仍然坚持纺织,因为织机别无他用,只能用来织布。农业生产仍然只提供有限的收入。1946年11月完成的土地改革,虽然调整了土地分配的一些不平等现象,但是在处理导致农业低生产效率的技术难题方面几乎没有什么进展。[319]恶劣的天气,包括1948和1950年的洪涝灾害,使事态更加复杂。

总之,抵制外货运动期间一个最明显的变化是,国有企业的力量得以加强,而这是建立在牺牲私营企业基础上的。在抵货期间,国有企业被授予获取当地出产的原棉、分销给纺纱合作社的优先权。这使国有企业得以经手纱线的供给,并将纱线分销给签约的织户。尽管在原料短缺的情形下,织户将布匹卖给私营批发商可以赚取更多的利润,但是许多织户还是选择有保障的棉纱供给。私营企业无法参与竞争是因为它们无法掌握棉纱的供给。尽管定期的棉纱集市经营非常活跃,由于分散的销售者太多,以致批发商们很难获得对市场的控制。因此,抵制运动使国有企业获得特殊的优势,在棉纱供给体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尽管私营企业在20世纪50年代初能够重新获得布匹经营的一个明显的市场份额,但它们无法再参与棉纱业务,这使得批发商的作用日益下降。

在抵制外货期间以及后来的几次冲突中,私营企业把自己作为保护织户利益的代表,愿意且有能力为布匹提供一个公平的市场价格;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则置于政府代理的角色地位,不得不为实现政治目标而牺牲织户的利益。在后来的几年中,随着中央政府一步步地走向商业的国家垄断,官方宣传机构将个体经商者描述为从事投机和市场操纵活动以牺牲公众利益为代价获得个人利益的角色。但是,正如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市场上的私营商人在市场的压力下向织户提供竞争性的价格,以保障他们的市场份额。因此,在整个1945—1953年间,成千上万的织户常常和私营商业企业结成不公开的联盟。同时,国有企业常常发现自己处于两个互相矛盾的角色地位:一个角色是执行政府政策的代理机构,另一个角色是在竞争性市场上谋求利益最大化的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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