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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符合法治要求的制度体系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法治化制度体系,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前提。当前,针对公民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农村和基层的群众的法律意识依旧比较淡薄;法治程序、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政策制度仍亟待完善等现实问题,双牌县积极构建法治化的制度体系,从树立全社会法治意识,完善法律法规和规范程序规则三个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实践活动。全面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其次,严格执法队伍培训制度。双牌县积极推行派驻法制员制度。

构建符合法治要求的制度体系

“法治是最大的社会公约数”,中国社会治理由“人治”向“法治”进行转变,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法治化制度体系,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前提。当前,针对公民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农村和基层的群众的法律意识依旧比较淡薄;法治程序、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政策制度仍亟待完善等现实问题,双牌县积极构建法治化的制度体系,从树立全社会法治意识,完善法律法规和规范程序规则三个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实践活动。

1.培养意识,以法治思维引导社会治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并强调要“坚持把全面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要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首先要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人人懂法、人人知法,法治化的社会治理才能得以有效贯彻下去。目前,双牌城镇居民的法律意识正不断提高,但在边远的基层农村,部分群众的法治理念仍较淡薄。

鉴于此,为培养和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在县人民政府的牵头主导下,双牌县主要采取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首先,提高公务人员的法治素养。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如法网上参加了年度无纸化考试,全县130个单位4173人参加了学法,学时合格率都达到了100%。在继续坚持公检法司等部门常年不懈的普法宣传工作,尤其是六五普法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手段的同时,县委、县政府把普法治理工作纳入县、镇、村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内容之中,建立普法考试结果同领导干部考核提拔使用挂钩制度,对学法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任命。

其次,在民间加强普法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律意识。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包括邀请著名专家、学者开展普法专题讲座,开展“法制宣传月”等活动。例如:2015年5月在全县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组织3个法律小组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个月内便开展巡回宣讲活动9场次,举办法制讲座15场次,到学校上普法课12场次,义务解答法律咨询600多人次,发放普法书籍20000多册,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3000多张。2016年与市委法治办策划开展“你学法我送票,邀你畅游阳明山”等系列活动,开展集中法律下乡活动36场次,举办专题法制讲座40场次,到学校巡回宣讲32场次,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多人次,发放普法书籍60000册。

再次,常年开展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建成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推进“应援速援、应援优援”,2016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4件,完成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和公证处的年检初审和考核工作。顺胜律师事务所与3个社区和38个村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免费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单位53家,到村(社区)举办了法制讲座12场次,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办理案件97件,其中刑事案件27件,民事案件70件;峦山法律服务所全年共办理案件65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6家;公证机构办理各项公证217件;泷泊司法鉴定所办理案件157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随着农村信息化基础建设的不断完备,双牌县委、县政府已经开始着手联合相关部门和专家团队开发创新性的利用移动互联技术,尝试采取政府网站、手机APP等方式开展线上课堂教育,同时普法宣传队伍进入基层开展线下实践活动,构建线上线下共同发力的普法宣传体系。全面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2.规范程序,以法治规则规范社会治理(www.xing528.com)

“法治的本质是程序法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指出,“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的各项管理行为规范要以法律规定程序为准。在以往,国家的社会管理和各项治理工作大都只是政府治理行为,大事小事,政府全权包办、事必躬亲,社会力量完全是配角。如此一来,一方面加重社会治理的高成本负担,二来容易滋生“权力本位”、“司法行政化”等更严重的社会问题

社会治理工作的推进离不开一系列成熟、完备的制度规范。但制度的实行如果没有法律、法规的权威进行规范,“一把手”、“官本位”的顽疾便不能得到根本解除,民间矛盾无法得到有效调解,制度规范不能很好地实现“落地”,当然也不可能真正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近几年双牌县委、县政府通过加快制定和落实社会治理的行政程序规章,依法规范社会治理与政府治理的关系,逐步厘清了政府与社会两者的行为边界,在保证政府的主导地位、保证其权威性和公信度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组织、协调社会组织、个体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的桥梁、纽带功能;并且在大量引入社会组织和民间力量进行社会治理的同时,强化了政府的监督职能,有效保障了社会治理的顺利推进。2016年,双牌县检察、审判工作在规范程序的引导下配合密切,检察院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8件66人,提起公诉95件154人,提前介入一批重大案件的侦查活动,依法快捕快诉,起诉率达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严格执法,以法治手段推进社会治理

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除了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外,执法部门亦要做到严格执法。只有做到严格依法执法,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真正保障人民的权利。

首先,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双牌县严格执法尤其体现在社会治安和防控等方面,面对网络和电信诈骗等重大刑事案件、“两抢一盗”、“黄赌毒”、邪教组织和涉及公共安全事故犯罪等恶劣事件,双牌县相关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法,绝不姑息。2016年,双牌县成功告破全省公安机关重点督办的3起案件之一——公安部“2016-124”毒品目标案,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7名。同时,在侵占财产、缉枪治爆等方面重拳出击,战果辉煌,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影响恶劣的邪教事件,连续16年实现“三个零指标”工作目标。

其次,严格执法队伍培训制度。双牌县积极推行派驻法制员制度。通过制定下发《双牌县公安机关派驻法制员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基层法制员的选拔条件、职责任务、管理考核、待遇奖惩。同时,积极开展法制员培训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在问责方面,实行案件问题清单交办制度,推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再次,加强执法档案制度建设。完善刑事案件统一入口、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完善受立案改革配套机制建设,推进110系统与执法办案系统对接。推行执法档案制度建设。推行以办案积分制为主要内容,执法管理委员会、主办侦查员、派驻法制员和执法责任终身制“五位一体”的执法档案管理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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