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发展和就业基本稳定。2016年末,常住人口为5590 万人,比2012年增加113万人,增长2.1%;出生率为11.22%,死亡率为5.5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70‰。基本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就业形势基本稳定。2016年,全省从业人员3760 万人,比2012年增加68.8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7.2万人。2012—2016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537 万人,平均每年新增就业107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3.01%、3.01%、2.96%、2.93%、2.87%,逐年下降。
新型城市化科学布局。由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省域中心城市、县市域中心城市、小城镇构成的城镇体系不断完善,杭州、宁波、温州、金义四大都市区建设积极推进。至2016年,浙江有特大城市1个、大城市7 个、中小城市3个,市辖区36个,建制镇655个,城镇人口比重(城市化率)为67.0%,列广东、辽宁、江苏之后居全国各省区第4 位,比全国平均水平(57.3%)高9.7 个百分点,比2012年提高3.8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95 个百分点。四大省域中心城市城市化水平达到71.0%,高出全省平均水平4.0个百分点;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长8.3%,高出全省平均水平0.8 个百分点。城市基础设施有效改善。2016年,城市用水普及率达99.97%,比2012年提高0.38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93.34%,提高7.18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96%,提高2.15个百分点;城市燃气普及率99.77%,提高0.76 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26平方米,比2012年增长8.2%。
区域协调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全省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得分从2012年的87.3 分提高到2014年的90.2 分,已经进入全面融合发展阶段。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从2012年的2.37 缩小至2016年的2.07,小于全国(2.72),也小于上海(2.26)、江苏(2.28)、山东(2.44)、北京(2.57)和广东(2.60)。不仅城乡差异相对较小,地区差异也小于其他发达省。从地级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看,2016年,浙江最高地区为最低地区的1.72倍,明显低于山东(2.28倍)、江苏(2.46倍)和广东(3.03 倍)等经济发达省份。从收入最低地区的收入绝对水平看,2016年,浙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地区的衢州为26745 元,分别相当于山东菏泽(15661 元)、广东河源(16077 元)和江苏宿迁(18957 元)的1.71、1.66 和1.41倍。
加大低收入群体帮扶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战略,不断创新精准扶贫方式,有力地促进了低收入群体的增收致富。2015年,全面消除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2016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0169 元。“低保”户除外,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8000元的户比重达到75.2%。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千方百计拓宽增收渠道,2016年异地搬迁扶贫2.6万人。健全城乡低收入居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逐年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最高一档由2012年的1310元调整到2016年的1860元,保证了城乡低收入群体分享经济发展成果。2016年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为92.4%。山区和海岛地区加快发展。深入实施“山海协作”“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计划”等工程,加快山区和海岛地区经济发展,衢州、丽水、舟山等市主要经济指标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淳安等26个县集体摘掉“欠发达县”帽子。26个县经济总量、财政收入、居民人均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均超过全国县级平均水平。2016年,26县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055 元。(www.xing528.com)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加快社会保险制度城乡统筹,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提升到人的全覆盖。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强慈善公益服务。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2016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740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参保232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5178万人。在册低保对象84.1 万人,低保资金(含各类补贴)支出33 亿元,比2012年增加15.4 亿元,是2012年的1.88 倍,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678 和631元。2016年,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2.5亿元,比2012年增加5亿元,是2012年的1.67倍。
健康浙江建设积极推进。实施《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着力推进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卫生资源不断增加,卫生机构由2012年的3.03万家增至2016年的3.15万家,医疗机构床位数由21.3万张增至29万张,每千人床位数由3.89张增至5.19张(按常住人口计算,下同),卫生技术人员由32.9万人增至43.2万人,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由2.37人增至3.01人,每千人注册护士数由2.21人增至3.12人。重大疾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甲、乙传染病报告发病率由2012年的218.51/10万下降至2016年的195.31/10万,2013年处于历史最低水平。妇幼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孕产妇死亡率由2013年6.2/10万降至2016年的5.73/10万,婴儿死亡率由2012年的4.68‰降至2.8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12年的6.52‰降至4.00‰。出生缺陷率明显下降。2016年的人均期望寿命为78.4岁,列上海、北京、天津之后居全国第四。
平安浙江建设引领全国。加强社会治理方式创新,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安全事故,保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持续下降。2016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566起、死亡3330人,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分别下降9.1%和7.8%,已连续13年“双下降”,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9起,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亿元生产总值安全事故死亡率降至0.07。据“平安浙江”建设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抽样调查,2012—2016年,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分别为95.9%、96.1%、96.2%、96.3%、96.4%,连续13年位居全国前列,浙江被认为是最具安全感的省份之一。有3个市(嘉兴、舟山和丽水)、47个县(市、区)连续12年达到平安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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