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经济分析:A-adequacy考虑

经济分析:A-adequacy考虑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S-CAD分析方法中,经济分析是用来分析政策效率的问题。本文中政策的经济分析以定性分析为主,从政策的必要性和充分性这两个方面进行。对于改善房产税制度,确定征收对象、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是必要的,并且这三方面的手段可以促进税制合理性、调节税收收入。税收用途对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以及税收用途对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也是充分和必要的。为实现保障房建设量增加,税收用途将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也是必要且充分的。

经济分析:A-adequacy考虑

在S-CAD分析方法中,经济分析是用来分析政策效率的问题。每个政策的实施都要动员很多资源,如物质、人力、政治、信息、时间等,经济分析所考虑的是为实现“主导观点”的前提/立场而采用具有必要性和充分性的政策措施。本文中政策的经济分析以定性分析为主,从政策的必要性和充分性这两个方面进行。

首先,关于目标对前提/立场的必要性和充分性。为实现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PS1)的前提/立场,引入改善房产税制度(G1)、正确引导住房消费(G3)、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G4)的具体目标,必要性很高但充分性或有不足,因为缺乏对住房市场中供应量的考虑。但参考住房市场供应相关的数据,发现近年来住宅市场供应量一直稳中有增,对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PS1)起到了一定作用,因此G1、G2、G4对PS1必要且充分。同时,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G2)、正确引导住房消费(G3)、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G4)的具体目标对于关注民生、改善民生(PS2)也是必要且充分的。改善房产税制度(G1)对于增加可持续性财政收入(PS3)是必要的,且鉴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经验,因房地产税具有税源稳定、易征管等特点,一般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0%~80%,可以设想,一旦我国全面征收房产税后,改善房产税制度(G1)对增加地方可持续性财政收入(PS3)也将是充分的。

表1 上海房产税政策的必要性与充分性分析——前提/立场与目标

注:表中“++”表示必要且充分,“--”表示不必要不充分,“-+”表示不必要但充分,“+-”表示必要但不充分;“\”表示前提/立场与目标无对应关系

其次,关于手段对实现目标的必要性和充分性。对于改善房产税制度(G1),确定征收对象(S1)、计税依据(S2)和适用税率(S3)是必要的,并且这三方面的手段可以促进税制合理性、调节税收收入。税收用途(S5)对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G2),以及税收用途(S5)对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G4)也是充分和必要的。然而,建立组织机制(S4)对于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G4)的充分性和必要性略显不足,因作为房产税征收试点,只是探索性实施,实际税收收入占全市财政收入比重较低(如2012年尚不足3%),地方政府的征收热情不高,在行政成本和收益不匹配下较难激发地方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协调行动,一旦全面开征,组织机制(S4)势必不足;另外,组织机制(S4)中的信息共享机制对于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和计税便捷可能会有正面作用,但对于能否高效征收房产税、有效配置住房资源(G4)却并非必要之举,这是由于征税效率和住房配置效率的影响因素众多,信息共享机制并非决定性因素,采取其他方式同样能保证实现G4,因此,组织机制(S4)对实现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G4)的充分性与必要性均不足。征收对象(S1)、计税依据(S2)和适用税率(S3)对于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G2)、正确引导住房消费(G3)和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G4)是必要的,但充分性不足,其原因:[2]税基较窄。此次房产税政策仅针对增量房,大量的存量房并未被纳入征收范围,一方面税源少,另一方面也造成政策前后购买住房税收负担的不平等;②税率偏低。上海市房产税是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上的0.6%,实际上有效税率仅为0.42%,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1%;③免税面积过大。上海市实行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即一个3口之家的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而在房价高、居住密度高的特大城市上海,税收实际所能覆盖的范围并不多;④计税依据采取交易价格而非评估价格。虽然政策中列明以评估价格计税,且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但目前实行中暂以市场交易价格的70%进行替代,而房屋价值将随时间而增加,房产税每年按成交价格征收,显然不合理。

表2 上海房产税政策的必要性与充分性分析——目标与手段(www.xing528.com)

注:表中“++”表示必要且充分,“--”表示不必要但不充分,“-+”表示不必要但充分,“+-”表示必要但不充分;“\”表示目标与手段无对应关系

最后,关于预期结果对手段的必要性和充分性。为了实现住房市场价格稳定(R1)和房产税收入增加(R2),征收对象(S1)、计税依据(S2)和适用税率(S3)均是必要的,适当的税率和计税依据是税收增加(R2)、调节房价(R1)的充分保证,但是,从后文的数据来看,0.6%的税率水平和按房产成交价计税,虽然基本做到了稳定房价,但对抑制房价上涨不够明显,下文将继续讨论。为实现保障房建设量增加(R3),税收用途(S5)将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也是必要且充分的。

表3 上海市房产税政策的必要性与充分性分析——手段与结果

注:表中“++”表示必要且充分,“--”表示不必要不充分,“-+”表示不必要但充分,“+-”表示必要但不充分;“\”表示手段与结果无对应关系

综上,房产税政策的实施是十分必要的,但其具体手段能否实现政策目标,可能存在征收对象(S1)、计税依据(S2)和适用税率(S3)对于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G2)、正确引导住房消费(G3)和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G4)的充分性的不足,这可能将导致政策实施后的实际结果与理论的预期结果的偏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