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的性质,不同学科具有不同的界定。
地理学将城市界定为人类聚落体系的一种类型,即大于村庄、镇的人类居住和生活场所。这凸显了城市的聚落特征。人文地理学认为,人类社会经历了“村庄—镇—城市—大城市”的聚落体系发展历程。地理学家理查德·格林指出,“城市具有较高的人口密度、较拥挤的空间、较高层次的经济活动(不仅包括初级生产部门,还包括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拥有更广泛区域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更加复杂的经济组织,蕴涵都市主义和城市价值的社会特征,具有更加有力和复杂的管理”[2]。
经济学关注于城市的经济集聚和人口密集特征。阿瑟·奥沙利文在《城市经济学》中,把城市地区定义为“在相对狭小的面积里居住着大量人口的地理区域。换句话说,城市地区的人口密度要高于周边其他地区”。他认为,“不同经济活动的频繁接触是城市经济的本质特征,而这只有在大量厂商和家庭集中于相对较小的区域中才能发生”[3]。该定义凸显了经济活动的空间集聚性。布兰登·奥弗莱厄蒂在解释人口最初为何要在空间上集中时指出,城市只有当其好处足以抵消其坏处时,人口集聚才可能持续存在。而城市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递增的报酬和规模经济(increasing returns to scale and economies of scale),当经济规模扩大时,“产出增长大于支出增长”。[4](www.xing528.com)
在社会学文献中,城市通常被描述成“社会异质的、男性主导的、相对危险的公共空间”,而郊区常被描绘成“社会均质的、相对安全的、女性主导的家庭和私人空间”。社会学者常用比喻的手法来描述城市,使人们对产生某种联想或意象。保罗·诺克斯、史蒂文·平奇总结了经常用来描述和分析城市的一些隐喻,如“竞技场”“混乱”“巴比伦”“波西米亚”“下水道”“论坛”“碎片”“星系”“地狱”“耶路撒冷”“万花筒”“迷宫”“机器”“市场”“马赛克”“有机体”“主题公园”“城中村”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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