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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市场的利润诱惑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怀疑论者对气候科学家提出的主要指责之一是,他们对地球温度状况做出的结论产生了由“绿色经济”投资者、碳交易市场和抵消机制组成的牟利行业。对于其中许多企业来说,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一项利润丰厚的业务。在一些情况下,它们只是将气候变化市场化,使之成为另一种投机和引起金融风险的机会。之后,在2007年年中,排放许可的名义价值直线下跌,碳市场停滞不前。

气候市场的利润诱惑

怀疑论者对气候科学家提出的主要指责之一是,他们对地球温度状况做出的结论产生了由“绿色经济投资者、碳交易市场和抵消机制组成的牟利行业。气候怀疑论者的报告以相当直接和咄咄逼人的方式指出了这个问题:

所有从碳交易或“绿色投资”或联合国任何对气候的无效投资中赚钱的“全球变暖”牟利者都应受到明确的警告。其盈利活动的基础是虚无的、欺诈性的,他们将被控告、起诉,因欺骗而入狱,他们赚的钱将以洗钱之名被没收。

在绿色产业中,把气候学家与投机者联系在一起至少是不现实的(在某些方面,可以说是具有冒犯性的)。气候学家强调了一个问题(也就是地球温度升高和温室气体浓度),但并不站在某种立场上给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政策。事实上,“绿色增长”范式是由企业和决策者(及其经济顾问)发明的,而非气候学家。这个领域的大部分投资实际上来自长期受益于气候变化否定主义和管制放松的高污染企业(如石油公司和采掘工业)。石油和煤炭行业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全球的碳市场,同时也致力于大部分的气候工程投资(如碳捕获和储存)。对于其中许多企业来说,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一项利润丰厚的业务。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气候怀疑论者弗雷德·辛格就是环境问题市场解决方案的有力支持者。他所支持的“酸雨计划”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大规模的排放交易体系,世界其他各国将以此为例来制定由市场驱动的缓解气候变化政策。目前碳市场已经出现在各大洲,包括欧盟、北美(如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和美国最大的加州碳排放交易机制)、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东京)和中国。

排放交易计划的设计中包含了多种机制。最普遍的区别在“限额与交易”和“基线信用”之间。在前一种情况下,政府当局会设定特定的排放上限(如通过测量可接受的温室气体限值来避免气候变化的灾难性影响),然后为污染企业分配或拍卖等量的排放额度,企业将被允许自由使用这些额度,或在开放市场中对其进行交易。在“基线与信用”体系中,具体的绩效目标(也被称为相对常态估计的“名义基准”)会被赋予各污染企业,它们可以通过使实际排放低于指标来产生可交易的信用额度。

这些机制的支持者认为,交易体系比自上而下的监管政策(比方说设置碳排放税)更具效率和灵活性,因为它们会对公司内在的创新动力加以利用。与以同样方式影响所有行业的全面监管不同,他们认为减排市场是基于独创性和比较利益而建立的,能激励企业一同遵从守则。那些创新速度更快、效率更高的公司可以将他们获得的许可额度出售给创新能力较差的企业,从而使它们有更多时间迎头赶上,这样就能灵活而渐进地向符合内部市场动态的低碳经济转型。此外,交易将使企业家能够通过决定“其经营成本效益的削减程度,以及如何减少排放量以降低获得许可的成本”来“自由选择如何开展排污工作”。这样将确保排放量能在最具成本效益的情况下得到降低,且碳排放的明码标价能有组织地从市场内部产生,而不是从外部强加而来。支持者还设想,交易的方案能降低监管成本,因为市场一旦建立,就能根据其内部供求关系运行。而且,他们认为这些制度能减少“规制俘虏”现象产生的危险,即私人利益控制公共监督机构的过程,因为在交易计划中市场基本上是自我控制的。

尽管排放交易计划有一定的优点,但它已经演变成了不稳定且具有潜在危险的机制,这些因素的影响实际上已超过了其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假定的优势。在一些情况下,它们只是将气候变化市场化,使之成为另一种投机和引起金融风险的机会。欧洲可能是碳市场的脆弱性表现最强烈的地方,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就在这里。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于2005年启动,是欧盟广泛宣传的应对气候变化方针的奠基支柱之一。该体系覆盖了28个欧盟成员国,以及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目前已经进入了第三阶段,该阶段将持续到2020年,届时欧盟将在联合国支持的现行议定书下达成其减排目标。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覆盖了超过11000家工厂、发电站和其他类型的设施(共占欧洲总排放量的40%),在2012年1月,其覆盖范围又延伸到了民用航空领域。尽管该体系已被欧盟当局列为全球最佳实践,但自从其启动以来,也一直存在着严重缺陷。可交易配额的初始分配(第一阶段,2005—2007年)中目标宽松,给予了强势利益集团更多的配额和过高许可。关于化石燃料工业的激烈游说在欧盟总部所在地布鲁塞尔和欧洲各国首都经常发生,各个国家的实际配额正处于研究决定之中。根据“开放欧洲”智库的统计,欧洲各国政府“在2005年许可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18.29亿吨,实际排放量为17.85亿吨”。由于免费配额的确定是基于每个行业的历史排放量(这个过程被称为不受新法规约束的“祖父条款”),并会根据未来规划进行估量,该计划也给了欧洲污染最严重的企业意外的收获,难免会给执行计划较差的企业带来好处。德国是欧洲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也是最大的碳排放市场,其环境部长指责该国四大能源公司——意昂集团(Eon)、莱茵集团(RWE)、大瀑布公司(Vattenfall)和巴登符腾堡能源集团(EnBW)从碳排放交易体系中牟取暴利,牺牲了消费者的利益,它们2006年的收益竟高达80亿欧元。“绿色和平环境保护组织将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称为“污染者的印钞许可证”,认为依靠对未来的排放量估测(这可以轻而易举地被行业夸大)会导致免费发放排放权,而企业之后会将权力转让以获得利益。

2006年,当宽松的目标和过高配额被证实,排放配额价格在几天内从每吨约30欧元(被认为是达到减排目标的最低标准)暴跌至每吨9欧元。之后,在2007年年中,排放许可的名义价值直线下跌,碳市场停滞不前。据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 & Young)统计,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造成了碳价格的波动,而不是鼓励了对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续投资。与其所谓的目标相反,“该计划鼓励了短期的头寸交易,优化了回报,最大限度地降低财务风险”。

排放市场的可持续性也受到新政策的影响。例如,当欧盟出售额外许可来增加资助绿色能源计划的收入时,这难免会使已经膨胀的市场再次加大。而且,经过修订的能源效率法规也能引起减排,但这并没有纳入原本的限额,致使碳价格下降。由于价格本质上是不稳定的(因为它们会受到各种市场和非市场动态的影响),投资者预计,在2020年第三阶段结束之前,相对该年18亿吨许可的计划上限,其多余的许可将达到8.45亿吨。

在2009年提交给英国议会的备忘录中,剑桥大学电力政策研究小组的研究主任戴维·纽伯里(David Newbery)证实,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不能为长期低碳投资决定提供可预测和稳定的碳价格”。2004年,英国贸易和工业大臣帕特里夏·休伊特(Patricia Hewitt)已经写信给当时的欧盟委员会主席罗马诺·普罗迪(Romano Prodi),对欧盟成员国建立和管理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方式进行申诉。她警告道,“超出需要的分配实际上是在给企业一种自由资产”,而且“过度分配意味着交易极少或完全不发生,这种风险非常现实”,所以“贸易机制的可信度可能会受到损害,而欧盟及其成员国则需要寻找其他灵活度较低和成本更高的管理手段来履行其义务”。随着第二阶段(2008—2012年)新许可的出售,碳排放配额的价格再次在30欧元左右徘徊了一段时间,随后下滑到不到10欧元。

2012年,欧洲碳排放市场的价值下降了三分之一(从1480亿美元下降到1000亿美元左右),这增加了欧洲政府提供额外支持的压力。2012年12月,欧盟以645万欧元的价格出售了558万份碳排放许可(作为第三阶段的一部分),对于企业来说,这个价格低到让它们无法对低碳经济进行严肃的投资。正如欧盟委员会最近所认识到的那样,碳排放权价格暴跌实际上可能会扭转减排趋势,转而导致对高排放技术的投资。此外,价格的持续走低也改变了市场投资者的看法,他们不再愿意以每吨10欧元的价格购买配额。最后,在2013年4月16日,当欧洲议会否决了未来几年减少碳信用额度的提议时,碳排放权价格在十分钟内下降了约50%,从5欧元下降到了2.63欧元。所有分析师都认为,在这种价位下,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实际上阻碍了对替代能源的投资,使投资者对于“高污染”行业的支持更加有利可图。

然而,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灾难并不只体现在价格崩溃上。当2009年中期,市场成交量达到顶峰,有几亿吨配额的交易价下降到了每吨12欧元左右时,欧洲刑警组织(欧盟的执法机构)开始了一项调查,结果发现,“排放交易市场总量的90%是由欺诈活动造成的,这大大破坏了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发展”。超过一百人因“不明交易”罪名(一种逃避增值税的形式)而被捕,在欧洲十一个国家中,税收损失量约为50亿欧元。欧洲刑警组织报告强调了该体系的两个主要问题:一是碳排放市场的无形性(这使它们类似于投机金融市场,政府当局在其中对货币流通的控制和追踪能力有限),二是碳排放权交易商的登记程序(比较松懈,主要基于自我监督,从而增加了洗钱的风险)。(www.xing528.com)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已被证明非常容易受到内部冲击、投机和有组织犯罪的影响。一系列“网络钓鱼攻击”,包括提示用户泄露其身份代码的电子邮件,导致了2010年整个欧洲国家注册机构的关闭。金融黑客也能顺利登入公司服务器,并在“现货”市场上出售配额,允许许可的即时交易以换取现金。现货市场比2008年增长了450%,总计达到了14亿吨,到2009年,现货量增长了75倍。2010年在德国发生了第一起“盗窃”事件,但政府当局却对此视而不见。之后在2011年,来自好几个国家总计3000多万欧元的配额被盗,这约占现货市场的20%,从而导致市场关闭了好几天。从那时起,政府才开始要求进行彻底调查。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诸多缺陷令环保组织感到震惊,他们指出,欧盟在抗击气候变化方面的领导地位可能是审计计谋带来的结果,这种计谋被在现实中无意义的数据所掩盖:金融方面的运作并不能体现在实际减排目标的趋势中。正如世界自然基金会指出的那样,“信用额度太高,这破坏了欧洲的排放交易制度,会允许欧盟在继续排放的同时仍然声称要达到减排目标。这可能意味着欧洲正在积极使气候问题恶化,而非改善它”。同样地,“开放欧洲”智库也将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描述为“环境与经济的失败”。

其他以市场为基础的应用,特别是碳补偿机制,使这些问题更加复杂。这些机制进一步加大了对抗气候变化的风险和曲折程度。碳补偿允许企业和个人为他们在其他地方制造的温室气体做出赔偿抵消。抵消量以二氧化碳当量公制吨(CO2e)进行量化,由官方机构认证,然后以“信用”的形式进行交易,就像在传统排放交易计划中一样。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签订以来,补偿行业就开始呈现指数级增长。《京都议定书》建立的国际框架“清洁发展机制”(CDM)是世界上地理范围和覆盖量最大的补偿方案,也是第二大碳市场。迄今为止,该机制已经发布了11.4亿美元信用额。2007年,其估价超过了330亿美元。然而,就像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一样,清洁发展机制抵消额的价格在2012年同比下降了90%,达到了40美分左右,比“分析师所言中开发商获得信用额度的所需付费”大概低了10美分,“且远低于为减排设备投资的成本”。如今,只需点击数千个专用网站中的任意一个并通过信用卡付款,就能很容易地补偿在日常通勤、度假和其他任何形式经济活动中产生的排放量。清理我们的生态足迹从未如此简单而便宜。

为了防止碳补偿市场产生任何不良后果,认证过程绝对是最重要的。如果一项补偿声称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量,这也需要真实地反映出来。但是,测定“基准情景”的基线,也就是在没有补偿项目的情况下,测量什么是排放情景,这会受到许多方法性和概念性的挑战。如何区分一定会发生的减排和只有通过补偿计划才能实现的减排?这就要引入专家们所说的“额外性”原则:真正的补偿必须是对市场激励的反应,因此必须在正常发生事件的基础上产生更多抵补。人们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来确定是否具有额外性:一种是对于特定项目的方法,另一种是标准化方法。针对特定项目的方法是基于对补偿计划拟定产出的评估,然后在没有碳市场的情况下,从最可行和最可能的情况(针对各种检查程序)的产出中扣除。相对地,标准化方法只是根据预先确定的一套标准来评估补偿项目,这些标准通常会要求项目不能是法律授权的,必须包含特定的预先核准技术,并且排放率必须低于大多数的同类型项目。

碳补偿市场的另一个基本要求是“永久性”:想要达成真正的补偿,减排量必须是永久性的。事实上,如果直接将温室气体排放到大气中,其总量将会增长而不是减少。永久性对补偿计划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对那些可能随着时间推移而恢复的排放隔离项目(通常占了大多数)来说,尤其重要。一个相关的例子是再造林(重建原有森林)或新造林(建立新森林)。虽然广泛的共识是种植树木有助于减排,但从中长期来看,森林衰退和火灾发生将导致更多的排放物重新进入大气,从而抵消了设想的补偿效益。同样,地质封存(如碳捕获和储存)也有泄漏的危险,特别是考虑到地下动力的可能性。补偿行业的审计师制定了各种基于市场的机制来衡量和预防逆转的风险,包括购买专门设计的保险、发展信贷储备“缓冲池”和发行未来需要重新认证或更换的临时信贷。然而,所有这些额外的保障都会增加成本、减少交易量。

由于标准、基准和量化方法,整个补偿行业依赖于所谓的指定经营实体(DOE)的第三方认证,即由专业审核员进行评估和测量,证明补偿项目的可靠性,以便它们投入碳排放和交易市场。就清洁发展机制而言,这些认证工作均由独立审计机构完成,它们会“对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准,查证已执行的项目是否已经实现了计划中的温室气体减排”。

尽管指定经营实体的认证起着根本性的作用,但这些认证标准也相当通用(例如它们必须在财务报告体系上拥有足够的人力资源和经验)。作为指定经营实体的唯一限制是公司不能有任何待解决的“渎职、舞弊或其他不符合其作为指定经营实体功能的司法程序”。为了维护公正性,指定经营实体被要求“以可信、独立、非歧视和透明的方式”开展工作,在公司不同部门为不同客户服务的情况下,必须“明确界定与其他部门的关系,表明部门之间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以及公司不涉及“任何可能影响其判断或危及其履行职能的独立性和完整性的商业、金融或其他进程”。当利益冲突发生时,指定经营实体需要对如何处理这些冲突做出说明。它们也需要在整个管理结构中提倡公正性“文化”,并在网站上宣传其政策。对指定经营实体的唯一制度要求是它们需要建立一个向最高管理层报告的内部“公正委员会”。

基本上,这些机构需要进行自我监督。政府当局认为,由于潜在的公正文化,审核员的工作不会受到不正当影响。还是要强调,气候变化治理的总体原则是自我调控。数据模型和量化程序主要由金融银行和审计公司开发,它们会给人营造一种中立性的假象。与信用评级或成本效益分析中的贴现率一样,对额外性、永久性和未来逆转风险的评估最终是一种主观评估。当主观性在金融资源增长的领域占据主导时,就会发生利益冲突。指定经营实体就很容易在客户行贿下,提供扭曲的认证。由于大多数指定经营实体也是财务审计人员,他们可能会发现自己在为客户进行查证的同时,也在为其提供其他类型的咨询服务。部门内的相熟与共同网络也为指定经营实体及其同行创造了危险的“熟悉性”。最后,威胁总是有可能存在的,无论是公开还是暗中威胁。据专业服务公司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并称为全球四大审计公司,它们均参与了补偿市场)报告,由于“缺乏对核查人员和碳补偿提供者的监管和执法机构,在自发性的碳市场中存在很高的欺诈风险”。普华永道(PWC)气候服务专家也指出,“在项目启动和运行之前”,存在“项目倡导者试图筹集资金”的情况,这意味着他们会最终“在信用实际存在之前便进行出售”。此外,由于“没有全球碳信用额度登记”,企业“可以将相同的信用额度出售给几个不同的市场”。

由于缺乏可靠的外部执行制度来保证指定经营实体的公正性,以及他们评估中必然会具有的主观性,审计不善和行为不检的案例也就不足为奇了。2007年,世界自然基金会委托进行的一项研究对独立审计师的角色提出了质疑,研究发现,许多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质量较差,且并没有真正带来减排。2010年,一项新的研究发现,评估人员对发展中国家900多个补偿项目的评估工作并没有改进。在A(最好)到F(最差)的范围内,它们所获的最高等级(仅由一个评估者作出)只是D。该报告总结道,提供额外性的尝试可悲地失败了:“由于项目评估的缺陷,可能会颁发大量不具额外性的二氧化碳排放证书。这就可能导致全球排放量的增加,与该体系预期的减排目标背道而驰”。

仅在2010年,联合国气候变化秘书处就因为发现了不法行为的证据,而被迫中止四个指定经营实体。其中一家公司是气候审计领域的巨头,德国的TüV南德意志集团(Tüv Süd)。它所负责查证的3.95亿吨补偿额中,有21%并未遵循正当程序。并且,该公司“在正在对项目额外性进行考量的情况下,依然给予了一些项目批准的意见”。有趣的是,该公司是2010年世界自然基金会报告中唯一的D级审核员。根据碳点机构(Point Carbon)2012年进行的一项调查,清洁发展机制投资的前景“黯淡”。大多数的补偿项目都在中国和印度展开,而据分析人员报告,其中存在越来越多腐败和欺诈行为。此外,有许多投资者“计划减少或完全停止投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清洁发展机制政策对话高级小组发表的报告也认识到,补偿市场是“危险的”。他们承认抵消额价格的下跌(仅在2012年下跌就达到了70%),项目也在之后几年进一步削减。公共和私人投资者都“正在对清洁发展机制市场失去信心”,认为减排目标“微不足道,不再对国际私人投资具有强大激励”,从而削弱了“全球碳市场的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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