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修之(1903—1979),原名鸿儒,渭南县(今渭南市临渭区)阳郭镇贺家村人。清宣统二年(1910)至民国十一年(1922),先后入私塾、阳郭同善高小、同州师范学校学习。民国十三年(1924)至十四年(1925),先后在临潼新寺洞和渭南的芦董村、贺家村教书。
民国十五年(1926)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带领群众开展抗粮、抗捐、抗税斗争,建立村农民协会。次年2月,被选为渭南县农民协会委员。他按照中共渭南县委书记肖明的指示,借国民党渭南县党部改组之机,设法使共产党员王文宗(子清)、冯异生进入县党部并担任了执行委员。十七年(1928)春,到渭南县立中学(简称县中)任文牍兼会计(党内职务是学校党支部书记),以合法身份作掩护,开展党的情报工作。不久被国民党当局发现遭逮捕,后经友人营救获释。他协助何寓础在湭河川、三张一带整顿和加强农民协会武装。参加了“渭华起义”,在陕东赤卫队中负责经济工作,为赤卫队筹办粮食、衣物、武器、弹药等。
贺修之像
渭华起义失败后,贺修之继续坚持隐蔽斗争,在蓝田山区组建武装。民国二十年(1931)6月,中共地方组织派他到国民革命军十七师九十九团组织兵变。他随团长黄展云去该师补二团发展党员,建立党支部,先后任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二十四年(1935)3月,他随黄展云去汉中任三十八军四十九旅书记。在敌特监视很严的情况下,先后发展薛红轩等20 多人加入中国共产党。设法打通延安至西安的交通,护送了不少北上抗日的青年和爱国人士。二十六年(1937)6月,贺修之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的意图,任洋县国民党党部书记。
民国二十七年(1938)2月,贺修之受中共陕西省委派遣,回渭南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任渭南县民众教育馆馆长。他与县长崔孟博、中共渭南临时县委书记沈志民(宋任远)以及王尚德共商抗日大计。5月下旬将民众教育馆由渭南县城迁至阳郭镇,建立两塬抗日基地。先后抽调了靳铁民、姚碧池、张希祯、姜兴舟、刘子健等十多名共产党员到民众教育馆工作。该馆通过办民校、办阅览、出墙报、组织演讲队、演唱队等形式扩大宣传,隐蔽和保护了不少党员干部。
贺修之先辈多有经商,自身耳闻目睹也具有一定经商常识。他在渭南西塬阎村镇街道兴办了纺纱厂,纺织纱布和制袜,其产品通过中共秘密交通线运往陕北,供用于八路军抗日前线。租用附近农民土地三十余亩,进行农业良种种植试验,所得收入,作为地下党组织的活动经费。
民国二十九年(1940)春,任渭南县教育局局长。他倡导破除迷信,拆庙兴学。提倡男女平等,鼓励女子上学。反对封建奴化教育,提倡新文化、新思想。安排共产党员及进步人士从教,受到群众的欢迎和支持。同年9月,国民党省党部以请他进省议事为借口,关押了贺修之。12月,经党内外人士营救获释。(www.xing528.com)
民国三十年(1941)1月,任西北军需局人事处机要秘书。他利用工作之便,搜集胡宗南部队的军事情况,汇报给中共西安情报处负责人王超北。次年2月,贺修之离开西北军需局,受王超北指示,联络国民党军政上层进步人士20 多人,合股集资兴办了铜川新力煤矿,建立了一个打通南北的交通站。
民国三十三年(1944)8月,贺修之回到渭南,任渭潼警备司令部秘书和侦缉大队长,次年4月回到西安,继续从事统战和交通工作。受中共陕西省委指示,联络原王劲哉部的营长王志新(时任渭南县自卫大队长)及贺鸿范、贺子彤等人帮助王劲哉建立秦岭抗日游击支队。后经贺修之与党组织联系,王劲哉进入延安。
民国三十五年(1946)5月,贺修之到陕西省企业公司工作,任永寿县平遥煤矿管理处副处长。当解放军进入永寿东北地带,先遣部队已到平遥、崔木地区,他积极为军队提供物资和情报。他还组建了平遥煤矿矿警队,安排安志道(中共延安地委派来联系工作)为队长,成员有渭南西塬的贺举才、贺学义、贺普义、贺天义、贺宏法、史民娃、王志诚、王民民等及三原县的一些热血青年。接收了矿上的武器弹药,拔掉了国民党特务在煤矿上设立的区分部。其间,贺修之将收取的煤矿管理费用、新开采煤业费用中的一部分,作为党组织的经费,由省委交通员王毅和贺举才、贺学义护送到旬邑转交马栏关中地委。后来,永寿县国民党县党部向省党部状告贺修之是共产党员,煤矿管理处是共产党的物资转运站。他接到省企业公司的通知,即撤回渭南。
民国三十六年(1947)4月,贺修之以经商为掩护,开展革命工作。他与友人集资在渭南老城西门外开办了“永信诚棉花商店”,贺修之让张崇文具体负责,柳鸣九任棉花商店接待处主任。入股的有:贺修之、柳鸣九、张崇文、虞田,每个人入股1000 斤棉花。另有李国栋用在青年医院挣的工资入股,大约折合五六百斤棉花。棉花商店在临街开设了三间门面经营生意,后院为贺修之居住,并有两间客房专门用来联络和掩护革命同志。中共关中地委交通员王毅多次来这里居住,了解情况,周转经费。加强与统战对象武纬、张居仁、李国栋、李光如等人的来往,了解和收集国民党当局党、政、军、特等重要情报。商店收来的棉花,经打包后全部运送到西安转运站,由西安中共地下组织人员阎天民协助处理,利润可观。民国三十七年(1948),贺修之接受新的任务,离开渭南,永信诚棉花商店停业。
1949年5月渭南解放,贺修之任渭南县副县长。8月调任渭南行署专员公署四科科长。1951年5月在西北党校学习。1953年先后担任西北第一建筑公司工会主席,建工部兰州工程总公司劳资处处长,甘肃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兰州化工学校、工业学校党支部书记等职。
“文化大革命”中遭受冲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到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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