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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的矛盾调解机制:三调联动、二次调解与积极参与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健全矛盾调处机制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环。面对转型期的矛盾多元化特点,双牌县始终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以做到“小事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镇”为己任,不断健全矛盾调处机制,合理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三调联动”是指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实现联动调解的一种矛盾调处手段。其次,利用“二次调解”方式加强司法机关在进行矛盾调处工作时的工作效能。为充分调动参与矛盾调解的积极性。

双牌县的矛盾调解机制:三调联动、二次调解与积极参与

国家实施社会治理的主要目的之一,便是不断化解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社会矛盾。健全矛盾调处机制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环。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体制变革不断深化、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处于高发时期,且呈现出纠纷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纠纷类型多样化等特点。面对转型期的矛盾多元化特点,双牌县始终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以做到“小事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镇”为己任,不断健全矛盾调处机制,合理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1.创新三级调处化解机制,构建矛盾调处体系

2015年10月,中央深改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源自于美国,是一套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纠纷解决方式多元需求的有效机制。但在当前,矛盾排查机制仍存在一定的不完善因素,尚需在矛盾隐患及时通报、纠纷信息畅通反馈、重大情况如实报告等方面强化制度做法,做到矛盾全面排查、快速解决。在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双牌县立足县情,创新性地建立了覆盖县、乡、存的三级调处化解机制,并进行了卓有成就的实践工作,正确、合理地处理了大量群众重点关注的矛盾纠纷问题。

双牌县矛盾调处三级调处化解机制的创建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进行着手的:一是在县一级建立县委群工部,明确职责职能,县委群众工作部应是县委负责群众工作的综合部门,全面负责群众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和管理,与县信访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全力化解县内重大信访问题及县际矛盾纠纷;二是在乡镇(社区)一级设立群众工作站,充分发挥乡镇(社区)一级政府协调处理群众问题的作用,负责辖区内的信访维稳工作,对重点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排查、调处,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综合协调管辖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一般矛盾不出乡镇(社区);三是在村一级,探索在村全面建立群众工作办,夯实基层基础,织牢网底。在矛盾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好,做到小事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镇。

目前,双牌县以村(社区)每周开展一次排查,乡镇(局)每半个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全面排查,节假日和重要时期不定时开展排查,县级每月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议。并且,通过定期开展调解专项活动,深入群众,为群众调解矛盾、排忧解难,获得了很大成功。尤其是双牌县举办的“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已获得全省先进集体活动的荣誉称号。

2.创新多种矛盾调处手段,丰富矛盾调处方式

矛盾调处不同于其他工作,要讲究一定的方式方法,才能提高矛盾调解成功的概率。现阶段,在双牌县,首先充分利用“三调联动”的方式优化矛盾调处工作机制。“三调联动”是指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实现联动调解的一种矛盾调处手段。全县上下群策群力,相关部门大力贯彻落实,不断扩大“三调联动”施用覆盖面,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的专项社会矛盾调解活动,开始利用科学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2016年,全县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238件,调解成功2193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8%,其中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65起。(www.xing528.com)

其次,利用“二次调解”方式加强司法机关在进行矛盾调处工作时的工作效能。所谓“二次调解”,就是指:对基层司法所不能调解成功的复杂疑难案件,在案件宣布调解终结后,由县级司法行政组织资深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组成“第三方”对案件进行“会诊”,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再作一次深入调解工作,确实调解不成功,才能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矛盾,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调解成功率,减轻当事人诉累。“二次调解”机制的建立,是适应维稳工作新形势的需要。目前,双牌县通过出台《关于建成“二次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规章文件,逐步将“二次调解”的手段防范应用于重点解决群众中出现的复杂疑难问题和热点矛盾问题的实践工作中去,“二次调解”成就司法调解新路子入围“湖南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候选法治事件,2016年,双牌县运用“二次调解”机制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和历史积案24起,成效显著。

3.加强矛盾调处队伍建设,夯实矛盾调处基础

矛盾终究是由人来调解的,因此,矛盾调处队伍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作用的发挥,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矛盾调处队伍,是实现矛盾调处各项机制高效运作的基础。目前,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加,对法律给予了非常高的期望值,许多矛盾诉求不再仅限于情和理,更多群众在很大程度上想要的是针对矛盾的一个法律上的说法。

双牌县立足于群众对解决矛盾的新需要,不断加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成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并在全县开展实践指导和法律知识培训工作,通过指导、培训等形式从整体上提高矛盾调处队伍的基本素质。

同时,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双牌县还将继续创新队伍建设方式,通过高薪聘任、选任或返聘退休人员的方式,建设一支高素质、固定的专业解纷队伍。比如,可赋予司法行政机关职权,从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人员中选聘专业人员,建立固定的专业的解纷组织,并登记造册,统一管理,形成以固定专业解纷组织为主导,以现有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的调解网络体系。相关解纷工作协调机构建立专业解纷人员名册,实行联系的“绿色通道”,对相应案件直接委托专业解纷员进行调解,既提高了调处效率,也增强了调处针对性,还有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政府应当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多元解纷的工作经费,作为治理社会的投入,确保调解人员获得相应报酬和表彰激励。为充分调动参与矛盾调解的积极性。双牌县财政新增调解工作预算经费,2016年,调解经费已达近130万元,把维稳作为压倒一切的大事来办,要人给人,要物给物。双牌是个林业大县,林业矛盾纠纷较多,为此,县委县政府还在信访局专设了林业事务纠纷调处中心这个二级机构,独立核算,核编7人,保障经费20万元,大大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效能,较大程度上消灭了推诿、上交矛盾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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