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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土地整治项目立项?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根据市财政专项资金情况以及各区县土地整治工作成效等对区县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制定本市下一年度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计划。列入年度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计划的项目,市级土地整理机构会同区县级国土管理部门、市土地储备中心采取招标等公开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申请立项。

如何申报土地整治项目立项?

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立项遵循“土地相对集中连片、突出综合整治示范效应”的原则,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要求;②项目区建设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亩;③项目区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④滩涂成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新增耕地率一般应当达到70%,其他项目的新增耕地率一般应当达到3%以上;⑤项目区建设条件应符合《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DG/T J08-2079-2010)的有关规定。

土地整治项目选址上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滩涂土地开发重点区域、生态走廊和生态间隔带等区域。整村推进及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的项目,可优先予以安排,财政资金予以重点扶持。

区县级国土管理部门、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向市级土地整理机构申报纳入下一年度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计划的项目。市级土地整理机构经汇总后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根据市财政专项资金情况以及各区县土地整治工作成效等对区县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制定本市下一年度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计划。(www.xing528.com)

列入年度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计划的项目,市级土地整理机构会同区县级国土管理部门、市土地储备中心采取招标等公开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申请立项。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同意项目立项并抄报市财政局;未通过的,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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