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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协作脱贫:精准对接促稳就,双牌县成功经验分享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6年3月,国务院部署在湖南、湖北、广东三省开展劳务协作脱贫试点工作。在省、市的指导和有关企业的支持下,双牌县切实将劳务协作脱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围绕“实现精准对接、促进稳定就业”的中心目标,积极构建整体工作机制,开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规范有效工作流程,狠抓识别、对接、稳岗、服务等关键环节工作落实落细。短短一年多时间,劳务协作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劳务协作脱贫:精准对接促稳就,双牌县成功经验分享

开展劳务协作,通过输出输入地紧密对接,有序推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就业、增收脱贫,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对于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大意义。2016年3月,国务院部署在湖南、湖北、广东三省开展劳务协作脱贫试点工作。在省、市的指导和有关企业的支持下,双牌县切实将劳务协作脱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围绕“实现精准对接、促进稳定就业”的中心目标,积极构建整体工作机制,开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规范有效工作流程,狠抓识别、对接、稳岗、服务等关键环节工作落实落细。短短一年多时间,劳务协作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双牌县通过开发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政策补助等措施,引导劳务中介机构帮扶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600人,完成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120人,带动2000人脱贫致富。

1.强化精准识别,做实贫困劳动力信息数据

双牌县按照“一人一卡、一村一册、一乡一柜、一县一库”要求,以扶贫部门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由乡镇政府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地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台账,安排专人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农村贫困劳动力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贫困劳动力数量和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健康状况、家庭收入、家庭成员等;二是已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数量和基本情况,包括就业地区、就业单位、就业岗位、薪酬水平、就业满意度、转岗需求、子女入学需求以及随行家属情况等;三是暂未转移但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数量和基本情况,包括有愿意的就业地区、行业企业、岗位工种、薪酬待遇、住宿需求、公共服务需求、随行家属情况,以及有转移就业意愿的“两后生”人员数量等。

2.强化精准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

一是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实行免费培训。双牌县以就业创业为导向,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城乡劳动力职业培训、农业部门开展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贫开发部门实施的“雨露计划”等,统筹纳入该县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规划,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已达成就业意向的贫困劳动力做好输出前务工常识、劳动纪律教育和体检工作;对有意愿入读职业技工学校的贫困“两后生“,开展“订单式”培养,实现毕业即就业;对暂不符合岗位技能条件的,针对其特点和岗位特点开展技能培训,直至转移就业。二是鼓励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双牌县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雨露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6〕1号)文件精神,对接受技工教育的已注册学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享受国家规定的技工教育“免”、“补”政策基础上,按照“应补尽补”原则给予扶贫助学补助,确保其不失学、不辍学。按照《关于对入读技工院校的城乡初高中毕业生实施实训补贴的通知》(湘人社函〔2014〕260号)要求,对于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给予所在学校实训补贴。三是着力提高贫困劳动力培训精准性。双牌县依托扶贫开发公共就业服务等平台,深入贫困家庭开展培训需求调查,侧重培训周期短、易学易会、脱贫增收见效快的“短平快”职业技能。通过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和就业层次。双牌县还利用农闲时间,积极开展“订单式”、“田间课堂”、“授课入户”等实用技术培训,使务农和技能培训“两不误”。鼓励培训机构根据贫困家庭劳动力地域分布,就近就地开展培训。鼓励开展劳务经纪人和致富带头人培训,使其带领更多贫困家庭劳动力脱贫致富。通过部门合力,确保有培训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至少接受一次职业培训,掌握一项就业技能,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目标。

3.强化精准对接,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一是积极扩大劳务输出。按照“巩固老基地、开辟新基地”要求,继续巩固和发展与沿海及省内经济发达地区的劳务协作关系,搞好与长沙深圳东莞等地的劳务对接,到2018年,建立稳定的劳务协作基地三个以上。组织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尤其是贫困劳动力向这些企业定向输出。鼓励在外创业人员、工程承包人员、外出就业人员搜集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带动家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要把贫困家庭“两后生”和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劳务输出的重点,多措并举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就业。二是引导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双牌县依托工业园、商贸物流区、生态文化旅游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贫困劳动力向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旅游服务等业态转移,实现就近就地就业。支持本地企业尤其是工业园区企业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由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优先使用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务工。鼓励小微企业到乡村采取分散加工、家庭作坊、“企业+农户”等形式,使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居家灵活就业。三是加强就业供需信息对接。双牌县以“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契机,为贫困劳动力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岗位信息收集整理,通过宣传栏、广播、电视、手机客户端等多种形式将岗位信息送到贫困家庭劳动力手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进其实现就业。四是支持贫困劳动力创业兴业。重点扶持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对参加创业培训的扶贫过象,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为创业培训合格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等服务。鼓励农村贫困劳动力立足本县特色产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产业项目。推广“农户+基地+合作社+电商”模式,大力发展“互联网+”和农村电子商务。依托现有场地或园区,因地制宜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并对入驻的返乡农民工创业者,从场地、创业担保贷款、人员招聘和员工培训等各方面给予支持。(www.xing528.com)

4.强化工作基础,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

一是加强基础平台建设。打造“互联网+就业+精准扶贫”平台。按照统一标准、互联互通、覆盖全县、优质高效的总体要求,建立县、乡镇、村组三级组成的“互联网+就业+精准扶贫”公共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成立农村贫困农村力转移就业服务站,做到“六有”(有制度、有设备、有人员、有台账、有信息网络、有外出务工分布图),并设立专门求职登记窗口,实现劳动者求职就近登记。从而提升全县就业(扶贫)服务和就业(扶贫)管理工作信息化服务水平。二是设立村级人力资源协管员。在每个行政村设立一名人力资源协管员,人力资源协管员由村支两委负责人兼任,负责本村农村劳动力(含贫困劳动力)的信息采集、就业和培训需求摸底、政策宣传、劳务输出及培训队员的组织、效果跟踪等工作,着力打通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最后一千米”。对村级人力资源协管员给予每人每年适当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保障。三是积极做好转移就业跟踪服务。把已输出贫困家庭劳动力的稳定就业工作,作为劳务协作脱贫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在输入集中地探索建立劳务输出服务中心,加强与劳务输入地有关部门、用人企业常态化联系,及时交流用工信息和劳动力资源信息,积极做好贫困劳动力转岗换岗服务及劳动维权服务,确保贫困劳动力输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5.强化政策落地,确保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得实惠

一是创新创业扶持。县人社、扶贫、科商粮经信等部门每年整台部分资金支持创新创业;对被认定为县级以上示范基地(以返乡贫困农民工为主)的,给予优先扶持;对自主创业带动就业的贫困人员,优先纳入“双十资助工程”(十个优质企业,十个个体工商户)。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百资助工程”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83号),所需资金从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承担)。二是重点支持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就读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实行免学费政策,同时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的扶贫助学补助(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雨露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扶办〔2016〕1号),所需资金从扶贫专项资金中列支。对参加半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获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贫困劳动力,从扶贫专项资金中每人叠加补助1500元[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雨露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6〕1号),所需资金从扶贫专项资金中列支]。三是创业担保货款。引导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的,可以按规定享受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16〕39号),贴息资金50%由中央转移支付承担,45%由省财政承担,5%由县市区财政承担)及5万元的扶贫小额信贷和贴息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5〕25号),贴息资金从扶贫专项资金中列支)。四是职介服务。每年拟安排30万元资金推动劳务招聘活动开展,实现贫困劳动力就业有效对接,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提供每人每年至少一次就业介绍服务。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号),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承担。五是交通补贴。对贫困人口新成长劳动力跨县外务工转移就业并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输送的,由相关部门给予一次的交通补助[依据《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7号))。按照省外、市外省内、县外市内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400元、200元、100元交通路费补助。

6.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劳务协作脱贫见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双牌县劳务协作转移就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人社局、县扶贫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乡镇、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人社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就业局局长任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劳务协作转移就业脱贫工作。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劳务协作脱贫工作对象广、基数大,对资金需求的数量巨大,且持续性强。各责任单位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劳务协作脱贫工作领导小组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和目标任务,统筹做好分散在各部门的专项资金,把各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资金用实、用足、用好。同时,财政部门切实加强对劳务协作脱贫工作的资金保障,确保贫困劳动力信息采集、交通补贴、村人力资源协管员工作经费等费用及时筹措到位。三是强化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一个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一年一考评”的方式,对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考核。对在劳务协作脱贫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凡是措施不力、工作被动落后的责任单位,对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在新闻媒体上开办“劳务协作脱贫”专题或专栏,广泛宣传创业就业政策、就业信息、工作动态。并在全县推介、宣传劳务协作转移就业脱贫工作好典型、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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