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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开展法治示范创建,8个单位成首批示范单位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更好地探索和总结法治创建工作的路径及经验,稳步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双牌县在全面部署、整体推进的基础上,从抓点入手,把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第一中学、双牌电站、工业园管委会、尚仁里乡、芙蓉社区、盘家洞村8个不同类型单位确定为全县首批法治创建示范单位,出台创建标准,明确创建时限,认真抓好创建试点工作,力争出特色出亮点,以点带面,创出实效。

双牌县开展法治示范创建,8个单位成首批示范单位

法治示范创建是普法工作中的一大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推进依法治县的重要抓手,双牌县2014年获得全省“首批基层法治示范县”,2015年3月法治创建工作荣获“全国先进单位”,这是一块“国”字号荣誉,能取得这项荣誉跟双牌县在法治创建活动中进行的有益的探索和有效的实践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1.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创建工作保障有力

县委、县政府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法治创建作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行动和富民强县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保障措施上做到了“三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县委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法治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县委办、政府办、政法委、宣传部抽调4人充实到“法治办”,与县依法治县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全县法治创建日常工作。2011年12月召开了法治创建工作动员大会暨“六五”普法推进会,与会乡(镇)、单位当场向县委政府递交了“法治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1—2014年,县委先后召开5次常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创建工作,召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12次,研究解决相关问题20多个。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分别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法治工作站作为办事机构,136个单位聘任了法治专干,建立了双牌县法治专干QQ群,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民共参与的“大创建”工作格局,同时构建了以“法治县”、“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居)”、“民主法治社区”和“法治示范单位”为核心内容的三位一体的创建网络。

二是机制建设到位。县委、县政府将依法治县列入《双牌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先后出台了《法治双牌建设纲要》、《关于开展“法治双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双牌县创建全省基层法治示范县实施方案》,县人大常委会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建设的决议》,县人民政府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双办发〔2011〕61号),县委、县政府把法治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考评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为保证创建工作的实效性,把法治双牌创建细化为5大类35大项、168小项的考核标准,出台法治县、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法治示范乡镇(场)、诚信守法企业、法治示范学校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县“法治办”建立健全了《双牌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制度》、《双牌县单位“法治专干”管理办法》和《双牌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查检查办法》,通过建章立制,确保全县法治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三是经费保障到位。县财政为法治创建工作安排了10万元的启动经费,按全县总人口人平1元的标准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按人平2万元的标准为司法局安排90多万元的工作经费,投入70余万元为县“法治办”配置了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专用装备。同时各个乡镇按每年2万元的标准安排法治创建工作经费,保障法治创建工作的正常运转。

2.步骤明确,措施具体,环环相扣稳步推进

紧扣双牌实际,精心研制创建方案,狠抓各个环节任务落实,创建工作实施“三步走”。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让广大群众了解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营造法治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2011年以来,在全县深入开展了以“法律六进、法治广场、电子广告屏、法制文艺晚会、发送法制短信、法制挂历进农家”等为载体的法制宣传活动,召开了全县法治创建动员大会和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大会,创办了《双牌司法简报》法治创建专刊,每月一期,印发了《公民法律知识通俗读本》和《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等书籍10万余册,各种法律宣传资料15万余份,县电视台开设了《咱们有法作主》专栏,每周一期定期播出,开展了法制宣传“五个一”活动,即县里建立一个普法基地、乡镇成立一个法律培训中心、每村(社区)设立一个法律辅导站、每组有一个学法中心户、每户有一名法律明白人,全县共创办法律培训中心15个、法律辅导站195个、明确学法中心户3200余户、法律明白人5万余人,在全县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www.xing528.com)

二是点面结合,以点带面。为更好地探索和总结法治创建工作的路径及经验,稳步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双牌县在全面部署、整体推进的基础上,从抓点入手,把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第一中学、双牌电站、工业园管委会、尚仁里乡、芙蓉社区、盘家洞村8个不同类型单位确定为全县首批法治创建示范单位,出台创建标准,明确创建时限,认真抓好创建试点工作,力争出特色出亮点,以点带面,创出实效。2012年6月上旬,对8个示范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并召开了“全县首批法治创建示范单位”经验交流会,各乡镇、县直(驻县)单位的分管领导、法治专干共200多人参加,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试点单位的经验介绍,详细查阅了档案资料,进行现场学习观摩,为全县法治创建工作的纵深铺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强化督导,整体推进。为稳步推进和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县委政府建立了责任落实机制,将创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分解到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专门出台问责办法跟踪监督,创建办随时收集、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了绩效评价机制,创建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和综治考核范围,并定期开展督查通报。2012年6月、2013年7月分别派出3个督查组对全县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两次全面督查,采取“听、查、看、访、议”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进行督查,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重点查找不足,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对督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有力推进了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特色亮点精彩纷呈

2011年双牌被确定为湖南省首批“基层法治示范县”创建单位(永州市唯一的一个县),自此开展了法治创建活动,由于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在创建过程中,双牌县结合县情,突出重点,培育特色,打磨亮点,在创建内容上做到了“三突出”。

一是突出基层社会矛盾化解。实现了两个“创新”。第一,创新人民调解“二次调解”工作机制。2010年,双牌县县司法局为适应信访维稳新形势需要,创新了矛盾纠纷“二次调解”工作机制,对司法所不能调解成功的重大疑难纠纷,规定司法所必须移交到县局进行“二次调解”,县司法局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资源对案件进行“会诊”后再进行调解,最大限度地提升调解成功率。通过这一创新,将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调解的指导管理职责延伸至主动参与,丰富人民调解内涵,增强调解效能,取得了明显效果,仅2011年就成功调处了陈年积案和重大矛盾纠纷152起,有效减少了各类上访现象和旷日之久诉讼案件的发生,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目前通过这一机制,双牌县司法局每年化解重大矛盾纠纷30起以上。“二次调解”机制省委以“内参”形式刊发并得到了司法部和省市的高度肯定,目前已在全省推介。并于2016年6月,该项“二次调解”成绩司法调解新路子被评为“2015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获得这项荣誉的全省只有十个。第二,创新社区居民单元化管理模式。将社区划分为单元、小区、楼房,形成社区-单元-小区-楼房四级架构,用“小网格”服务“大民生”。以500户左右居民为1个单元,将全社区划分为10个单元,每个居委会成员包干负责2~3个单元,每个单元设立1名片长,单元下设居民小区,每个小区设小区长1名,小区下设楼房若干,每个楼房设楼长1名。通过推行单元化管理,社区干部做到了“三活四清”,即对辖区情况准确掌握,成为“活户籍、活档案、活地图”,对所负责各类事务准确掌握,做到了“家庭情况清、人员类别清、区域设施清、矛盾隐患清”。

二是突出基层组织建设。第一,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党建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等制度,2012年8月中旬,以县委的文件下发了通知,选抽了部分乡镇场党委书记和县直部门党组书记向县委常委会进行了述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同时,积极拓宽村干部的选拔、教育、监管、服务渠道,注重从致富能手、回乡知识青年、复退军人、务工经商人员中选拔村干部,使村级班子成员的年龄、文化结构得到不断优化,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在法治创建中的核心作用。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县非公企业党工委社会组织党工委,围绕“双强六好”目标,狠抓非公经济党建工作。强化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努力实现“四个百分之百”的目标,开展了“党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使一些“隐形党员”、“口袋党员”找到了组织,使360多名流动党员过上了正常的组织生活。第二,创新“秤砣工作法”。在“一线工作法”的基础上,双牌县在全市率先推行“秤砣工作法”,作为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一条新路子。所谓“秤砣工作法”,就是要求各级干部按照“五个一”走进群众、“五个同”融入群众、“五个问”了解群众、“五个帮”服务群众、“五个抓”带领群众的要求,像“秤砣”一样沉下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情为民,真心帮民,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心连心交流,手拉手帮扶,实打实服务,让群众像“秤杆”一样度量出干部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分量。“秤砣工作法”实施后,全县干部作风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过去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的现象不见踪影,干群关系得到了显著改善。第三,完善基层组织自治功能。深化“四民主两公开”制度,积极培育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全县1/3的村(社区)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标准,覆盖率达到48%。泷泊镇探索出“星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网格化社区管理”创建模式得到市级肯定,目前,全县已创建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永江乡盘家洞村),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5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较好地实现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全覆盖。依法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依法治村规划》、《村民代表议事规则》、《村民大会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民主管理,村民自治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道路。在学校扎实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县第一中学、县三小等5所学校获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荣誉称号。积极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评选活动,全县有6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7个单位被命名为县级法治创建示范单位。

三是突出法治宣传教育。这一部分已经在前文阐述过,就不再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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