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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规的基本构成及规定解析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会计法规是指由国家和地方立法机关及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制定颁发的有关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总称,也叫会计法律制度。其基本构成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分别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会计法规的基本构成及规定解析

会计法规是指由国家和地方立法机关及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制定颁发的有关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总称,也叫会计法律制度。其基本构成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

(1)会计法律是指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如《会计法》。《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2)会计行政法规是指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企业会计准则》《总会计师条例》。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制定依据是《会计法》。

(3)会计规章是指由国家财政部就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制定会计规章的依据是会计法律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内容简介如下。

(一)《会计法》

《会计法》于1985年1月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于同年5月1日开始实施。此后,于1993年12月、1999年10月、2017年11月三次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会计法》对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更加重要的法律规范作用。

修订后的《会计法》共七章五十二条,包括:总则、会计核算、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附则。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1)突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立法宗旨。明确了《会计法》的宗旨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会计资料是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以及政府部门改善经营管理、评价财务状况、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而会计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会计资料的质量。修订后的《会计法》在立法宗旨和修订的其他内容上,都体现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法律要求。

(2)突出强调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一是明确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二是规定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是规定单位负责人必须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四是对各单位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进一步完善了会计核算规则。一是对各单位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提出总体要求;二是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三是对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登记、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等内容作了完善性规定;四是增加了对账、会计处理方法、或有事项的说明、会计记录文字等方面的内容。

(4)对公司、企业会计核算作出了特别规定。规定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对公司、企业容易导致会计资料失真、失实的主要环节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5)进一步加强了会计监督制度。分别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6)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7)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作出了规定。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作出了具体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这是从法律上对会计从业资格问题作出了规定。

(8)对法律责任作出了新的规定。具体列举了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增强了操作性;对行政责任的具体形式作出了规定。

(二)《企业会计准则》(www.xing528.com)

会计准则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它主要是对企业经济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作出规定,以指导和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会计准则按层次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基本准则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即属于基本会计准则,目前其内容共十一章五十条,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和附则。

具体会计准则是根据基本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的有关会计核算业务处理的具体规范,是企业会计核算的应用准则。目前财政部已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41个具体会计准则。

(三)《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是根据《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的,用以具体规范企业会计核算,是会计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

《企业会计制度》由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正式发布,并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践。1993年,我国进行了重大的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先后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分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实现了我国会计核算模式的转换,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财务会计核算的模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行业会计制度按行业分类已明显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需要,一方面是企业多种经营的存在和发展,用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会计核算的需要;另一方面,新兴行业的兴起,无法从现在行业会计制度中找到其适用的会计制度。所以《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布成为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制定《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原则是:

(1)统一性原则;

(2)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具体会计准则为基础原则;

(3)体现会计要素的质量特性原则;

(4)体现需要和稳定性原则;

(5)体现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6)与税收法规尽量保持一致,不能一致就适当分离的原则。

《企业会计制度》内容共十四章一百六十条,包括: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和费用、利润利润分配、非货交易、外币业务、会计调整、或有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财务会计报告、附则以及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布,是深化会计核算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目标协调的必然要求。它对于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统一会计核算的标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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