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理念观念创新。电子商务的发展为银行带来的主动服务理念是革命性的,它使银行的竞争原则更趋向于服务客户,从而加速业务创新,使银行服务更贴近客户需求。作为网络经济最活跃的参与者和最大的受益者,银行已成为电子商务乃至新经济持久而强大的推动力量。银行必须进行战略调整,转变经营理念、变革商业模式、再造组织体系、重组业务流程,将电子商务领域的金融服务创新作为未来发展的战略重点。
2.创新支付结算方式。一是银行要利用自有用户量庞大、资源优质、安全性高、用户信任度高的优势,充分融入电子商务,积极参与电子商务金融在支付领域的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二是要加强与第三方公司的业务合作与技术交流,结合自身优势创新更具特色的金融服务,强化支付产品的支付安全性与快捷性。三是要制订电子商务技术体系的整体建设规划,构建先进的电子商务支付体系,提供多种形式的支付结算服务。四是要突破现金、卡类、票据支付局限,创新支付方式,加强银行支付媒介软硬件的研发与应用,体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支付应用,进行数字证书、网银支付、积分兑付、手机银行移动支付的推广以及通过各类移动终端进行的支付收单业务等。五是要根据不同行业需求开发清算管理系统,通过高效即时地管理企业资金流和信息流,提供更深层次的清算服务。如客户信用评级、电子对账、贸易链、资金链的三方清算服务、信用服务下的资金管理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等服务。
3.创新融资服务方式。一是通过对企业支付结算业务数据的收集与处理,在掌握大量的企业交易信息、资金状况、产品销售等全方位的信息数据的基础上,建立起包括融资申请管理、融资方案、信用评级、支付结算及贷后服务管理等模块的基于电商服务的信用评级模型。二是加大对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力度,解决银行与企业因信贷信息量不足、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融资难题。三是要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将众多且分散的企业融资需求规模化、信息透明化,将平台内的企业客户规范化、过滤化,加快信息的传递,提高融资需求的处理效率,从而更高效地获得优质客户。
4.创新加强行业监管。一是相关部门要制定统一的行业国家标准,促进电商业务规范发展。二是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要加强金融电子商务的监督,规范支付、结算和信贷行为,保证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三是对金融电商业务和其他电商业务要一视同仁,给予相同的政策待遇和发展环境。
5.完善平台服务功能。目前,银行电商平台的功能是以资金流为核心,主要功能是突出支付结算兼顾信贷融资功能,平台的功能还不够强大。因此要加强创新,不断完善电商平台的信息服务,信用中介等金融、非金融服务特色等功能,为客户打造诚信、安全、高效的综合性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如建设银行的“善融商务”已相当成熟。
6.树立金融电商品牌。一方面,各银行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金融电商业务对社会公众的知名度;另一方面,各银行要通过自建电商平台或合建电商平台等多种模式,搭建具有银行特色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以此来树立金融电商服务品牌。(www.xing528.com)
7.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加强政策扶持,修订完善金融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支持金融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规范金融电商业务发展行为,对企业通过网上交易的行为在税费等方面进行优惠和减免。鼓励和支持金融电商平台建设、支付结算创新和融资渠道创新,对在这些方面有重大突破的企业和个人要予以奖励。
8.注重加强风险管理。电子商务系统架构在互联网这个公用平台上,面临外部欺诈风险和信誉风险。银行要切实加强平台交易风险防控,创新推广具有防欺诈功能的B2C交易接口,提升客户识别防范假订单的能力,打击电子商务欺诈风险。对于欲申请批扣方式的商户要坚持审慎原则,严格把关。对个人客户要通过网点、媒体、网站等渠道进行安全教育,提高网上购物时的安全防范能力。
9.重视电商人才培养。要多层次、多渠道组织开展电商业务培训,提高行业人员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积极完善电子商务人才服务机制,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培养和引进适合银行电子商务发展的专业人才。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台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大会发言材料之二十二
(2014年1月7日,时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兵在徐曙鹰委员的大会发言材料上做出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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