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丝绸缎是以蚕丝为主要原料通过织造、印染或色织加工后而成的面料。可按织物组织结构、加工工艺、使用原料、外观形态和主要用途进行分类。从用途上来分,真丝绸缎产品可分为服装(饰)绸、装饰绸、产业绸。其中,服装面料用的绸缎常用作日常用内衣、外衣、礼服、套服等。真丝服装的特点是柔软舒适、美观大方,且具有保护皮肤的特殊功能。服饰用的绸缎常用于制作领带、围巾、披巾(肩)、钱包、提包、手帕和绢花等。装饰用的绸缎常用作窗帘、帐幔、台布、床罩、被面、坐垫、靠垫;也有用于建筑物墙上糊墙绸面以及用真丝做的室内艺术欣赏画等。工业用的绸缎主要有机电工业用的绝缘绸。食品、印染工业用的筛网,电子工业用的打字机色带,航空工业用的降落伞,军工用的火药包绸等。
原国家质检总局曾组织对丝绸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浙江、江苏、上海、山东4个省、直辖市47家企业生产的47种产品,合格35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4.5%。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如下。
(1)pH不合格。丝绸产品直接接触皮肤,本次抽查中有8种产品的pH不合格,均为偏高呈碱性。pH过高或过低,都会对人体皮肤产生刺激。(www.xing528.com)
(2)色牢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明确规定丝绸面料(B类和C类)的耐水、耐汗渍色牢度必须≥3级。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的色牢度达不到标准要求。服装面料的色牢度,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丝绸服装通常与人体皮肤直接接触,服装碰到汗渍,其染料就会从面料上脱落,不同程度侵入人体的皮肤,影响人体健康。
(3)水洗尺寸变化率不合格。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15551—1995《桑蚕丝织物》中对不同的丝绸产品水洗尺寸变化率分别有着不同的要求。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的水洗尺寸变化率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标准规定水洗尺寸变化率的下限值为-10.0%,经检验,水洗尺寸变化率的实测值为-13.8%。水洗尺寸变化率不合格将影响服装的加工和穿着。
(4)标识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纺织品服装产品的标识标注有着明确的规定。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的标识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标准未标明或标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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