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的结果,不仅仅是改进达标,更高的要求是不再出现相同的问题。如果有这样的基本理念,在检查过程当中,我们就会知道一件事情处理完之后,中层经理必须养成良好的习惯,与团队坐下来认真总结,完善我们的制度、标准流程和管理工具,以防止未来再次出现相同的问题,这样的检查才是真正到位了。
案例:延迟交货谁之过?(www.xing528.com)
有一家做非标产品的企业,经常出现延迟交货的情况,及时交付率只有86%,原因到底在哪里呢?经过PMC(生产及物料控制部门)的调查,认为主要原因是客户经常变更设计,导致企业经常变更生产计划和工艺流程。于是,他们要求销售部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约定变更设计的次数,如果超过约定次数,则要求客户增加费用,并延长交货时间。但是这种方式,对于小客户、小订单还能起到一些作用,如果是大客户、大订单,他们本身就没有话语权,根本不起作用,所以延迟交货的情况还是经常出现。最后,PMC向运营总监汇报了这个情况,运营总监与PMC、销售、技术、生产部门共同调查研究,发现导致客户经常变更设计的原因居然在企业自己身上。因为在签定合同时,许多标准就是模糊的,都是一边生产一边确定,而合同文本又是技术部提供方案,销售部与客户洽谈,结果销售人员不懂技术,技术人员又不直接接触客户,导致信息不对称,工作效率低下。于是,他们改变客户订单的管理流程,第一步由销售部判断订单是否可接,技术部、生产部协助提供判断依据;第二步由公司技术部与客户洽谈具体的技术标准,代表公司与客户签字确认,销售部提供协助并最后签约;第三步由PMC进行产能、交期和生产成本的评审,销售、技术、生产、采购、财务部门协助;第四步再由PMC进行排产……这个流程改进之后,由运营总监下达整改通知,整改期为三个月,目标是及时交货率达到90%以上。各部门依照新流程开展合作,开始有些不太适应,特别是技术部要与客户直接接触,销售部退后起辅助作用,两个部门都感到很别扭。但是运营总监强化督促,不经过技术部签字的技术标准,不允许销售部签订合同。一个月之后,大家适应了新流程。执行到第三个月时,见到了比较理想的结果,设计变更率从37%降到了5%,及时交付率从86%提高到了92%。因此,出现问题不可怕,试错过程中有些反复也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没有检查的方法和流程,而且没有坚决地执行到底。检查的目的不是为了做完一次检查,也不是为了这一次的合格,而是要防止同样的错误再次出现,进而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持续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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