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服务体系,主要是指由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经济合作组织和其他服务实体组成的,集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和群众自我服务体系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体系。随着社会治理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推进,社会组织、公民个体都已逐渐参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之中。此时,原有的政府单一化服务体系架构由于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的需求,须要有新的创新性的服务体系与之相匹配。构建社会化的服务体系,便是题中之意。现阶段,双牌县在构建特色化、社会化的服务体系中的实践主要体现在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三个方面。
1.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公共服务“高标准”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指以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生存与发展需求为目标,向社会成员提供就业、社会保障、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安全等基本公共品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是社会化服务的基础。要构建社会化的服务体系,首先要有能够提供好的公共服务,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生存与发展之必需,否则,一切其他工作都只能是空谈。
双牌县委、县政府联动相关部门,始终以广大县区和乡镇基层群众的公共需求为导向,根据公众意愿寻求公众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期最大限度的满足民生之所需,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社会中存在的突出矛盾,达到社会公平稳定。首先,加快制定公共服务法律规章的进程。从双牌县社会服务突出环节出发,在适龄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障、公共财政等方面群策群力,出台专门的规章制度文件等,规范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过程,引导并控制公共服务自由裁量权的使用。
其次,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广泛吸纳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构建起一套“政府+社会组织+社区民众”的多元主体的供给机制,辅以一定范围内的市场化和社会化运作,改变过去单一的政府垄断格局,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多主体互动联合的创新型服务体系。第三,构建基本公共服务评估体系。在双牌县全县范围内积极学习并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以“标准”中的相关指标为准,着力于质量控制和风险监测,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利用评估奖惩制度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2.构建“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实现为民服务“零缝隙”
“网格化”管理模式是国家社会治理方式的重大创新。近年来,湖南省积极创新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方式,并取得很大成绩。仅2014年一年,湖南省全省社区级网格化覆盖率便已达到70%以上,划分城乡网格共计155734个,专职网格管理人员155396名。2016年,永州市在网格化管理实践中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网格化“1+N”社会治理模式,并以此荣膺“2016全国创新治理优秀城市”的称号。
2014年7月11日,双牌县举办全县网格化建设动员大会,统一了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思想,明确了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的总体目标,并对县委、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带动、组织宣传、互联互通和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自此,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展开。
在网格化基础建设方面,双牌县首先在县一级开展社区网格划分工作,并取得一定实践经验,形成一定发展模式,网格覆盖率已达100%。在此基础上,2016年4月,双牌县正式启动全县农村网格化建设。按约200户或者500人的标准划分网格331个,并按“一格一员”要求配置网格管理员331名,辅配信息管理员114名,“网格化”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在47个村配齐了电脑、打印机等工作所需基础设施,20个试点村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实行了网格化试运行,基层网格覆盖面积已达近50%。
在深化网格化基础建设的同时,双牌县针对“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模式的建设中仍存在的工作机制、管理机制尚不健全的现实问题,从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了网格化的工作机制。首先,依靠现有方法,加快乡村、社区网格划分进度,实现基层网格全覆盖,网格化服务零缝隙。其次,加快网格化管理综合应用信息平台建设,在县级筹划并开始建设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通过完善网格化管理信息技术采集和应用机制,加快完成网格内居民的信息采集工作。截至2016年底,双牌县全县已采集房屋、人口信息13万余条,完成信息录入2万余条。(www.xing528.com)
3.建立社会组织参与机制,打造服务供给“多元化”
社会组织是现代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在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中常被称作是“第三部门”或“第三者”。社会组织“常常能够,并且也应当能够以更为有效的方式为我们提供大多数我们在当下仍然必须由政府所提供的服务”。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之中,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2014年,湖南省委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双牌县也积极响应省委的号召,开展起社会组织培育工作。经过近三年的发展,目前双牌县已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数量有128个,社会组织拥有了一定的数量基础,并且数量还在不断增加。但在实践过程中,社会组织规模整体偏小,组织运行机制尚不规范,社会服务参与度和贡献度较低,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并不密切、缺乏合作等现实问题还是客观地存在着。基于此,双牌县委、县政府为进一步完善机制,培育并促进社会组织发展,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并在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效。
一是以培育多元化社会主体为主要目标。参与社会服务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双牌县委、县政府从全局出发,建立和培育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的社会主体,并从资金、渠道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扶持。二是建立了社会组织间的合作机制和调节机制。为实现县域与市域、省域内更高效的社会资源配置,双牌县委、县政府建立起一套社会组织间的互通、合作机制,有效整合了国家和社会的资源和力量,促进了社会服务体系的高效运作。同时,为使社会组织能够平等参与社会服务,相关部门间建立了调节机制,着力保护弱小组织、弱势群体。三是规范了社会组织的运行机制。政府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使其获得社会管理权限的同时,需要规范社会组织的运行机制。在理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的同时,千方百计解决好社会组织接力政府放下的权力的问题。目前,双牌县已经开始逐步形成社会组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于社会组织相互独立、平行运作的运行机制。
4.建立社会服务市场机制,推进社会服务“效能化”
在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中,市场意味着竞争,竞争代表着效率。当前,在国际社会中,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经成为一种流行度颇高的新型社会化服务供给方式。在中国,传统的政府提供服务模式下,必须按照一系列相对固定的规章流程进行服务供给,这种重过程而不重结果的方式使得反应慢、效率低、浪费高等现象普遍存在,流程繁杂形成的交易成本也居高不下。此时,市场机制的优越性便体现了出来。
当前,双牌县已在引入市场机制的领域内有所突破,县委、县政府突破酌情、适度地在一定行业范围内引入市场机制,由政府及相关部门、事业单位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公共服务。这无疑是双牌县创新社会治理方式,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社会化服务效能的一个有效手段。
在深化社会服务框架内的市场机制建设这方面,建议双牌县重点将在以下几个环节入手。首先,在全县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组织服务供给制度。制度涵盖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技术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等具体领域。其次,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利用法律手段,通过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营造出良好的市场化、法治化氛围。再次,实行绩效管理评估。发挥市场经济的价格调节和激励机制的作用,利用市场机制的技术创新实现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和费用的降低。最后,坚持“有限市场”的原则。我国目前仍处在社会治理初期探索、实践的阶段,在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坚持适当引入、合理安排市场机制的原则,避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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