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的基本原则:根据2014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金融扶贫的基本原则是:一是开发式扶贫原则;二是商业可持续原则;三是因地制宜原则;四是突出重点原则。
金融扶贫的路径选择:应当根据机构自身性质,把握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
具体来说:(1)对于有劳动能力且有金融服务需求的贫困农户,其正常的产业发展资金需求,应由商业性金融机构根据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提供信贷支持,帮助其实现脱贫。(2)对于没有劳动能力、创业增收无望的贫困户,以及不满足银行信贷风险审核标准的企业或项目,金融机构应当慎重放贷。(3)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则应区分“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三个阶段,商业金融和政策金融有选择地介入。其中:搬得出阶段:政策性金融应当介入,解决贫困地区易地搬迁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需求;稳得住、能致富阶段:政策金融退出、商业性金融介入。通过对搬迁户创业就业的信贷支持,解决贫困户稳定脱贫、发展致富的资金需求。(4)对于贫困户搬迁建房存在的资金缺口,商业性金融不应过早介入,这部分资金缺口主要应当依靠政府筹措,不能形成“未搬先欠债”“搬迁致贫”“贷款致贫”的逆向循环,既产生信贷资金风险隐患,也影响脱贫攻坚的整体效果。(5)对于因病致贫(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挥政府财政提供的社会保障及救济功能,以及保险公司的政策性保险业务的保障功能,减轻其贫困程度,使这部分群体能够有尊严地生活。
保险公司:负责整个过程中的风险分散,其中:(1)在脱贫及抑制返贫过程:主要以政策型保险业务为主(包括:疾病保险、产业保险、民生保险等);特别强调保险在抑制返贫过程中的作用,此时保险要充分发挥保障作用(包括因病返贫、因灾返贫等)。(2)对于脱贫后致富过程中的风险分散,政策性保险业务全面退出。(www.xing528.com)
扶贫方式:实现两个转向。一是在扶贫方向上:由针对农户的项目扶贫转向区域产业链扶贫;其中产业链的构建形式采取: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合作社+农户。二是在资金支持对象上:由对农户的个贷转向针对产业链的群贷。其理由在于:①规避单个农户经营失败的风险;②规避市场风险(价格波动、市场饱和等风险);③规避潜在的金融风险;④起到示范激励作用;⑤实现产业规模与聚集经济。
最后,我把发言总结为三点:(1)金融扶贫的效率要体现在推动产业发展、支持创业就业和贫困地区及贫困户发展能力的提升上。(2)金融扶贫不能以加大金融风险及威胁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方式来实现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数字脱贫”;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3)金融扶贫过程要实现金融业可持续发展、区域产业壮大、农户增收致富的共享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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