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纺织品标准Eco-Label是根据1999年2月17日欧盟委员会1999/178/法令而建立的。2000年7月17日欧盟决定修改1999/178/法令,也就是修改生态纺织品的老标准。2002年5月15日做出了决定(2002/371/EC),公布了欧共体判定纺织品生态标准的新标准。老标准的有效期至2003年5月31日止,新标准自2002年6月1日生效,新老标准有一个12月的过渡期,到2007年5月31日止。它分为三个主要类目即纺织纤维标准、纺织加工和化学品标准、使用标准的适用性。新标准对禁用和限制使用的纺织化学品,即纺织染料和纺织助剂做出了明确的新规定,其禁止使用与限制使用的面比过去标准宽,要求也比Oeko-Tex standard 100更严。
欧盟关于授权纺织产品使用欧共体生态标签(Eco-label)的最新生态标准根据纺织产品大致的生命过程分成3个主要部分:一是纺织纤维标准列入的纤维包括:腈纶、棉和其他天然纤维素种子纤维、聚氨酯弹性纤维、亚麻和其他韧皮纤维、含脂原毛和其他蛋白质纤维、再生纤维素纤维、聚酰胺、聚酯和聚丙烯以及其他未包含在本标准中的纤维,但矿物纤维、玻璃纤维、金属纤维、碳纤维和其他无机纤维不包含在内;二是纺织加工和化学品标准,列入本节标准考核范围的内容包括:纤维和纱线用助剂和整理剂、杀虫或生物抑制产品、剥色或脱色、增重、辅助化学品、清洗剂、织物柔软剂和络合剂、漂白剂、染料中的杂质、颜料中的杂质、铬媒染色、金属络合染料、偶氮染料、致癌、致突变或对生殖系统有毒害的染料、具有潜在致敏性的染料、聚酯用卤化载体、印花、甲醛、湿态加工的废水排放、阻燃剂、防缩整理、整理剂、填充材料、涂层、复合和薄膜产品;三是性能测试标准:包含一项尺寸稳定性条款、五项色牢度条款和一项标签标识条款,具体为:在洗涤和烘干后尺寸的变化、耐洗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酸性、碱性)、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和出现在Eco-label标签上的信息。标志见图9-3。(www.xing528.com)
图9-3 Eco-Label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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