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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清理与公私合营策略的优化方案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陕西省商业厅接到渭南专署关于北打包厂要求公私合营的汇报后,于1950年12月1日在西北贸易部召开了北打包厂公私股东代表协商会议,决定先成立打包厂临时管委会,代行董监事会职权,然后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建立公私合营体制。3月,经公私双方协商,成立了北打包厂临时管理委员会,为公私合营创造了条件。北打包厂的公私合营,是通过清理股权、没收官僚资本实现的。股权清理,重估财产顺利完成后,省财委批准渭南北打包厂公私合营。

股权清理与公私合营策略的优化方案

1949年5月23日渭南解放,鉴于北打包厂在当地经济活动中举足轻重,次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渭南军事管制委员会支持下,渭南县县长魏光波头戴草帽,身着素装,代表人民政府前往接管了北打包厂,并于6月21日移交渭南贸易公司代管。为使该厂尽快克服困难,恢复生产,贸易公司委托其代国营花纱布公司加工打包。8月北打包厂恢复生产,至年底共打包19,602 件。

1950年10月,北打包厂移交渭南专署工商科领导,工商科科长黄振邦兼任该厂经理,厂内各项业务仍由资方代理人章吟斋、涂洪山负责。为增加公司收入,北打包厂增设了面粉部,为渭南粮食公司加工面粉,并着手筹建榨油部,同时将部分场地和闲置设备租赁给资金不足的渭南电灯股份有限公司,月租金为面粉40袋。单一经营范围的改变,使北打包厂的经济效益有所增长。但是,该厂的管理仍很混乱,工会组织不健全,留用的大部分员工自由散漫,不服资方管理,资方亦因慑于新生政权不敢大胆管理,加之夏旱秋涝,棉花减产严重,渭南贸易公司又将大部分棉花直接交西北各纱厂做加工原料,只留少部分棉花交打包厂打包,致使该厂打包数量直线下降,后半年仅打包21,761 件。与此同时,面粉部业务亦因粮食减产和象峰面粉厂的兴起,经营逐渐萧条。在这种情况下,章吟斋、涂洪山自感很难经营,经和资方代表马芳粹协商,向专署工商科提出了公私合营申请。

陕西省商业厅接到渭南专署关于北打包厂要求公私合营的汇报后,于1950年12月1日在西北贸易部召开了北打包厂公私股东代表协商会议,决定先成立打包厂临时管委会,代行董监事会职权,然后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建立公私合营体制。1951年元月,私股各方派来了代表马芳粹,交通银行也派员到厂。3月,经公私双方协商,成立了北打包厂临时管理委员会,为公私合营创造了条件。

北打包厂的公私合营,是通过清理股权、没收官僚资本实现的。1951年3月,北打包厂开始股权清理和资本调整,省财委指定商业厅和专署工商科与私股代表协商拟定清理方案,经财委批准后施行。但此后未按程序进行。4月,交通银行拟定了初步意见,临管会修改后呈报省财委批准。尔后,根据清理方案成立了以商业厅派员和私股代表马芳粹为正副组长的清股小组。清股小组先后在上海汉口的报纸上刊登公告,明示办理股份登记。之后,对凡来持据登记者都进行了认真地调査落实。查明打包厂的总投资为5000 股,每股100 元,共计50 万银圆。

股东和股份明确后,清股小组根据政务院关于对私营企业中公股公产清理办法和没收私营企业中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及反革命分子股份及财产的指示精神,对其股权逐一甄别;确定马承康等22 户的560 股归私人所有,尤菊荪的890 股没收充公,高长利的350 股,杜月笙的100 股,陕州打包厂的600 股暂未定性,由政府代管,中国银行、交通银行2500 股办理了过户手续充作公股。总计,私股560股,代管1050 股,公股3390 股,公股占到67.8%,成为北打包厂经济成分的主体。

从5月18日开始,清股小组根据公私双方商定的股价标准和范围对该厂财产进行重估,7月底,重估工作顺利完成。其结果是:打包厂共有资产额94.48 万元(新币,下同),账面盈余累计15.27 万元。股东代表大会议决,将资本调整为100 万元,仍分为5000 股,每股200 元,提取公益金1 万元,重估财产准备费5.17万元,并以1949年每股8 元,1950年每股16 元分配了盈余。随后,私股两年之红利13740 元已分别在1951年末和1952年初如数付清,中、交两行的6 万元由交通银行完全领清,代管股的25200 元立专户存入了人民银行。(www.xing528.com)

股权清理,重估财产顺利完成后,省财委批准渭南北打包厂公私合营。1951年9月26日,打包公司在西安召开了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董事会:省商业厅厅长李维新当选为董事长,省财委于行、渭南专署工商科科长王世德、中国人行陕西分行张培、交通银行李亦农、郭心宽、私股代表马芳粹为董事;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商业厅熊光、交通银行郭邑珊,私股1 人(当时未定,由马芳粹回上海选举);王世德兼任经理,贸易公司干部鱼世超、刘聚昌为驻厂经理。至此,打包厂的公私合营体制正式建立,厂名更为“公私合营渭南打包股份有限公司”,但人们习惯上仍称北打包厂。

厂内调整了原来的管理机构,下设财务科、秘书科、业务科和工务科。资方人员给予适当的安排,工程师、资方代理人涂洪山仍担任工务科主任并享受优厚的待遇。

1951年11月,北打包厂又及时进行了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工头制、捜身制和12 小时工作制,实行了8 小时工作制。制定了20 多项新制度,民主选举产生了民主管理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抗美援朝增产节约委员会、职工家属委员会,成立了青年团支部,改选了厂基层工会,建立了职工业余学校和技术研究小组,全厂实行了民主化管理。

经营方式的转变和民主改革的顺利完成,提高了工人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使企业的生产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这年,打包公司在完成8230 袋面粉的同时,共打包58046 件,较1949年提高了2 倍多。

1952年8月3日,公私合营渭南打包公司第二届第一次董监理事会联席会议在西安召开,决定将打包公司交由省工业厅统一经营管理,并改选了公股董监事:省工业厅厅长张毅忱任董事长,省交通银行经理卜吉甫为常务董事,省煤管局局长宋炳祥、省工业厅财务科副科长缪伯英、交通银行业务股股长黄雍,省财政厅张润泽及工厂经理王世德为董事,郭邑珊、于行、吴沛浓为监事。从8月4日起,经营管理、计划报表、财务制度、人事任免均按省属国营企业管理制度执行。董监会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既注意保护劳动者利益,又注重企业积累利润扩大生产;既教育职工克服单纯福利观点,又注意防止董事会及公司领导的资本主义经营作风;与资本家紧密团结,共同遵守与贯彻《共同纲领》的经济政策,使北打包厂沿着社会主义方向逐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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