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传统能源还是新能源,其产业制度都要严格重视市场配置和宏观调控的综合平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能源互联网发展建设的体制基础和制度指引。要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在财税、金融、投资和计划体制的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建立计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的机制,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
能源产业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科学确定能源产业组织形态,有效区分竞争性业务和非竞争性业务。优化市场结构,对非竞争性业务加强公平接入和普遍服务的监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决定性作用,积极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加快能源交易平台建设。
1)制度创新保障体系(图17)
图17 能源互联网制度保障体系
具有中国特色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是以能源法为统领,以煤炭法、电力法、石油法、天然气法、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等单行法为主干,以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关配套法规和能源标准规范为补充的一个完整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应在尽早出台能源法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完善电力法、石油法、天然气法、可再生能源法等行业单行法律。在配套服务制度方面,完善电力规章制度、石油天然气法规,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配套制度,建立能源微网扶持制度。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涉及7大重点任务、28个子任务,将重点推进竞争电价、配售电主体放开等改革,旨在逐步培育多元市场化竞争格局。电力行业将基于该文件确定的改革思路,逐步落实:一是电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范围逐步扩大,更多的地区将实行“直购电”试点,“多买、多卖”的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形成;二是“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从深圳扩大到内蒙古蒙西电网,如果进展顺利,一些电力资源丰富的区域或消费区域,例如东北、新疆或上海等也可能开展此类试点,为准确监管输配电价提供更丰富的素材;三是电网企业的一些辅助功能,例如规划、设计或房地产、传媒等其他不关联的业务或投资受到抑制,电网企业业务逐步收缩,不再统购统销,主要集中于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等;四是配售电业务放开,该领域将涌现出非常多的主体,这是新一轮电改所带来的最大红利。
2)接入制度创新
我国目前在新能源发电接入、分布式发电接入、微电网接入等方面出台了一定的法规制度,但仍然存在地方解读不一、流程手续复杂等问题。在煤层气、沼气等可以并入城市天然气管网的分布式燃气方面,还没有具体的法规,亟须制定。
电网公司和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明确、简洁、易操作的电力并网流程。并网用户符合并网标准即可申请接入,接入设计和相关服务由电网公司负责,接入规范、材料、时间等应有清晰的规定。完善分布式发电、新能源发电、微电网等并入配电网的技术规范。新能源发电具有间歇性,分布式发电和微电网改变了传统配电网的运行特性,这些技术规范要求国家层面的权威性、统一性。2012年,国家电网陆续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2014年2月,国家能源局出台《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暂行办法》,提出了电力接入的总体原则:促进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保证电力交易正常进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电力企业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规范新建(包括扩建、改建,以下统称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系统工作,确保新建电源公平无歧视接入电网。2015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随时受理项目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
我国是严重贫气国家,煤层气、煤制气、垃圾填埋气、沼气等在净化后,可并入天然气管网。应鼓励分布式燃气的工程建设、社会资本投资和燃气并网接入。2013年9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明确要统筹规划建设煤层气规模化开发区块输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支持大型煤矿区瓦斯输配系统区域联网,要进一步制定煤层气质量标准,按照就近利用与余气外输相结合的原则,支持地方和企业加快煤层气专用管网建设,加快煤层气并网和调度。沼气工程规模化开发和市场化并网销售是解决沼气利用效率低、沼气池废弃和闲置率较高、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的重要措施。在制定和执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沼气项目建设规划和计划,并与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发电厂、污泥处理、河湖治理和城市加气站建设计划相结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生物质能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在河南、广西、四川等畜禽养殖规模较大、有机废渣废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建设为城市、大型村镇集中供气的沼气及管网设施示范工程。2014年5月,河南天冠企业集团公司利用酒糟和糟液建成日产48.5万m3的沼气项目,实现了对南阳城市燃气管网的接入。
3)管理制度创新(www.xing528.com)
(1)当前的分散管理也造成了能源规划和其他规划不协调,应出台能源综合规划制定规范,在统一能源管理机构的协调下进行。以能源微网建设为最优目标的分布式发电、分布式供热、CCHP和BCHP、新能源区域规划等,以及光伏建筑一体化、热泵建筑一体化,均需要新能源开发规划和热力、水务、燃气、土地、建筑等规划的综合。在能源的统一规划、综合设计方面,建筑和能源是最为紧密的。中国城镇化建设目前面临着既有建筑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筑及生态示范区建设、新型城镇化、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发展建设任务,存在建筑工业化、绿色建材及节能建筑等新经济增长点。在能源互联网模式下,这些规划设计必须考虑用能、节能及能源互联网的能源开发利用要求,能源规划将成为城乡规划和建筑规划的重中之重。
(2)应出台能源产业政策综合制定规范,在统一能源管理机构的协调下进行能源互联网相关产业政策的制定。能源互联网产业组织政策的重点是协调专属运营和市场运营、规模运营和分布式运营的冲突,培养多元化能源主体,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能源互联网产业结构政策的重点是保护新兴先进能源产业、淘汰传统落后产业,人为干预市场资源向能源互联网相关产业转移;能源互联网产业技术政策的重点是制定技术标准和扶持项目清单,鼓励先进技术的研究、引进、扩散,对先进能源技术进行资金补助、价格补贴、融资支持等;能源互联网产业布局政策的重点是区域能源综合规划、新能源耦合发展布局等。
(3)能源互联网要求能源公共设施完善、服务过程透明、信息发布及时,要求规划、设计、能效、咨询等中介服务专业、细化、规范。建立现代能源服务体系,一方面是完善能源公共服务,推进能源基础性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好能源经济性公共服务,提高能源信息服务水平;另一方面是积极培育能源中介服务机构,引导行业协会和咨询机构专业化、规模化、全面化和规范化发展。
(4)加强能源审计。中国能源设计的市场机制未形成,处于政府力推、企业不解的状况。因此,需加紧制定能源审计法律法规,研究各行业能源审计办法,统一能源审计方法;完善能源审计市场行为规范,制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严抓能源审计资质。
4)能源中介与行业协作
(1)推进能源普遍服务,明确能源企业作为普遍服务的主体,由政府建立能源普遍服务基金或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激励政策,补偿能源普遍服务的成本,促进能源资源的开发与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能源普遍服务基金可借鉴城市供热保障金制度,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困难家庭用能,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挥市场机制在能源普遍服务的基础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和企业积极参与农村能源建设,开展政府对事业性和政策性亏损的财政补贴。
(2)完善能源信息服务。健全能源信息上报与采集制度,改进统计方法,建立企业的能源平衡表制度,定期开展能源普查。建立能源公共信息平台和信息监测制度。利用平台收录、发布、共享能源的生产、消费、库存、进口、价格等信息,发布国内外各类能耗信息、节能技术、工艺设备、管理经验等。加强相关性能源数据的分析挖掘,构建能源行业综合投资指数、能源安全度预警指数等,定期向社会发布,引导投资和建设。
(3)积极培训能源服务公司等中介服务组织,开展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EMC);参与制定EMC财税政策,建立节能投资担保机制,形成节能技术服务体系,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一条龙节能服务。
(4)开展行业协调和自律,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协会主导研究制定能源产业政策、标准、准入条件,监督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信息统计、咨询、培训、资质管理等服务。健全能源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协会的法律规范,实现依法设立、民主管理、行为规范和自律发展。坚持协会市场化,政府和协会分离,把信息统计、标准制定、专业评估、论证等工作交给协会去做,提高协会服务质量和水平,发挥协会的纽带桥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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