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为全球性贸易大国,在国际贸易的全球治理方面既具备发挥重大作用的条件,也有推动国际贸易治理机制向前发展的责任。而在国际贸易治理方面,世界贸易组织(WTO)多边机制的完善无疑是重要的关键性环节。多哈回合原计划2005年结束,到2008年陷入全面僵局。2010年以来,WTO各成员一直通过双边会晤、小范围会议和多边会议等各种形式的会议寻求推动谈判。随着全球经济的弱势复苏,主要经济体推进多哈回合谈判的意愿和紧迫感有所增强。153个成员之间的巨大利益分歧似乎仍然需要依靠主要成员的和解实现突破。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未来可以在以下几点入手,加大对全球贸易治理的影响,推动WTO多边体制的进一步平衡发展。
(一)解决入世遗留问题
加入WTO时中国做了很多让步,这样的让步实际上就是被迫接受歧视性待遇,形成了一些遗留问题,包括非市场经济国家待遇、过渡性特保机制、过渡审议以及技术壁垒和环境壁垒等非关税壁垒。这些遗留性问题,在未来5年基本上都要结束或进入再谈判阶段。这些遗留条款的终结,也对其他国家造成了一定的压力,有许多国家都担心中国产品的进一步冲击。
可是,按照纺织品过渡条款结束当时的情况来看,并结合中国这些年在外贸政策上的改变,这些遗留条款的废停对全球贸易的影响并不会非常大。另外,即使中国能够在WTO中争取更公平的对待,也并不意味着中国的产品就可以摆脱贸易保护主要目标的境地,依目前全球经济复苏的情况,中国仍然需要大力支持贸易的自由化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
(二)更积极地参与WTO决策
从中国决定加入WTO后,必须承认,来自外部的各种影响,如资源供应、投资渠道、货币汇率、价格变化和信息网络等的影响加大,使得中国不能独善其身,决策自主权受到一定影响,但中国也开始能够对其他国家和国际机构的决策产生更大影响。目前在WTO体系中,表现的一个很大的力量格局变动趋势是:发展中国家要求获得与其贸易地位更为匹配且更加有力的发言权,同时也坚持要求发达国家作出更大的制度让步。
虽然贸易谈判的僵局暴露出利益均衡过程的复杂性和困难度,但发展中国家意识到维护与其承担义务相对应的权利,并争取与发达国家均衡享有权益的努力,可视为本轮贸易体系改革中所表现出的显著特征。中国在这样的力量格局变动中率先垂范,代表着新崛起的力量。尽管中国对世界经济运行、体系、秩序等的认识还不深入,有时被动,反应滞后,应对能力不强,经验不足,但是中国在参加WTO决策的态度上是积极的,提升空间很大。如何利用好WTO这个建立全球影响的平台,对中国更全面地参与国际事务和全球治理十分重要。
(三)审慎分析和对待敏感议题
服务贸易、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等议题对中国的意义都十分巨大,中国的态度应当审慎,同时保持一定的灵活度。以农业谈判为例,由于目前形势的严峻和困难,农业问题可能无法以简单的方式解决。发达国家必须实质性地降低关税、补贴和国内支持,发展中国家也不可能在特别保障措施上得到完全的照顾,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发展中贸易大国可能被要求必须提供相对称的承诺。关税减让公式、补贴削减公式等,以及发展中国家的细分和特别承诺等,都可以以更灵活的方式加以解决。发展中国家对农产品贸易上的发展期许必须是务实的,除了对最不发达国家的特别豁免外,未来有可能成功推进的,将是发达国家的实质承诺,相应地,发展中国家特惠问题也可以以更灵活的方式协商解决。(www.xing528.com)
(四)推动WTO体制改革
目前,WTO基本上是一个“成员方驱动”(Member-driven)的机构。多边经验越充足,各成员方对自身利益所在就有越清醒的认知。这种敏感性使得利益分歧空前复杂。为了将分歧融合和平衡,多边体制也必须更灵活地安排。协商一致或者加权表决制,多边协议或者诸边协议,主席议案或者非成员方议案,全体会议或者绿屋会议,区域自由化还是多边自由化,政策评估还是政策建议,有很多兼容性的改革建议被放上台面。尽管有很多批评认为这些灵活安排可能侵蚀互惠的根基,但更宽容更富弹性的多边体制在短期之内可能是一种趋势。
在许多问题上,中国的立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致,要求发达国家作出更实质的让步和承担促进全球发展的更多责任。但是另一方面,中国也有必要注重大国的角色,积极发挥引导性的责任。多哈回合陷入僵局,许多指责的矛头指向美国、欧盟和中国这样的大经济体,也反映出中国在WTO的地位实际上已经发生了变化。推动WTO体制改革,维护更公平更有助于全球进步的多边贸易体制,也是中国未来须承担的责任。
(五)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寻求加强WTO对贸易救济措施的约束
作为十多年来深受贸易歧视性措施损害的出口大国,中国的基本立场一直是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反对贸易问题政治化,并支持多边贸易自由化的继续推进。美国金融危机及其后续影响,对全球贸易的打击颇为深重,而中国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2001年加入WTO到2011年10间,我国共遭受国外贸易救济调查602项,合计金额389.8亿美元。截至2011年底,中国已经连续16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全球超过30%的反倾销和美国一半的贸易调查都是针对来自中国的产品。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欧美等主要出口市场的贸易措施因“占领华尔街”和欧债危机尚无明显回落趋势,而具有竞争关系的一些新兴国家的贸易救济措施也越来越针对中国。金砖四国的其他成员的贸易保护趋势也应当引起中国警惕。尽管这些国家因为强劲的增长势头已经成为中国企业拓展的新市场,但其竞争政策的波动、文化上的不同和合作伙伴水平的参差不齐,仍然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WTO目前的谈判中有一部分是关于如何加强争端解决机制的司法性和效率,以及如何约束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手段。中国也必须关注这部分的条款修改,包括欧盟反倾销中的归零做法、美国双反做法等,中国都可以要求在多边条约中加以限制和禁止。支持和维护WTO这个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平台,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将是中国的基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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